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江县人民政府
关于在城区内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治理的
通告
合府发〔2010〕107号
为深入推进并巩固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成果,创建省级环境优美示范县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县政府将对整个县城建成区内所有违法建筑开展专项治理。从通告之日起至2010年11月5日止为自行拆除时间。逾期未自行拆除的,县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拆除。望广大干部群众积极配合支持。
特此通告
二〇一〇年十月二十九日
合江县人民政府;这个通告出得好啊!关健就看我们的政府执政能力的水平了?好几年前就应该整治,早知如此,何必当初啊!要彻底查清合江建设局;违规,乱审,乱批,乱建,堵塞消防道,埋下安全隐患,护航开发商加层升高,变成合法化。查清后严加处理。引响全县全城的违规建筑乱搭乱建多如牛牦,已经漫延围攻到了合江县党政大楼的周围的民房顶,已经达到不可救药的地步了。全县的老百姓都看着党政大楼周围民房的违规建筑乱搭建把戏?你们不要视而不见哈?为了支持合江人民政府关于在城区内深入开展违法建筑专项治理,于2010年10月19日发出的通告
合府发〔2010〕107号
顺利执行!消除隐患,铲除城区毒瘤,保护老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作点贡献。做点实事。健议你们站在党政大楼顶观看四周围,拆除违规建筑物。为突破口,扩大到全城,再扩大到全县乡镇,村,彻底铲除违规建筑毒瘤。这样可能百分之99的老百姓是能支持的。否则;这些钻法规的空子的小人还是得不到应有的拆除,留了杷子,变成合法化。到时一场场空啊!老百姓还是生活在这个当心害怕的隐患里!
让我们站在合江党政大楼顶观看四周围违规建筑的图片;拍于2010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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