几个关键词:
1、醉酒驾驶。这个已确定无误,有交警的检测为证。
2、肇事逃逸。这个也已确定无误,在茶房被抓。
3、再次碾压。肇事者康太平撞飞梦XX后,停车后再次加速驾驶,对梦XX腰部进行2次碾压,太无人性,丧尽天良。死者的验尸报告指出,死者身上有轮胎印记,那和故意杀人有什么区别?
4、逃逸后再次肇事再次逃逸。肇事者康太平在造成一死一重伤一轻伤的重大事件后,又与一相向行驶的摩托车发生擦挂,致使该摩托车驾驶员王XX(男,23岁,平昌县人)受伤。两次肇事后的康太平继续驾车逃逸。
5、后果严重。一死三伤,后果还不严重?难道要撞死一群才算后果严重?
康太平作为医生见死不救,在巴中有钱有势,就算肇事者什么都不是,你看到以上五条明确无误的信息,你会定肇事者什么罪?这难道只是一起简单的交通肇事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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