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伙,看了你发的帖子,第一感觉你应该是教师吧,如果真是教师,有几点意见与你商榷,如何?
第一:简单的语法错误和用字错误在300多字的短文中竟然出现了九处:其一,“巴中市区教委分管教学的局长”——中国现行体制下没有这样的官员;其二,“强大反对”——应该用强烈反对才对;其三,“严重的违犯了”——应该是严重地违反了才对;其四,“惯彻”应该是贯彻才对;其六,“第五款第十八号之规定”——应该是第五款第十八条之规定才对;其七,“给巴中教育摸上阴影”——应该是给巴中教育蒙上阴影才对。其八,“给学生经济上加大了沉重的负担”重复累赘——用“加重了学生的经济负担”不是更简洁明了吗?其九,“ 而每年还给我们下达升学任务,而我们背着沉重的报负怎么完成,希望区教委领导收回成命,在网上公开向巴中市师生道歉,向巴中人民道歉。”——严重的语法错误,两个“而”的用法莫名其妙,要求区教委收回成命,却要向巴中市师生道歉,同样莫名其妙,据我分析,文中“报负”应该是“包袱”才对。
第二:就事论事,有两点需要你认真思考再说为最好。一是李局长作为教育局分管教学的领导,没有你想象的这么大的权力,他也得遵守法律和政策,就如你们学校的校长一样,被人管的官不可能也不敢随心所欲。中国政治体制如此,要逾越必然给自己带来难堪。二是你说的正版书籍五折绝对不可能,但是盗版书籍三四折都可买倒是事实,教育局会同意学校给学生买盗版书籍?假如你家有孩子,你会给他买吗?
鉴于上述意见,提两点建议:一是要好好学习,不知道你的教师职称,也不知道通过什么渠道到了教育部门,在教育部门工作了多久。教育是神圣的,你这样的水平有损教师形象,你这样的教师也有误人子弟之嫌。兄弟伙,听我一声劝,好好学习吧,学无止境!二是今后要发帖,在搞清事实的前提下,三思而后行,同时认真检查语法及错别字,千万不要闹笑话。
特别申明,我绝不是李局长的“托”,是一个普通的教育工作者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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