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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络月影殇

南江双拥公园在“流泪” 南江县城人民在“伤心”(已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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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8 12:46 |
滨河路何时拆除板房,恢复原貌????????

发表于 2011-4-8 13:36 |
建设局规定的:原则上是不允许的,但是鉴于是建设“南江县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所以特事特办,有困难要上,没困难制造困难都要上。纳税人的钱就是建设这些地方的,谁叫那里是一块自然绿地呢?这就叫“怀璧其罪”啊!

发表于 2011-4-9 23:05 |
确实原来殡仪馆也在那块的嘛!想起有点碜得慌,不是一般人敢去住,怕压不住啊!

发表于 2011-4-10 02:50 |
我真想发言:
   请问:(一)、南江有‘军队离退休干部干休所’这样的机构吗?南江人都知到这是假,知道是没有这样的机构的,在历史上从没有过?绝对没有。没有这样的机构,地震如何受损的?何谈重建?
(二)、如有,原来在什么地方?房子在哪里?该机构什么时候设立的?编制如何?人员有哪些?职责是什么?房子在什么地方?有财政拨款记录吗?有国有资产登记吗?有哪些军队离退休人员在里面休养过?
(三)、现在国家军队里面副师以上才不转业,到点后进‘军队离退休干部干休所’,‘军队离退休干部干休所’,由军队系统在管理。南江就行政层级及事权来看,应没有这样的必要和可能。

发表于 2011-4-10 03:28 |
我还有发言:
   为什么南江人对此‘好事’有意见,很多领导也可能想不通南江人民为什么这样‘愚昧’,对这样千方百计争取来的项目不领情。我略做解读:
(一)、有理由怀疑,争来这样一个项目,主要是部门利益。以'干休所'的名义弄这样一个项目来,今后做什么人们是有怀疑的。明眼人一看就明白,真有点用的是改善有关部门的办公条件。其实人们怀疑可能不是什么公益性的项目。
(二)、用的国家的钱,又没有要南江人们出,管它什么项目,即使没有使用价值,只要弄在南江地盘上,照理南江人不应该持异议。问题是你把房子建在公园里,建在不应该建的风水宝地上(太极图),其实质是部门与人民争利。你们知道吗,南江人民多么希望有个自己的公园、有点绿色、有个自由的空间和可以休闲、亲近自然的地方。我们有吗?感谢以前的领导为我们南江人建了这样一个小小的精神家园。前不久我在公园散步时,看见有人在这么小的一个精神家园建房,挤占公共空间!我的心在流血!
(三)、其实南江人民并不反对对灾后重建。我们对领导和部门并没有任何恶意,希望这个‘干休所’建在别处而已。

发表于 2011-4-10 04:15 |
把话说完:
(一)、建房子在那个地方,仅从专业规划的眼光看,也是极其不妥的。
(二)、目前虽然该项目各项手续齐全,在县域来看,已经让它是个‘合法’工程了。但别忘了,从权利来源人民看,人民不同意就是不合法的,我们相信,如果让南江人民公决的话,是会否决在此建房的(项目还是不要弄得没有了,建在其他地方,作为南江人,我们是赞同的)。同时,此项目从国家层面及如何立项上来看,也是问题多多,可能也不太合法合规吧,因此建在公园里,引起民意反弹,会对项目本身的存在不利的。
(三)、真心希望处理好部门与公众、地方与中央的关系。真正的把好事办好。此项目在此修房动因在于部门,无非是离已有的办公地方近些,联在一起。县上领导也许并不知道实情,我们相信,如果县上领导知道实情后,一定会纠正有关部门不妥的做法的。
(四)、我们绝不是无事生非的人,只因为我们是南江人,这是生养我们的地方,我们对它有感情,子孙后代还可能在南江继续生活,我们爱南江。我们也知道住在该工地前面那几户阻挡过开工。但我们以人格担保,我们与其他人无关。我们说的有没道理,站在一个南江老百姓的角度想想就可以了。

发表于 2011-4-10 12:01 |
2012快来吧

发表于 2011-4-11 15:24 |
记得读小学时还去扫过墓!~现在呢,唉!~~~

发表于 2011-4-11 15:25 |
对一些部门无语
发表于 2011-4-11 17:39 |
公共绿地成了某些人的自留地,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11-4-11 18:38 |
规建局的监察大队在做什么,胡治平书记你是分管监察大队的领导,你也没有看见和听见吗?应该去认真调查处理此事,给广大群众一个交代,就看你有没有这个胆量了!

发表于 2011-4-11 18:39 |
:dizzy::dizzy::dizzy::dizzy::curse:

发表于 2011-4-11 18:39 |
:@:@

发表于 2011-4-11 18:39 |
:@:@:@:@

发表于 2011-4-11 18:40 |
确实原来殡仪馆也在那块的嘛!想起有点碜得慌,不是一般人敢去住,怕压不住啊!

发表于 2011-4-11 18:40 |
:'(:'(

发表于 2011-4-11 18:41 |
政府行为就是所有不合理行为的借口哟,该房还在继续修建之中,大家看看是否合乎百姓意愿,国家倡导的和谐,不仅仅是指合法,恐怕还含有合情合理的成分吧,希望为官者三思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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