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与世界银行为全世界制定的贫困标准分两级,极度贫困(赤贫)人口:按购买力平价(PPP)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贫困人口:购买力平价(PPP)每人每天消费2美元。
世界上大多数国家都制订有自己“国家贫困标准”,每个国家的“国家贫困标准”和“国家贫困人口比例”,反映了这个国家的政府是不是一个对人民负责、以人为本、关心人民疾苦的政府!因为政府负有救济贫困居民,使其摆脱贫困和贫匮、获得生活尊严的责任。
多数发展中国家将其“国家贫困标准(贫困线)”定在PPP每人每天消费1美元与2美元的区间内,每年调整“国家贫困线”,印度将“国家贫困人口比例”保持在 20%以上,越南将“国家贫困人口比例”保持在15%以上;巴西的“国家贫困标准”为PPP人均消费2美元,贫困率16.6%(俄印越的背景资料参阅:苏东和中印转型的另类观察之一至之八: http://sanbaimen.blog.hexun.com/)。富裕国家多数以低于国民平均收入的40-60%左右为“国家贫困标准”,将“国家贫困人口比例”保持在在10%以上,欧盟区的德国、法国、英国、西班牙、葡萄牙等国贫困人口在9%-18%之间,美国的贫困人口保持在12%以上;俄罗斯贫困人口比例13.4%;日本贫困人口比例15%,韩国贫困人口比例 14.6%。
中国是全球“国家贫困人口比例”最低的国家之一,“国家贫困标准”是人年均纯收入785元(农村为人年纯收入683元人民币),国务院扶贫办2007年12月公布的数据显示,中国农村贫困人口2148万人,全国贫困人口不足4000万人,“国家贫困人口比例”约3%。
按世界银行依据购买力平价调整后的标准,中国有多少极度贫困和贫穷人口?2008年之前,众说纷纭,因为中国拒绝参加联合国和世界银行联合发起的“国际价格比较”(ICP)项目。没有实测数据,世界银行只能以学术上估测的购买力平价数据测算中国的实际经济规模和贫困人口比例,得出的结论是,2005年中国的人均GDP则达到了6760美元, PPP人均一天消费1美元的贫困人口的比例是:1990年33%,2004年减少到10%,2007年减少到了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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