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959|评论: 51

[社会•争鸣] 三年前乘车致残疾,而今手握一纸判决难执行!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3-9 21:4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十六岁乘车成残废,七十岁了手握一纸空判决书。
     我家主妇吴云秀,家住四川省绵阳市盐亭县云溪镇七宝乡海门村,于2008年10月26日从盐亭回海门乘车回家途中在龙宝翻车致大脑成三级残疾,现本人基本上成了一白痴,生活不能自理,需人长期护理,还要经常吃药,自从六十六岁出了车祸后,我们依法维权,然而到了70岁了,手里只能握着一纸判决书。现如今分文的医药费、营养费、护理费、精神损失费都拿不到,现在我本人潘兴地也七十几岁了,基本上自己都无法自顾了,还要护理一个病人,我们俩老现在生活的唯一来源就是靠儿子给点生活费,自从出院后,光吃药就花去了儿子6万多元,现在他们也说家里没钱了,我们现在吃药都成困难了,去找赵汝阳,他说现在没有钱,找他们负连带责任的盐亭县蜀通汽车运输公司,可他们的经理说不关他们的事,一个挂着蜀通汽车运输公司的牌子,而只收各个车辆的管理费用,法院判了连带责任的公司竟然说不负责任,执行庭去执行,说他们注册公司的账上,竟是一个空帐号,现如今我俩老也不知要找谁才能解决问题,真无奈,也无助。难道我们乘车出了事故,自己负责任吗?营运车辆出了事故不需负责任吗?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真的就那么难吗?现如今是法治社会了,难道我遇上了,法律就不起作用了吗?我天天听到广播和电视里在讲,当今社会提倡和谐社会,无奈之下我们俩老从2011年3月8号睡在了蜀通汽车运输公司的椅子上,两天过去了也无人问津。我现在没办法了,只有请人把我的事写下来放在网上,请网民们评论一下,看我们老人是否应该在当今社会上生存,看现在这个社会是否还有关心我们七十多岁老年人的好心人,看法律到底有没有作用。
     感谢看了我这些经过的好心人。一个七十多岁老人发自内心的感谢!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7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3-9 21:56 | 显示全部楼层
坛友门。怕是转移视线

发表于 2011-3-9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值得顶

发表于 2011-3-9 23: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提供相关证据。。。。这是事情得到有效关注与合法解决的必要前提。

发表于 2011-3-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搞运营的车子,应该保险还买得比较齐的,按理说,没理由不赔给你呀,是不是当时伤亡的人数很多?

发表于 2011-3-9 23:51 | 显示全部楼层
法院是怎么判的?可以强制执行呀,公司居然是空的!车子总有几辆吧?难道是租来的?

发表于 2011-3-9 23:55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的嚣张 发表于 2011-3-9 23:3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请楼主提供相关证据。。。。这是事情得到有效关注与合法解决的必要前提。

严重赞同!

发表于 2011-3-10 07:49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车辆少不了要加保险,有保险公司吗?

发表于 2011-3-10 08:4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楼主提供相关证据。。。。維權路對老百姓來講比較漫長,須要有耐心!
ytr

发表于 2011-3-10 09:13 | 显示全部楼层
生效判决未执行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下级法院不执行可向同级检察院申诉也可向上级法院申诉。
申请人协助向法院提供被申请人的住址、财产状况等基本信息,由法院强制划款、冻结拍卖财产,办法多的是。
绝对的司法公正不容易,相对的司法公正还是有的,真正的司法公正也不应该受社会舆论的左右,所谓“法不容情”。

发表于 2011-3-10 09:2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楼主.

发表于 2011-3-10 09:37 | 显示全部楼层
圆烟圈 发表于 2011-3-9 23:4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你出事的时候的蜀通的老板不是现在这位,现在当然不会管以前的事情!

在民法通则里,关于企业的债权债务中的赔偿纠纷,貌似不会随着企业法人代表的变动而消失。

新的企业法人应该仍然代表该企业承担债权债务的赔偿责任,个人和企业应该是不一样的哟。

法院既然判决该企业承担连带责任,新法人应该在接手该企业之前全面了解其所有的债权债务关系以及各种经营中的风险责任!

目前该企业如果真的以空白的虚假的公司帐户进行经营,那么相信这个企业所有的经营活动应该视为非法。

还是,前面那句话:证据!证据!证据!
发表于 2011-3-10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3-10 14:29 | 显示全部楼层
七十多岁的农村老头还上得来网?还晓得麻辣盐亭论坛?

发表于 2011-3-10 14:39 | 显示全部楼层
茉香绿茶 发表于 2011-3-10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七十多岁的农村老头还上得来网?还晓得麻辣盐亭论坛?

        小朋友,我们生产队的老婆婆老爷爷,全都会上网.

发表于 2011-3-10 14:48 | 显示全部楼层
:L用法律的手段来维护自己的权益,真的就那么难吗?现如今是法治社会了,难道我遇上了,法律就不起作用了吗?


---------民间疾苦咋就这么多呢~~~~~~~~:L

发表于 2011-3-10 14:49 | 显示全部楼层
无须悔改 发表于 2011-3-10 14:3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小朋友,我们生产队的老婆婆老爷爷,全都会上网.

----------------全都上网啊,那也会上盐亭论坛哦。:victory:

发表于 2011-3-10 15:20 | 显示全部楼层
茉香绿茶 发表于 2011-3-10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七十多岁的农村老头还上得来网?还晓得麻辣盐亭论坛?

我现在没办法了,只有请人把我的事写下来放在网上,.......

发表于 2011-3-10 15:31 | 显示全部楼层
茉香绿茶 发表于 2011-3-10 14:29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七十多岁的农村老头还上得来网?还晓得麻辣盐亭论坛?

上网不是发射航天飞机,更不是制造时光穿梭机.有一只手,一双眼,就OK了.这和多大岁数有什么关系.

麻烦没有同情心也请用脚板底思考一下.

谢谢

发表于 2011-3-10 15:35 | 显示全部楼层
低调的嚣张 发表于 2011-3-10 09:37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在民法通则里,关于企业的债权债务中的赔偿纠纷,貌似不会随着企业法人代表的变动而消失。

新的企业法 ...

萧章兄,判决书已下了,证据也很充分了.

这件事情说明一个问题:出事的车辆和相关连的公司只管挣钱,不管赔钱.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