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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四川省林业厅“洪雅县林业局的收费合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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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2 21:02 | |阅读模式
我老家一亲戚王华来问我,洪雅林业局的收费合理吗?我也搞不董只有问你们。情况是这样的:王华家今年因子女读书要学费准备将自家的柳杉树砍来卖了。到洪雅林业局的林业站交了申请,林业技术人员去搞了设计。共要砍伐柳杉二十五立方米,拿林木砍伐证时,林业工作人员说:先交钱再拿,再拿砍伐证,林业工作人员一笔一笔算:
一、作业设计费:每一个立方米10元,要360元。(按蓄积算)
二、肓林费:     每一个立方米40元,要1000元。
三、代销费 :    每一个立方米30元,要750元。
四、价调金:     每一个立方米10元,要250元。
四项合计要:     2360元。
要问的是:
一、作业成设计费是什么?为什么要收?收来干什么?
二、肓林费,不是有政策说今年要减少吗?为什么今年标准和去年一样多?
三、代销费是林业总公司的代销费,林业总公司帮我代销什么?王华的木材就卖给洪雅的加工厂。具林业工作人员说,收的代销费是林业局长,出国的考察费,国内的考察费。打牌的费用。
四、价调金是什么?
王华没有什么法,只有交钱才能拿到林木砍伐证。这样的收费合理吗?真像林业工作人员说的开支符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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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0-12-2 22:02 |
砍了树子要造林,买树苗子的钱都没有了。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2-3 08:25 |
围观一下。

发表于 2010-12-3 09:45 |
你好幸福哦,生活在社会主义的大家庭中,你还居然敢享受了那么多的优越性。不行,要做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觉悟的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有益于政府和官员的人,请自己带上银行卡和身份证明,户口本,介绍信,到有关部门补缴以下税费:
1、农林特产税
2、林地使用税
3、生态环境补偿税
4、植物品种保护费
5、森林植被恢复税
6、森林植物检疫费
7、林地(林权)勘测费
8、相关作业人员的作业费,补贴费,误工费,交通费,生活费,等等等等。
缴费地点:五牛广场北行472.145米
你也可以到农行,公行,贱行,中行,以及信用社直接缴款,帐号统一为:62-4444 4444 4444 444

发表于 2010-12-4 09:19 |

洪雅县林业局

关于木材采伐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作业设计费。

根据四川省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成片采伐必须由具有丁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相关内容。

洪雅县具有丁级以上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有两家:一是洪雅林场林业设计规划设计队,二是洪雅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是有偿服务,一般由林木所有者聘请设计队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洪雅县林业局根据本县劳动力成本和物价水平制定出了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按林木蓄积10/立方米进行收费。洪雅县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也可由林木所有者聘请洪雅林场或外县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队伍完成作业设计。

二、关于育林基金。

洪雅县在2009年7月1日前,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是按林业部、财政部198620号文件核定当时基价标准执行的。以销售价格200元/m3 柳杉为例,育林基金征收按销售价格20%计为40元/m3。期间木材销售价格以柳杉为例,从1986年的200元/m3上升到现在的540元/m3,洪雅县从未调整过征收标准。按照《四川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新征收标准按现行平均销售价格10%计算,以柳杉现行销售价540元/m3计应征收育林基金54元/m3,比原征收标准还要高14元/m3。为促进洪雅林业产业更好发展,让林农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洪雅县的实际情况,洪雅县林业局以洪林[2009]56号文请示县政府同意,集体林木按原征收标准不变,仍然执行40元/m3。

三、关于价调基金。

价调基金是洪雅林业局代县物价部门收取的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3月5日,洪雅县人民政府发布第7号令,从2010年3月1日起调整价调基金征收标准:原木5元/m3,竹材2元/m3。洪雅林业局从2010年3月份开始执行新的标准。

四、关于代销费。

林业总公司的收费依据是按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8720号和省委(8726号文件的意见》(乐委发【198723号)精神: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以凭证在林业专业公司设置的购销站(组)出售或代销。代销服务费应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

洪雅林业总公司按照乐委发【198723号文件精神,收取代销费标准:柳杉规格材20/m3,非规格材10/m3,从来没有收过30/m3

                            年十二月三日



[发帖际遇]: 洪林帮钻木拖地板,得到佣金小米椒7个.

