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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州区公安分局快速查获“10.19”交通肇事逃逸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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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0-28 21:4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安机关还是可信的!

发表于 2010-10-28 22:01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康是人民医院的某科室主任,出事后拿100万出来摆平,人家受害者不接受,请问知情者是不是真的哟?这哈那娃儿玩儿完了哦,最好严惩不待!!

发表于 2010-10-2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你们一定能办好  不会让我们这些老百姓受委屈的

[发帖际遇]: llhexin的股票涨停了,赚了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0-10-28 22:28 | 显示全部楼层
辛苦了警察同志   向你们致敬 !!!!!!!!

[发帖际遇]: llhexin帮钻木拖地板,得到佣金小米椒3个.

发表于 2010-10-28 23:02 | 显示全部楼层
哎!传言说的撞了人又倒回来才压死的,是哪个唯恐天下不乱的带乱发言哦!关注中.........

发表于 2010-10-28 23:1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大家耐心等待哦,警察工作做完了后,检察院和法院该接着审理案件了。

发表于 2010-10-28 2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切权利都要在阳光下运行!

发表于 2010-10-29 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整得好!

发表于 2010-10-29 01:04 | 显示全部楼层
受伤的两家人!悲剧!

发表于 2010-10-30 01:19 | 显示全部楼层
  几个关键词:

  1、醉酒驾驶。这个已确定无误,有交警的检测为证。

  2、肇事逃逸。这个也已确定无误,在茶房被抓。

  3、再次碾压。肇事者康太平撞飞梦XX后,停车后再次加速驾驶,对梦XX腰部进行2次碾压,太无人性,丧尽天良。死者的验尸报告指出,死者身上有轮胎印记,那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4、逃逸后再次肇事再次逃逸。肇事者康太平在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的重大事件后,又与一相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擦挂,致使该摩托车驾驶员王XX(男,23岁,平昌县人)受伤。两次肇事后的康太平继续驾车逃逸。

  5、后果严重。一死三伤,后果还不严重?难道要撞死一群才算后果严重?

  康太平作为医生见死不救,在巴中有钱有势,就算肇事者什么都不是,你看到以上五条明确无误的信息,你会定肇事者什么罪?这难道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吗???

  

发表于 2010-11-1 17:35 | 显示全部楼层
据说把人撞倒后,又倒车向前猛冲,硬将人碾死的!!!

发表于 2010-11-1 18:45 | 显示全部楼层

发表于 2011-3-9 01:23 | 显示全部楼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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