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战国时期之所以说“礼崩乐坏”,一个重要的原因就在于,当官的群体过于注重才能,诞生了一大批苏秦、张仪、李斯、吕不韦这样才华出众但有很大道德缺陷的官员,使得社会只能靠高成本的严刑峻法来管理,而忽略了道德自律的低成本管理方式。汉朝对于先秦重才能、轻道德的做法有很大的弥补,“举孝廉”在汉朝出现,就是在民众中广泛提倡道德的表现之一。但是,“举孝廉”的目的依然主要是选拔官员,它把官员的道德要求放在非常重要的位置。然而,汉朝“举孝廉”的做法也产生了副作用,即,道德做秀的虚伪表演也较多地出现。
三国时期,曹魏回到注重才能、轻视道德的状况。曹操自身的道德缺陷,以及对孔融之类有德之士的狭隘态度,影响了曹魏事业的发展。隋朝全面开始的科举制度,实际上是德行与才能并重的一个方式。此后,中国历史上科举制度多有改革,目的都是有效实现官员群体的道德与才能并重。不久前《人民日报》的一篇文章《育民德必先修官德》说到了点子上。中国人说“上梁不正下梁歪”,如果官德不修,只注重民德,效果是有限的。就近几十年而言,焦裕禄、孔繁森、任长霞之后,我们有多少官员能够成为道德品行高尚、业务能力出众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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