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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打击歪风

[群众呼声] 昔日湿地成渣场,夹江群星一社农民权益谁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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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1-22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不要泄气,总有一天会找贪官们清算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11-30 1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执事 发表于 2011-11-22 14:32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要泄气,总有一天会找贪官们清算的!

支持!!!!!!!!!!!!!!

发表于 2012-5-1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昔日湿地成渣场,农民权益谁维护?
                                [查看/发表评论] 来源:未知 作者:知情人 时间:2009-08-04 点击:3

       近日,笔者接到四川省夹江县迎江乡群星一社宿国珍社长的求助电话,宿社长用疲惫嘶哑的声音告诉笔者:2005年,群星一社所属250多亩河滩地(又称湿地)在一夜之间被缩水为2亩,继而夷为平地。昔日种满蔬菜、瓜果,树木的土地竟成为堆放废渣的渣场。农民的青苗赔偿也拿不到,农业用水也得不到解决。为维护本社农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她从乡到县、从县到市来回奔走了快四年了,上访、诉讼至今也没有任何结果,宿队长问笔者:“农民的合法权益到底谁来维护?
                      土地缩水只因一张瑕疵“林权证”
  在宿队长家里,笔者见到了群星一社的群众,他们告诉笔者:这250亩河滩地是从他们祖辈起就在这里耕耘了几十年了,每一寸土地都洒满了他们辛勤的汗水,而前任社长宿丕述在不经过村民大会表决就秘密签订了《群星一社与千佛岩水电站临时使用土地协议》,此举违反了村民自治、村务公开的原则。更为可恨的是当初乡政府和电站方来丈量土地时,明明说的要把250多亩的青苗赔偿付给村民,怎么就翻脸了?而政府拿着一张有瑕疵的《林权证》﹙夹府﹛1981﹜NO049781号﹚就否定了群星一社对250亩河滩地的使用权呢?
  四川省舟达律师事务所的王应龙律师告诉笔者:“其实老百姓和政府打官司是行政诉讼,这种诉讼案的举证规定就是由政府举证的,可笑的是夹江县政府居然让老百姓拿证据,更为搞笑的是夹江县法院也认定了这张《林权证》有瑕疵,却又拿着有瑕疵的物证作为了判案的依据。”
  一位姓张的大娘告诉笔者:宿丕述在2005年以前家里很穷,儿子参加考试的一千元都要靠借,在他辞去社长职务后,他在县城买了价值20多万的商品房和轿车,宿家没有其他的经济来源,他买房买车的钱从何而来?
                      谁给电站方改变土地的使用性质的权利?
  一位村民告诉笔者:“每天望着昔日那片绿油油的土地已成为小山似的渣场时,大家心痛不已。在《中华人们共和国土地管理办法》第二章﹑第十六条﹑第三款明确指出︰在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争议解决之前,任何一方不得改变利用现状。而千佛岩电站却将国家的法律至于不顾,谁给他们的这个权利?夹江县政府到底是不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一级政府?中央一直都重视农民﹑关心农民,可到了我们群星一社怎么就没有感觉到党和政府的关心和爱护呢?”
  社员代表欧淑群告诉笔者:由于千佛岩电站将河床挖低,社里吃水用水都成了问题,如果不是社长宿国珍和社员代表们去与电站方交涉,现在都没法吃上水,而村民的生活用水和农业用水至今都没有完全解决。
  一位村民气愤地告诉笔者:电站方说把250亩的青苗赔偿费共计300多万元给了我们社,而我们却分文没有得到,这笔钱到哪里去了?是谁在损害我们农民的合法权益?
  河滩地(又名湿地),是所有土地中最肥沃的,她不但能种出丰富的蔬菜和瓜果,在环境学家眼里称为“自然之肾”,如此稀少的土地被破坏实在令人心痛,而农民的合法权益得不到维护更是违背了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以人为本”的方针政策。
  截至笔者发稿前,群星一社的村民致电笔者:昨日(7月3日下午)被村民拥戴信任的宿国珍社长因为村民维权,被乡里干部罢免社长职务,乡里的干部并要求宿国珍社长十日之内交出社里的公章及账务。
  作者夹江农民
  2009年7月4日


本文来自:第一线索 http://www.news178.com
原文链接:http://www.news178.com/html/bl/x ... 264.html?1249363559




发表于 2012-5-1 20: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夹江县县委书记陶宏伟已双规,求证?

发表于 2012-8-2 15:57 | 显示全部楼层
:@:@:@:@顶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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