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书一

雅安警方说:不给钱就别来领你的被盗车!(雅安市公安局已回复)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0-11-14 15:16 |

发表于 2010-11-14 15:54 |
为人民币服务的肮脏角色,像苍蝇一样

发表于 2010-11-14 16:04 |
买不起,丢都丢不起了

发表于 2010-11-14 16:33 |
:victory:

发表于 2010-11-14 19:22 |
难道警察破了杀人案也要向死者家属索取破案费????

发表于 2010-11-14 19:24 |
小偷是一个是暗偷,警察就是一个明抢。
发表于 2010-11-14 19:32 |
给点钱就算了!

发表于 2010-11-14 20:52 |
回复 1# 书一


    没钱寸步难行 挣钱没得商量 只要是钱都挣 哈哈哈
发表于 2010-11-15 12:18 |
难道警察破了杀人案也要向死者家属索取破案费????
:lol

发表于 2010-11-15 13:20 |
:shutup:

发表于 2010-11-15 15:18 |
为人民币服务!

发表于 2010-11-15 15:34 |
仰仗金钱和崇拜金钱一样,成为这个高喊“为人民服务”的冠冕堂皇的叫兽的最终目的!

发表于 2010-11-15 23:42 |
顶下

发表于 2010-11-16 11:09 |
政府部门如此商业化,那老百姓不如请私家侦探算了,说不定还可以打折呢。

发表于 2010-11-17 11:42 |
警察如果这样 可以拿钱  

那他还有工资么?
发表于 2010-11-17 13:25 |
卑鄙无耻的雅安警察

发表于 2010-11-18 21:26 |
厉害,太厉害了

发表于 2010-11-19 11:30 |
这样警察可以业余时间偷车,上班又破案,工资奖励两头不落空。
很好很强大!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0-11-19 14:55 |
收到雅安市公安局关于帖文反映情况的回复
感谢雅安市公安局的回复

发表于 2010-11-20 00:02 |
到底是吃公家饭的,态度很生硬,语气可以磺死人。全文好大的口气,转载如下:
“关于《雅安警方说:不给钱就别来领你的被盗车!》的回函

四川新闻网站:
11月12日收到您单位发来的“雅安警方说:不给钱就别来领你的被盗车!”一文。现回复如下:
1、追回被盗车辆的雅安市雨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办案民警从没有说过“不给钱就别来领你的被盗车”一话。
2、按照2003年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被盗抢保险机动车辆追查归还工作的通知》精神,雅安市雨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向被盗车辆投保单位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求支付奖励有充分依据。
3、追回被盗车辆的奖励问题属雨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和太平洋保险公司之间的事,与失主无关,雅安市雨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已于11月15日下午将被盗车辆退还事主。
4、雅安市雨城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将按照四川省保险行业协会和四川省公安厅联合制定的《关于加强和规范被盗抢保险机动车辆追查归还工作的通知》要求,有向太平洋保险公司要求支付追回被盗车辆奖励的权利。
雅安市公安局
二〇一〇年十一月十八日”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