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家过年啰!”近日,在威远县越溪镇中华煤矿做工的农民工王志勇(化名)喜滋滋地打点行李,准备回自贡的老家过年。就在6日,王志勇等112名农民工在当地法院的帮助下,顺利领到拖欠1年多的工资36万元。 2009年12月,威远县越溪镇中华煤矿因经营管理不善停止生产,拖欠112名农民工工资款39万余元,在当地有关部门多次协调下,双方均不能达成一致意见。于是,农民工们先后向威远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经过调查审理,2010年3月,威远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中华煤矿应付农民工工资398286元。同年4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
法院在执行中查明,被执行人威远县越溪镇中华煤矿实际负债超过1000万元,实际控制人黄某某下落不明,该矿井下财产已被水淹没,暂无可供执行财产。
去年4月22日,法院发现:被执行人在县安监局缴存有安全风险抵押金359200元后,立即采取了冻结措施,并于12月31日煤矿关闭后依法提取该笔款项今年1月6日,法院执行局全局民警奔赴越溪镇,协助执行人将359200元执行款,当场全部支付给112名农民工和工伤受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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