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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江交警扭曲事实栽赃诬陷只手遮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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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18 00:26 | |阅读模式
本人  税杰身份证号码510522198008060254,电话:18982414230 ,本人所述均是事实,如若有假,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4月10号在泸州论坛发帖“合江交警“无能”明查案情——扭曲事实栽赃诬陷”(大家请看http://www.0830bbs.com/forum.php?mod=viewthread&tid=171698&highlight=%BA%CF%BD%AD%BD%BB%BE%AF)至今无人过问,当事查不清案件、扭曲事实、栽赃诬陷导至本人至今蒙冤的交警具说却升官任队长了……
         因上次发帖有些网友说没看明白,可能是因为要描述具体经过,所以文字多了点,现在我简明扼要地阐述下:3月7日晚11时许,雨,本人车停在车道内的川E.5687摩托车无故被人踢倒摔坏,因为没看到对方车牌,便驾驶摩托车与其并行询问原由,却不想对方竟是社会黑恶人员,竟遭辱骂并用刀具相威胁。税杰本能反应驾驶摩托车从新华小区向新公路方向行驶躲避,对方驾驶踏板车继续追打威胁。雨天视线模糊,突然在邮政局对面小斜坡弯道左侧处出现一辆未开尾灯靠左停放的的士(后来才晓得是川E.58009,驾驶员袁旭东违章停车吃面),本能反应急刹车, 后面社会黑恶追打威胁人员的踏板车与我车追尾相撞,强大冲击力和惯性加之雨天路滑,至使我车与的士车右后视镜挂擦后倒地滑行刮伤靠机动车边上行走的吴丽君.而踏板车撞伤谭应龙后倒地.并起身后愤怒辱骂继续追打税杰一会后肇事逃逸现场。(踏板车无车牌,无人认识)肇事现场只留下踏板车掉落的挡风玻璃碎片踏板垫以及工具在谭应龙倒地位置附近。有人报警后,120先到装走伤者后交警相继也到达现场,税杰并未逃逸现场而等得待我们的人民交警到来。但交警并未仔细勘察现场、提取现场物证(肇事逃逸车掉落的挡风玻璃碎片,踏板垫以及工具)寻找现场目击证人,及时追查肇事逃逸车辆。而是草草了事,就连肇事逃逸车掉落的挡风玻璃碎片,踏板垫以及工具都没以重要物证提取,这也为后来查不清案件真相,扭曲事实栽赃诬陷本人埋下了伏笔。而是直接载税杰去中医院,让税杰为两伤者垫付急救费用,并让其9点去交警队做笔录。肇事逃逸车掉落的重要物证都是税杰家人在事故后交警离开提取的。
         可等责任认定书下来时,让税杰完全傻了眼,<<交通事故认定书>>上另一辆肇事摩托只字未提,连违章左侧停靠致使道路狭窄的士车也完全无责任,连机动车道上行走的行人也变为在人行道上。吴丽君和谭应龙都是税杰在人行道上撞的,全部责任由税杰一人承担。
            天啊!合江交警是这样办案的????人民警察头顶的是国徵,肩上扛的是五星,维护的是正义和人民的权利,捍卫的是国家法律的权威。为什么就不能明查案清,还我税杰一个清白呢??????
            案情详细帖子:
天府论坛:http://bbs.scol.com.cn/viewthread.php?tid=1089811&highlight=%BA%CF%BD%AD
麻辣社区:
http://www.mala.cn/forum-viewthread-tid-2496304-highlight-%BA%CF%BD%AD%BD%BB%BE%AF.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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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5 21:38 |
哎现在社会太污了,上面说的话到下面哪还知道是什么啊

发表于 2011-5-8 22:13 |
相信政府,相信法律

发表于 2011-5-17 11:21 |
你也去做做黑恶人员撒。

发表于 2011-5-19 23:54 |
一楼还相信政府?
去他妈的政府,去他妈的交警。

发表于 2011-5-25 10:47 |
学上海杨佳,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

发表于 2011-6-8 12:07 |
哎 网上发帖后 全合江的律师都知道了 据说省厅也介入调查了,依旧如此,整个案件就一个说真话,法律伤害事故又主张倒置,这案子说到底就是大家没直接目击证人,这么多旁证不连行人在不在人行道上都推不翻。真不知道现在的执法人员干什么去了。多的不说 只要能证明行人占用机动车道引发事故,也不能算当事人全责。虽然行人是弱势群体,但事实就是事实,该怎么判就怎么判,而不是乱判。

发表于 2011-6-8 12:08 |
现在当事人连找律师都难了:(  难道只能求助媒体?

发表于 2011-6-17 10:06 |
只能说黑暗

发表于 2011-6-22 00:23 |
我和我家人在温州受卫星控制和伤害,请大家注意安全.
发表于 2011-6-24 13:04 |
可惜你爸不是李刚

发表于 2011-8-13 11:32 |
友情顶贴,顺便得分。不好意思哈。

发表于 2011-8-13 11:32 |
友情顶贴,顺便得分。不好意思哈。

发表于 2011-8-13 11:32 |
友情顶贴,顺便得分。不好意思哈。

发表于 2011-8-13 11:33 |
友情顶贴,顺便得分。不好意思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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