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资中县公民镇2010年的下午一点多,不满九岁的小女孩儿在上学的路上,被同队的罗姓青年*强*奸*,并用石头压住那女孩儿的头部,强奸后罗姓回到家里去晒粮食,此时他的心里在想那个女孩儿死了吗?然后又跑回花生地将王姓女孩儿的阴道口插入长达36厘米的树枝,当小女孩儿的尸体被人找到时,他还在现场乐呵呵的笑,情节非常恶劣。
他说凶手年龄问题,凶手身份证上是8月7日生日,案发是2010年9月3日。但是判的时候,说那个8月7日是阴历的,转化成阳历就是9月份了,就算未成年了。。法院按照未成年判的,无语。纠结。。。无奈。。。还有,内江各大媒体都不报道这个事情,他们打了电话,人家也不来人。。。还有,开审那天(3月24日),他们没有辩护人,面对这个结果也很无奈。这些都是我打电话,受害者父亲说的。我在此转述
刚刚从一位律师那里得知,我国法律规定:没有生效的判决,到处乱发,要判刑的。
由于案子是周4判的,判决书目前还没有到受害者手中。如果仅仅因为这样,我就要被判刑或者拘留,我也无话可说。
另外,我在麻辣发帖,就是因为我相信麻辣的公信力,相信麻辣网友中有一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相信在所有人的努力下,能够改判。依法作出相应的判决,公平、公正的判决。因为我相信这个社会善良的人居多,因为我相信始终会有媒体愿意为老百姓说话,因为我相信政府,司法部门不会坐视不理,所以我在这里发帖了。如果认为我这样是违法行为,我无话可说。强烈要求检察机关对法院的糊涂判决进行抗诉。
我和受害者没有任何关系,只是因为同在一个城市,因为我非常喜欢小孩子,因为我看到那些惨不忍睹的照片,因为我知道他们是农民,不知道怎么传递信息,不知道怎么上网求助。。我今天给受害者父亲打电话时候听到对方说话激动,混乱这哭泣,悲痛欲绝。我在电话这头也哭起来了。
如果要追究我评论的刑事责任,相信要拘留我不难,要找到我也不难。但是我想说,如果真的这样了,我无愧于心。
法院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如果这道防线被突破,后果不堪设想。
受害者女孩生前照片
(图:敲击受害者头部并压在小女孩脸上的大石头)
石头被移开时,女孩脸部血迹斑斑。四肢被凶手用石头砸断了筋骨,死者下体还被凶手插入一根长达36cm的树枝,延伸到女孩肺部,原本瘦小的女孩,整个肺已被绞破。
(图:长达36cm的树枝,直接穿破女孩的肺。凶手完全没人性。)
【万上签名要求法院重新审理】
凶手
受害者的母亲
今天在受害者父亲那里拍到的证据。
我们请求网友给你高度关注,还社会一个公正,还法律原本的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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