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牛林业局是那里的林业局---四川省眉山市洪雅县林业局
洪雅县林业局“牛”在什么地方?各位请看:
一、为了收“代销费”想方设法找收费依据,终于找到了(临近的一个市)乐山市(1987年)的文件,收了农民十年的费,金额上亿元。
二、为了收:“作业设计费”实在找不到收费依据还是要收农民的钱,就说是要偿服务。收了十年了,收了几千万元。
以上两项收费您说“牛”还是不“牛”。最“牛”还是在下一项:
三、前面两项收的钱,洪雅县林业局都不交财政,交给了一个经营木纤维板的企业——林业总公司。
您说洪雅县林业局是最不是“牛”的林业局。事情还得从我的亲戚王华说起:情况是这样的:王华家今年因子女读书要学费准备将自家的柳杉树砍来卖了。到洪雅林业局的林业站交了申请,林业技术人员去搞了设计。共要砍伐柳杉二十五立方米,拿林木砍伐证时,林业工作人员说:先交钱再拿,再拿砍伐证,林业工作人员一笔一笔算:
一、作业设计费:每一个立方米10元,要360元。(按蓄积算)
二、肓林费: 每一个立方米40元,要1000元。
三、代销费 : 每一个立方米30元,要750元。
四、价调金: 每一个立方米10元,要250元。
四项合计要: 2360元。
王华要问的是:
一、作业成设计费是什么?为什么要收?收来干什么?
二、肓林费,不是有政策说今年要减少吗?为什么今年标准和去年一样多?
三、代销费是林业总公司的代销费,林业总公司帮我代销什么?王华的木材就卖给洪雅的加工厂。具林业工作人员说,收的代销费是林业局长,出国的考察费,国内的考察费。打牌的费用。
四、价调金是什么?
王华没有什么法,只有交钱才拿到了林木砍伐证。这样的收费合理吗?真像林业工作人员说的开支符合吗?
后来我在各大论坛以{洪雅县林业局收费合理吗}为题发了一个帖子,洪雅县林业局作了一个答复。请看:
洪雅县林业局
关于木材采伐收取相关费用的情况说明
一、关于作业设计费。
根据四川省林木采伐的有关规定,成片采伐必须由具有丁级资质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进行林木采伐作业设计,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报告相关内容。
洪雅县具有丁级以上的林业调查设计队伍有两家:一是洪雅林场林业设计规划设计队,二是洪雅县林业局森林资源调查规划设计队。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是有偿服务,一般由林木所有者聘请设计队完成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洪雅县林业局根据本县劳动力成本和物价水平制定出了林木采伐作业设计按林木蓄积10元/立方米进行收费。洪雅县林木采伐作业设计也可由林木所有者聘请洪雅林场或外县丁级以上林业调查设计队伍完成作业设计。
二、关于育林基金。
洪雅县在2009年7月1日前,征收集体林育林基金是按林业部、财政部【1986】20号文件核定当时基价标准执行的。以销售价格200元/m3 柳杉为例,育林基金征收按销售价格20%计为40元/m3。期间木材销售价格以柳杉为例,从1986年的200元/m3上升到现在的540元/m3,洪雅县从未调整过征收标准。按照《四川省育林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办法》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的新规定,新征收标准按现行平均销售价格10%计算,以柳杉现行销售价540元/m3计应征收育林基金54元/m3,比原征收标准还要高14元/m3。为促进洪雅林业产业更好发展,让林农得到更大实惠,结合洪雅县的实际情况,洪雅县林业局以洪林[2009]56号文请示县政府同意,集体林木按原征收标准不变,仍然执行40元/m3。
三、关于价调基金。
价调基金是洪雅林业局代县物价部门收取的价格调节基金。2010年3月5日,洪雅县人民政府发布第7号令,从2010年3月1日起调整价调基金征收标准:原木5元/m3,竹材2元/m3。洪雅林业局从2010年3月份开始执行新的标准。
四、关于代销费。
林业总公司的收费依据是按中共乐山市委 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央(87)20号和省委(87)26号文件的意见》(乐委发【1987】23号)精神:林农自产的零星木材,可以凭证在林业专业公司设置的购销站(组)出售或代销。代销服务费应控制在百分之五以内。
洪雅林业总公司按照乐委发【1987】23号文件精神,收取代销费标准:柳杉规格材20元/m3,非规格材10元/m3,从来没有收过30元/m3。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三日
质疑的是:
一、“作业设计费”的收费依据在那里?为什么该收来交给林业局交到财政的钱要交给一个经营承包木纤维板的企业——洪雅林业总公司?(王华手理有林业总公司的营业税发票开的“代销费”发票)
二、“代销费”收了十年钱上亿元,该不该退还洪雅县的林农?
三、收来本该交财政的钱,交到企业以后我,上亿元的钱到那里去了?真相林业工作人员说的:是林业局长的出国、出省、考察费,打牌费?
附:
洪雅县林业总公司的经营性质
企业机构:四川省洪雅县林业总公司
经营范围:木质纤维板
所属行业:木材加工制造业 - 人造板制造
区位信息:四川 - 洪雅
相关连接:四川木材加工制造业 - 四川人造板制造 - 洪雅木材加工制造业 - 洪雅人造板制造
企业标签:纤维板 - 木质
联系方式:
企业:四川省洪雅县林业总公司
公司法人代表:余长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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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6203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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