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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mrwangjing12

关于“康 太 平 案”定性的个人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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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1-10 23:31 | 显示全部楼层
{:3_50:}

发表于 2010-11-10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安机关、相信检察院、相信法院
法制社会、相信法律会给一个公正的评判

发表于 2010-11-11 00:15 | 显示全部楼层
康太平:我爸是李刚!

发表于 2010-11-11 07:55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何必大呼小叫,一个普通肇事者和受害者也会如此吗?人们的公平正义在何处?

发表于 2010-11-11 13:40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公安机关、相信检察院、相信法院
法制社会、相信法律会给逝者一个交代的

发表于 2010-11-11 16:00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11楼:省上有关系也莫欺负巴中无人懂法。
死者就是没有关系,巴中出现类似康这样的人难道是巴中的光荣?还需要你用“巴中人”这样的字眼来搪塞巴中人?犯罪分子应当严惩,知法犯法者更应受到严厉惩罚!

发表于 2010-11-11 17:0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11楼:省上有关系也莫欺负巴中无人懂法。
死者就是没有关系,巴中出现类似康这样的人难道是巴中的光荣 ...
lyj123 发表于 2010-11-11 16:00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围观也是一种力量!

    这件事处理不好,哪天我们普通人受害,更是没一个说理的地方老!

发表于 2010-11-11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引以为戒!!!!!
发表于 2010-11-11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醉驾本就应该严惩,特别是康教授有知识有文化不但是医生,还是党员。本应是遵纪守法的模范,如果真的如目击者和华西报上说的撞倒人后不仅不救,而且还再次碾压扬长而去,导致伤者不治。真是罪大恶极了!!!!

发表于 2010-11-11 22:51 | 显示全部楼层
0000

发表于 2010-11-12 12:22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政府,政府会处理好的
你们说了也不算!!

发表于 2010-11-1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莫事来说人家的个人问题,怀疑就去找公安机关质询就是了嘛。

发表于 2010-11-1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莫事来说人家的个人问题,怀疑就去找公安机关质询就是了嘛。

发表于 2010-11-12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莫事来说人家的个人问题,怀疑就去找公安机关质询就是了嘛。

 楼主| 发表于 2010-11-12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天莫事来说人家的个人问题,怀疑就去找公安机关质询就是了嘛。
bobang123456 发表于 2010-11-12 12:28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磕看二天满街酒疯子开车 你娃门都不敢出

发表于 2010-11-12 13: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3# 警察也有好的


    叫故意杀人罪!没的说最少无期。

发表于 2010-11-12 13:3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2# mrwangjing12


    理性看待问题,逃匿是不对的,但也别把人家说的跟杀人犯似的!

发表于 2010-11-14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个普通的交通肇事案件,何必大呼小叫,一个普通肇事者和受害者也会如此吗?人们的公平正义在何处?
看世界呀 发表于 2010-11-11 07:5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不管双方是普通还是不普通,肇事者就该承担他在法律上应负的责任,受害者就当得到公平以慰在天之灵!
     这就是所有人的公平和正义!
     这也需要靠众人的力量(包括网络的监督)来实现!
发表于 2010-11-14 21:03 | 显示全部楼层
人家有钱,有社会背景,估计进去两三年就出来了
没事勾兑 发表于 2010-11-8 23:5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如果真是这样,巴中难再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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