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2011”朋友:
您好!您反映“几千亩退耕还林款那里去了”的问题,县委县政府组织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核实情况是:
2009年底,退耕办根据退耕还林验收的相关规定,对全县的退耕还林地块进行复查验收,发现全县有近5000亩退耕还桑地块的桑树成活率不够,不符合验收标准,其中清仁乡3242亩。造成不合格主要原因是:近几年蚕茧价格偏低,市场疲软,养蚕农户赚不到钱,于是将桑树砍除改种其他作物,造成退耕地块上出现林木零星现象。县退耕办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退耕还林有关政策,确保我县退耕还林工程成效,切实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依据《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检查验收办法》等相关政策,决定暂缓兑现不合格退耕还林地的补助,并及时通知农户结合补植、补造的品种和生长季节及时改种,补植、补造来进行整改,待农户整改后检查验收合格就及时兑现补助。
2010年12月底—2011年1月,县退耕办针对2009年存在的问题,再次会同乡、村、组对整改情况进行复查,检查验收结果:清仁乡需整改面积3242亩,其中有2542亩进行了改种或补植、补造验收合格,涉及农户1472户;整改不合格面积700余亩,涉及农户的214户。2011年1月底,县退耕办已通知清仁乡对整改合格的退耕还林地2542亩补兑现2009年度和2010年度的补助,目前清仁乡正与信用社积极办理逐户核对上账工作, 将补助资金发放到“一折通”;对整改不合格的面积,仍按相关规定责令继续整改,待整改验收合格后方可给予兑现补助,县退耕办和清仁乡政府也将密切关注农户的整改情况,及时复查。
“意见2011”朋友,我县自退耕还林工程实施以来,我县退耕还林资金实行财政专户储存,专帐核算,专款专用,为确保工程专项资金运用安全,财政、审计部门也对专项资金进行定期检查,从未发现退耕还林资金截留、挪用现象。在今后的工作中,为进一步服务“三农”,我们将切实做好退耕还林工作:一是继续加大项目监管力度,确保退耕还林工程质量;二是加强资金的监管,保障资金安全,提高工作效率,按时足额兑现退耕还林补助款;三是加大公开力度,广泛接受媒体和群众的监督,把退耕还林工程建设成集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为一体,群众满意的民心工程。
在此再次感谢您对我县退耕还林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芦山县林业局 芦山县清仁乡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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