发表于 2010-12-4 09:27 |
  洪雅县林业局

  关于木材采伐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作业设计费。

  根据四川省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成片采伐必须由具有丁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相关内容。

  洪雅县具有丁级以上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有两家:一是洪雅林场林业设计规划设计队,二是洪雅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是有偿服务,一般由林木所有者聘请设计队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洪雅县林业局根据本县劳动力成本和物价水平制定出了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按林木蓄积10元/立方米进行收费。洪雅县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也可由林木所有者聘请洪雅林场或外县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队伍完成作业设计。

  二、关于育林基金。

  洪雅县在2009年7月1日前,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是按林业部、财政部【1986】20号文件核定当时基价标准执行的。以销售价格200元/m3柳杉为例,育林基金征收按销售价格20%计为40元/m3。期间木材销售价格以柳杉为例,从1986年的200元/m3上升到现在的540元/m3,洪雅县从未调整过征收标准。按照《四川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新征收标准按现行平均销售价格10%计算,以柳杉现行销售价540元/m3计应征收育林基金54元/m3,比原征收标准还要高14元/m3。为促进洪雅林业产业更好发展,让林农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洪雅县的实际情况,洪雅县林业局以洪林[2009]56号文请示县政府同意,集体林木按原征收标准不变,仍然执行40元/m3。

  三、关于价调基金。

  价调基金是洪雅林业局代县物价部门收取的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3月5日,洪雅县人民政府发布第7号令,从2010年3月1日起调整价调基金征收标准:原木5元/m3,竹材2元/m3。洪雅林业局从2010年3月份开始执行新的标准。

  四、关于代销费。

  林业总公司的收费依据是按中共乐山市委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87)20号和省委(87)26号文件的意见》(乐委发【1987】23号)精神: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以凭证在林业专业公司设置的购销站(组)出售或代销。代销服务费应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

  洪雅林业总公司按照乐委发【1987】23号文件精神,收取代销费标准:柳杉规格材20元/m3,非规格材10元/m3,从来没有收过30元/m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1:14 |
洪雅县林业局还是执行乐山市委、市政府(1987年的文件)要笑这极!!!!!!!!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1:18 |
回复 6# 洪林


    洪雅县林业局还是执行乐山市委、市政府(1987年的文件),请问洪雅县林业局属于眉山市委、市政府还是属于乐山市委、市政府????????????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1:38 |
回复 5# 洪林


   洪雅县林业局的领导:感谢您在百忙中给予答复!但洪雅县林业局是属眉山市还是属于乐山市?您们还是执行的乐山市委、市政府(1987年的文件),可笑不?我已在群众呼声栏目中,请四川省林业厅答复?就不麻烦了您们!谢谢!!

发表于 2010-12-4 12:21 |
:lol最后一条确实太勉强。一是87年的文件,在林权制度改革之前,已经不适用了,猴年马月的文件了。二是乐山市政府的文件,眉山市建市后没有制定新的文件,说明这项收费不用收取。三是林业总公司是一个独立的经济实体,无权强制代理该业务,不能行使政府职能,政企应该早就分离了。建议政府主管部门对这类过时的文件进行清理。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13:04 |
回复 10# 尔东福


    说得太好了

[发帖际遇]: 余河沟购买健康保险,年底分红获得小米椒19个.

发表于 2010-12-4 20:41 |
严重同意尔东福观点。

    老百姓种几根树子不容易哦。从苗木种下到可以砍伐要15年左右,假如生个孩子与树子一同生长,树子砍伐时,孩子都高中毕业了,也就是说,老百姓种树是为了供儿女上大学,看哇,这样那样的费用捆绑到百姓身上,种的树子还能卖几个钱?收取这些费用的部门究竟为百姓服务过什么?除了那个设计费好像合理一点,其他的费用可以摆在公众面前大家评说一下。况且乐山市的文件都还在用,眉山市没有林业局?究竟是乐山领导洪雅还是眉山领导洪雅?实在可笑之极,没有收费依据,你就别拿乐山市的上个世纪的文件来搪塞嘛!看看老百姓供子女读大学有好困难。

 楼主| 发表于 2010-12-4 21:16 |
我已在眉山论坛请李市长关注、答复

发表于 2010-12-4 21:52 |
不太清楚,只能路过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7:18 |
中国政府借用日本政府过时的政策来坑民.......合理吗?中国人民会同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0-12-5 07:54 |
说明一下上一个帖子:我说的是中国和日本执法区域都不同,中国不会借用日本过时的法律。而眉山市的洪雅县就要借用乐山市过时的文件!还是收费的文件。不知一年要收几百万还是几千万元?钱交县财政了?洪雅林农会同意林业局的坑农收费吗?

发表于 2010-12-6 12:13 |
强烈关注
{:3_45:}

发表于 2010-12-6 12:37 |
  咱们洪雅还是学习人家浙江吧,藏富于民。老百姓赚钱的渠道不多,挣点钱确实不容易。农业县,农林牧副渔,仔细分析,粮,棉,油,麻,丝,茶,糖,烟,菜,果,药,杂,没什么优势,都达不到规模开发水平,减轻百姓负担,至少不与民争利,让农民尽快富起来,是政府的责任。

发表于 2010-12-6 15:16 |
不了解情况,路过一下。

 楼主| 发表于 2010-12-7 13:06 |
洪雅县林业局答复:继续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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