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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心碎母亲

仪凤街小学11岁女孩在教室被同学毁容,谁能教心碎母亲讨还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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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12-6 09:26 |
顶一个!

发表于 2010-12-6 10:59 |
官二代还是富二代

发表于 2010-12-6 15:23 |
友情顶贴
发表于 2010-12-6 16:58 |
走司法途径,如果在学校发生的事情就应该找学校,学校是第一监护人
支持你

发表于 2010-12-6 17:13 |
看到我的短信息后
请速速联系我。我们想帮你

发表于 2010-12-6 20:17 |
疑问中。

发表于 2010-12-7 07:39 |
没出息怎么为人父母的?这些事要是出在我身上.....还用得着等9个月之久?无用无能的表现:@

发表于 2010-12-7 09:58 |
这位母亲,请看到我的短信息后,尽快与我取得联系
我们想帮助你!

发表于 2010-12-7 10:40 |
请加我的QQ号,或许我能帮到你。5009463

 楼主| 发表于 2010-12-8 13:02 |
法院,律师早已看惯多种案件,他们觉得死人就没有多大不了的事。可是我觉得我太不幸了,如天塌下来一般。女儿的命运改变了。今后的路好漫长。

发表于 2010-12-8 14:52 |
我的手机号已经在短信里告诉你了
请这位母亲联系我

发表于 2010-12-8 14:56 |
请问在么

发表于 2010-12-8 15:00 |
我再一次给了你短信,请尽快联系我

发表于 2010-12-10 10:24 |
找律师找局长,找媒体。 天天去烦他不相信咪人管

发表于 2010-12-10 12:15 |
过了好几天了,有什么进展没有?实在不行报案吧!

发表于 2010-12-10 23:35 |
我建议你应该找法院
按照你的描述,肇事方和学校都有责任。
应该赔偿你的医疗费、误工费、精神损失费。
肇事方和学校应该各负一定责任。
掌握好证据,让法院判。
发表于 2010-12-11 10:13 |
这件事应该直接找学校,孩子不满14岁,在学校读书,监护权相应的转移到了学校,又是在学校发生,学校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0-12-15 10:58 |
:handshake

发表于 2010-12-15 14:18 |
有没有联系方式,QQ也行,看能不能帮你

[发帖际遇]: 麻辣社区周年庆,balin_1965获得奖励小米椒15个.

发表于 2010-12-15 14:51 |
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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