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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扯鸡巴蛋

蚊:西充公安事件,你有什么资格来发这样的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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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0 15:19 | 显示全部楼层
反正帖子中说的“开大客车的大老板”,说得滑稽得很!
   感觉这个说法很势利!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1-1-10 13:18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哈哈哈,现在的人啊,出了事情只知道闹,声音越大越有理,嗓门越高越有利,动不动还来个八面围城,就如医院的医闹,殊不知法治社会不是靠‘闹’来推动的。
‘开大客车的大老板’----昏眩。

发表于 2011-1-10 15:33 | 显示全部楼层
哈哈哈,现在的人啊,出了事情只知道闹,声音越大越有理,嗓门越高越有利,动不动还来个八面围城 ...
nb文章 发表于 2011-1-10 15:1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俺跟你的意见有不一致的地方!
        面对公权力,个体虚添点点儿声势,也是一种求取公平的一种平衡手段!
        再说,在强大牛B的公权力面前,个体虚添的声势最终影响公平公正不嘛?

[发帖际遇]: 恶心就吐参加活动不积极,失去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1-1-10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跟你的意见有不一致的地方!
        面对公权力,个体虚添点点儿声势,也是一种求取 ...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1-1-10 15:33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公权力是为私权利服务的,你私权利无限放大了,还要公权力作甚?
正如私权利是老子,公权力是儿子,什么事情老子都帮儿子做了,儿子就永远长不大。
发表于 2011-1-10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发一个比蚊更深入的详情来。
wwwnxz 发表于 2011-1-10 12:39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赞同!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1-10 16:3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只想问一句,蚊有什么资格来发这个帖子?
是以什么身份来发这个帖子?
你调查了哪些人?
这里面有什么 ...
扯鸡巴蛋 发表于 2011-1-10 11:3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我是西充一位普通的论坛版主,既然有帖子发出来我想我有义务搞清楚事情的真相,如果你们有置疑可以去调查,西充公安的负面帖子在西充论坛一直都存在,你可以去发意见,至于你所说的利益问题,蚊哥现在有固定工资,牙齿有问题吃不得,想出远门怕出车祸,老妻现在更年期不能生二胎,天天只有泡在网上看看朋友们说说心里话,我是土生土长的西充人,热爱家乡是我与生俱来的,希望西充人民都好好享受新时代带来美好时光,你提出的问题很实在,确实当时时间很匆忙,你们可以抽出保贵时间去西充明查暗访,把当时真实的情况了解后(最好有录音或者图片视频等)发出来,我绝对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发表于 2011-1-10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权力是为私权利服务的,你私权利无限放大了,还要公权力作甚?
正如私权利是老子,公权力是儿 ...
nb文章 发表于 2011-1-10 15:57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这几句话里逻辑有些复杂!说得也非常NB!
      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服务关系以及父子血亲关系同化了!
       第一:公权力对私权利是统治与被统治的社会关系!
       说温和点就是管理者与被管理的关系!服务与被服务完全是一种和谐的说法!
       第二:服务与被服务的关系是社会政治身份平等多边社会关系!
       把公权力对私权利说成服务关系!这是统治者美化和被统治者理想化的变异说法!
       第三:父子关系是财产分割凭自愿,权利义务模糊而不固定的一种私人关系!
       你觉得这三个关系可以等同化吗?
       无论多么和蔼可亲,公权力 在私权利面前都超牛B的强大暴力!
      你担心私权利无限放大?私权利怎么放大都是在照顾公权力的法律规范内!
      你能否举个无限放大纯粹的私权利而欺负公权力的案例?
      就是那些有假公济私的跟你一样NB的贪官污吏,最后在公权力面前还不是以卵击石!
      因为法律和公权力才更符合老子和儿子的关系,是一家
           

发表于 2011-1-10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没有打人,群众坐到警察车去干什么?
歌声不断 发表于 2011-1-10 14:4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同情死者及其家属,同时这个大客车驾驶员有点霉。这是一个交通事故,大家理性分析;这个理由没有逻辑性,不是必然的因果关系,至少理由不充分。

发表于 2011-1-10 17:02 | 显示全部楼层
警察没有打人,群众坐到警察车去干什么?
歌声不断 发表于 2011-1-10 14:45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群众坐上警车=警察打人了?
    非常强悍的逻辑

发表于 2011-1-10 17:22 | 显示全部楼层
         
        俺觉得楼主“资格”一说,在平民百姓的话语权面前显得太过蛮横暴力了!

发表于 2011-1-10 18:39 | 显示全部楼层
任何公民都有发表自己观点的资格。

[发帖际遇]: nb文章的股票涨停了,赚了小米椒1个.  

发表于 2011-1-10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你这几句话里逻辑有些复杂!说得也非常NB!
      把管理与被管理的关系和服务关系以及父子血 ...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1-1-10 16:4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我的比喻恰如其分,反而你的解释不合逻辑。呵呵

发表于 2011-1-10 18: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们现在只看到被害家属在站到车上闹,但是我们没看到家属为什么要到站到警车上去。这才是大家关心的,没有前因怎么会有果哪?

发表于 2011-1-10 18:56 | 显示全部楼层
公权力是为维护和增进公益而设的权力。它来源于私权力,是私权力实现的手段与保障。我的比喻恰如 ...
nb文章 发表于 2011-1-10 18:42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你娃在自圆其说吧?你把俺们亲爱的党的直执政理念丢一边去了?
      教育国民的教科书上都说了:“国家是指经济上占统治地位的阶级进行阶级统治的工具。
阶级性是国家的根本属性!公检法是什么机关?是维护统治阶级进行统治的暴力机关!
      你娃要讨论这些!应该具备一点基本的常识!
      

发表于 2011-1-10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调查.蚊.是不是间谍?要不是专搞政府部门的和谐费的..

发表于 2011-1-10 19:1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娃在自圆其说吧?你把俺们亲爱的党的直执政理念丢一边去了?
      教育国民的教科书上都说 ...
恶心就吐 发表于 2011-1-10 18:56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提醒你:注意自己的语言,再就是提醒你:搞懂了公权力和国家、国家专政机关的概念再来。

发表于 2011-1-10 1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提醒你:注意自己的语言,再提醒你:搞懂了公权力和国家、国.家专.政机关的概念再来

发表于 2011-1-10 20:07 | 显示全部楼层
首先提醒你:注意自己的语言,再提醒你:搞懂了公权力和国家、国.家专.政机关的概念再来
nb文章 发表于 2011-1-10 19:23 http://www.mala.cn/images/common/back.gif



       首先要告诉你:俺在这儿发言不会遵守任何个人的私人标准!
       不管他自我感觉有多NB!
       俺没有义务照顾任何人的爱好和面子,不管他有NB
       其次告诉你:这儿发言都要经得起公众审阅!
       不学无术打胡乱说之言论会被砖拍!

[发帖际遇]: 麻辣社区周年庆,恶心就吐获得奖励小米椒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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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优秀网友 2014年度优秀网友 2015年优秀网友 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1-10 20:34 | 显示全部楼层
拒绝一面之辞,期待老师的说法。

发表于 2011-1-10 20:59 | 显示全部楼层
现在的社会很浮躁,,说实话,,不管是警察还是百姓。

发表于 2011-1-10 21:00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说法差也.作为一个版主,他可以就事情的缘由进程调查.一个普通网民都可以做的事情,他为什么不能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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