攀枝花“3.22”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情况通报 2011年3月22日下午,在攀枝花大道渡金线倮果加油站路段,发生一起3车相撞的特大道路交通事故,致2人当场死亡、2人经抢救无效死亡、7人受伤。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3月22日下午15时12分许,凉山州会理县关河乡大桥村村民宋安民驾驶川W34322号大货车从桐子林往西区方向行驶,当车行至渡金线倮果加油站路段时,与同向行驶的攀枝花市东区银江镇居民罗强驾驶的川D48398号奥拓车发生擦挂后,与对向驶来的攀枝花运业公司周非非驾驶的川D20608号金杯客车发生三车相撞,致金杯车上两名乘客当场死亡,周非非和金杯车上一名乘客经抢救无效死亡,另有7人受伤。 事故发生后,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殷旭东,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罗军,东区政府、市重大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交警、消防等部门领导迅速赶赴现场,组织对伤者进行抢救,对现场进行勘查,对事故进行调查。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赵爱明获悉事故后,立即作出指示:全力抢救伤者,不能发生新的死亡;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切实加强安全工作。市委常委、副市长赵辉要求相关部门要认真做好事故调查,迅速查清事故原因,分清事故责任,严查安全隐患,防止类似安全事故的发生。 殷旭东副市长在指导完成现场抢救后,在交警三大队会议室,召集市政府副秘书长李安明、罗军,东区政府、市重大应急办、市公安局、市安监局、市卫生局、交警、市运业公司等部门领导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一是成立“3.22”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查明死伤者情况,由副秘书长罗军负责,安监、公安、交通、监察等部门参加。二是成立抢救治疗组,全力抢救伤者,力争不再发生新的死亡,由市卫生局负责,市中心医院、五医院、密地医院参加。三是成立善后处理工作组,做好死伤者家属的接待及善后调解处理工作,由东区政府牵头,公安交警、交通运管、市运业公司和相关保险公司参加。四是成立维稳工作组,作好该起事故死伤者家属的思想工作,维护社会稳定,由东区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和相关部门参加。 会后,殷旭东副市长带领相关部门人员到医院看望慰问了伤者,安抚了伤者家属。 据初步调查: 川W34322号大货车车主及驾驶员宋安民,男,48岁,凉山州会理县关河乡大桥村1组192号村民,持B2驾驶证。宋安民在事故中未受伤,目前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川D48398号奥拓车驾驶员罗强,男,40岁,攀枝花东区人,持C1驾驶证。目前,罗强受伤住院治疗; 川D20608号金杯客车车主:攀枝花运业有限公司,核定载客11人,事故发生时实载10人(含驾驶员)。驾驶员周非非,男,29岁,持A2驾驶证。周非非在该事故中死亡。 目前,事故原因等情况正在调查之中。 二〇一一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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