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范围:北以临江路道路中线为界;南以河堤边线为界;西以粮校(含粮校)为界;东以通河大桥西侧为界。 规划总占地面积127267.3平方米(190.79亩),其中公建占地38060.19平方米(57.09亩),实际占地89133.78平方米(133.7亩)。净出让面积128.03亩,容积率6.0,绿化率≥35%.建筑密度≤35%。
规划总建筑面积534017平方米,除去保留建筑7035平方米和待建项目14250.67 平方米,实际修建面积为512731平方米,实际拆迁面积158478.36平方米,其中开发拆迁面积104842平方米,公建拆迁面积53636.36平方米,回迁总面积149778.36平方米,货币补偿面积8700平方米。公建回迁成本销售面积53636.36平方米,政府回购廉租房(按住房销售面积3%配建)和45-60政策安置房成本销售面积11130.59平方米,总销售面积351822.38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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