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12
返回列表
楼主: 凡尘

重庆市合川市一警察掏枪打人后被砍死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05-9-23 14:26 |
该打脑壳!

发表于 2005-9-23 13:29 |
同意18楼,现在警察和流氓是同义词

发表于 2005-9-24 20:39 |
光荣!楷模!

发表于 2005-9-24 21:19 |
以下是引用sumsn在2005-9-20 16:50:00的发言:

题目极不妥当。陈一正当履行警察职责,正当防卫,完全合法。“重庆市合川市一警察掏枪打人后被砍死”,这个题目没有反映真实情况。如果只看题目,读者(包括做警察的读者)的反应肯定是:又有哪个欺负老百姓的警察在那里作威作福了。滥用职权,向无辜百姓动枪,被愤怒的群众砍死。为什么不写成“重庆市合川市一警察执法中被歹徒砍死”呢?

警察的问题,是社会大环境的问题,其中包括你和我的原因。作为个人,他与你、我都一样,是普通的人,有着普通人的情感,有着普通人的优点和弱点。这么年轻,唉,真令人心疼。



有同感!
12
返回列表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