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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年来我国经济一直保持高增长率,有时候高于8%,有时候略低于8%,平均下来可以说是稳定达到8%以上的增长率。这种增长率比西方发达国家高得多。但是,百姓从8%的增长率中获得的实惠是什么呢?
有些属于“虚高”,应该予以剔除。比如卖土地的收入。有人指出,“卖土地”的说法是不对的,应该称为“土地转让费”,“土地使用费”。究其实质,即使用百姓的话直接了当称为“卖土地”,应该也不算好大的错。每年的GDP中,卖土地收入的钱占多大比例,国家统计局从来没有公布过这方面的数据。以百姓的视角推测,应该不会太低。这部分应该从8%中剔除,因为卖土地属于“非生产性收入”,并没有创造财富,完全是“虚高”,百姓根本不能从中获益。
有些属于强势得利、百姓遭殃,比如房地产的收入。房地产越发达,房地产开发商越发财,政府的税收就越多,政府的“土地收入”也越多。然而,房地产越发达,普通百姓受的盘剥就越重,百姓中的房奴就越多。这部分不能算在8%的收益之内。
有些要从8%的总量中扣减,比如官员的“三公消费”每年9000个亿;银行的坏账呆账据说也很吓人;每年用于“维稳”的5000多个亿。还有,外逃贪官每年都要卷走大笔赃款,有关部门对此讳莫如深,但肯定是个很大的黑洞。—— 诸如此类,逐一扣减之后,8%的增长剩给百姓可以享用的恐怕就很有限了。难怪有人看不起病、上不起学、住不上房、养不起老。胡晓义还在叫嚣“福利过度”。不是“头壳坏掉”就是良心坏掉。
经济8%增长率,百姓想说爱你不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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