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大家对本贴的关注,巴中2005年以前建的房根本就没有什么规则,像这样的事情在巴中肯定不只我家这一个楼盘,那个时候周围还有联建房,到现在两
证没办完的太多了,我家的楼盘2004年建好交房,2010年才办了房产证,而拿土地使用证就是最后一个关口,开发商肯定不会让我们这么容易就过关了,总要
趁最后这关,再捞一把。
在中国,老百姓就是真正的弱势群体,把柄拿在开发商手里,监管的区政府也是不闻不问的,找到它就开始踢皮球,这事,楼里有人过年到区政府找过了的,区
政府让找国土局,国土局表示爱莫能助,只能找开发商,绕来绕去都是无用功。
我在二月底和三月初还分别给书记信箱和市长信箱都发过信了的,却一点点反应都没有。
上法院告,能告他什么呢?从那时到现在购房的合同,全都是开发商说了算,你敢不买吗?吃亏的是自己。
能不能给我支个好招,想个好办法呢?这么多巴中的网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