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消费者及“苍溪ren”:
首先感谢大家对食品安全的关注。本着对消费者和经营者负责的态度,我们对“苍溪ren”反映的黑芝麻脱色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现将目前调查有关情况告之如下:
一、我们电话联系了消费者“苍溪ren”,希望能将有关证据提交我局(由我局提供邮资),以便更准确的了解有关情况,目前尚未收到“苍溪ren”的邮件。
二、“苍溪ren”反映的苍溪县瑞丰超市玉芳食品经营部分别在苍溪县卫生局、广元市苍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法登记登记注册取得合法的食品卫生许可证和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为2009年3月5日至2013年3月4日止。
三、我局为保存证据和防止食品安全事故发生,2010年11月11日上午对苍溪县瑞丰超市玉芳食品经营部未销售完的黑芝麻66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予以封存。
四、经过我局执法人员调查,该批黑芝麻是苍溪县瑞丰超市玉芳食品经营部分别于2010年11月有1日、11月8日从成都市五块石农副产品批发中心121号经营户购进的,共计78斤,已销售12斤,余下66斤被我局依法封存。
五、该批黑芝麻为成都市新都区大丰蒙江调味品加工厂生产,苍溪县瑞丰超市玉芳食品经营部向我局提供成都市新都区疾病防控中心2010年6月16日出具的《检测报告书》,报告书标明所测指标符合GB2715-2005《粮食卫生标准》。
此案我局将继续核实有关情况和持续关注,也期待广大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加强与我们的沟通和交流。“苍溪ren”如果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可以与我们保存联系。联系电话:0836-5227315。
广元市苍溪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二0一0年十一月十六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