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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呼声] 拆迁办把我家房子整烂了,谁还我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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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4: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反映人:曾正勤,女,40岁,汉族,无业,住古蔺镇映月村八社。
反映人:曾正邦,男,42岁,汉族,农民,住古蔺镇映月村八社。
反映人:曾正田,男,44岁,汉族,农民,住古蔺镇映月村八社。
反映人:曾正书,男,55岁,汉族,农民,住古蔺镇映月村八社。
被反映人: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
反映请求: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责令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停止对申诉人的不法侵害,并赔偿相关损失。
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违法征地拆迁,严重危害群众利益的事实反映:
尊敬的国家各级机关首长
我们是四川省古蔺县遵纪守法的老百姓。万般无奈之下,只好求助您在百忙之中,予以重视,还一个公道给我们!!
200811月初,县拆迁工作组进村入户,宣传县城西部大开发,建设新城市。但是拆迁工作组在一无拆迁许可证,二无公告,三无具体拆迁补偿方案的情况下,完全是以拆迁工作人员口说为准,口头乱表态给老百姓下命令。拆迁工作人员是在不公开、不公平、不公正的情况下开展工作,不按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办事情,完全是在糊弄反映人。从此开始,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就对申诉人进行了无休止的不法侵害。
    一、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指使人对反映人的生活环境和条件进行大肆破坏。一是断电,破坏供电线路,致使反映人无法正常生活;二是破坏反映人的墙体,让反映人及其家人居住在危险的房屋之中;三是破坏反映人的屋顶,造成反映人的房屋又破又漏,近乎无法居住。
二、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或是冒充拆迁办工作人员对反映人无休止的纠缠。拆迁办工作人员从来都是没有持证上岗,即使有证也不佩戴,而且是今天来这几个人,明天来那几个人。搞得反映人头晕脑胀,分不清哪些是公职人员,哪些是社会闲杂人员。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干扰。
三、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或是冒充拆迁办工作人员对反映人进行恐吓。如果反映人不按照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的意思办,就要对反映人怎样怎样等,甚至还扬言威吓反映人的家人及亲属的人身安全等。
四、国土资源局理亏撤诉。2010319日,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向反映人制发了《限期搬迁通知》。无奈之下,反映人在法定期限内,向古蔺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请人民法院对国土资源局征用土地行为予以司法审查,经过庭审质证,国土资源局因未向法庭提交征用土地的法律手续,败诉已成定局。为避免法院判决败诉的难堪,国土资源局于20101223日作出了《关于撤销“限期搬迁通知”的决定书》。古蔺县人民法院作出了(2010)古蔺行初字第   号行政裁定书,认定了国土资源局撤诉的事实。
五、2011312日,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指使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的工作人员到反映人曾正勤家搞破坏,致使反映人曾正勤家的十几头猪莫名其妙的病倒,其中死亡一头。圈舍也被严重破坏。
六、我们这些被拆迁户的拆迁补偿和安置等一系列问题,一个都没有谈好,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居然置老百姓的死活、生存及经济等利益于不顾,反映人房屋所在的地块却早已经被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卖给了开发商,开发商也早就在打起广告在图纸上卖房子了。
经过三年多时间的折磨,反映人被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害苦了,完全不能进行正常生活。通过不断的找反映人的麻烦,使反映人既做不成生意找不到钱,还迫使反映人请律师打官司花了很多钱,造成了反映人生活上极其困难。这一切都是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县拆迁办)、古蔺县国土资源局、古蔺县城乡规划建设局给反映人造成的。
综上所述,反映人请求上级有关部门责令古蔺县新城建设指挥部(拆迁办)停止对反映人的不法侵害,并赔偿反映人的包括误工费、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损失。申诉人叩谢!
              反映人曾正勤、曾正邦、曾正田、曾正书
                            2011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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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人数 1 小米椒 +10 收起 理由
cw19880312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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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4-24 1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哎,平民说不出话

发表于 2011-4-25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funk:

发表于 2011-4-26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兔子月薪5千,打算用20万建一个窝。
    狼不允许,说私自建就是违章建筑,只允许向王八买。
    王八是搞房地产的,先用20万贿赂狼取得开发权,再用50万元向狼买这块地,投资10万元把兔子窝盖好,向兔子要价200万元。
    兔子拿不出这么多钱于是向狐狸借200万元,连本带利300万,20年还清,
    兔子全家二十年给狐狸打工。
    狼、狐狸、王八都挣了钱,只有兔子亏,连孩子也不敢生了。
    兔子越来越少,狼觉得这样下去大家没肉吃,于是调控。
    狼显得非常重视兔窝价格太贵的问题,研究部署了遏制兔窝价格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最后认定兔窝价格卖得太高的原因是因为有的兔子买了兔窝后自己不住而进行倒卖所致。
    于是狼规定:兔子买了兔窝5年内卖了的,要向狼交纳营业税。
    结果兔窝价格没降下来,狼却发了大财。
    狼又对狐狸说:只借钱给首先交了更多钱的兔子,并提高高利贷的利息,多买兔子窝的不借,全交现钱。
    这样狐狸在兔子的购窝过程中也发了财。
    王八借着兔窝价格上涨的行情,以更高的价格向狼买地,并转嫁到兔窝价格上,再加价后卖给兔子。
    看到狼辛苦地为自己操劳,兔子很感谢狼,但还是发现兔窝价格越来越贵。
    狼说:这事挺复杂,还真不太好办,不过兔子们放心,我们将继续调控,可以向已经有兔窝的兔子征收兔窝税┉
   

发表于 2011-4-26 13:15 | 显示全部楼层
唉!这东西还真难办啊!www.yrxxyy.net

发表于 2011-5-2 21:2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是都说政府是人民百姓的衣食父母得嘛。咋搞成为欺服人民的罪魁祸首了呢!县政府不管,难道市政府省政府也坐视不管吗?还要不要老百姓活呀!可怜的老百姓!可恶的县级政府!!!!

发表于 2011-5-2 22:07 | 显示全部楼层
恩   值得顶 、、 我个人文采不好,那些事  确实说出了我 心里的想法  、

发表于 2011-5-2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遥远的幸福 发表于 2011-5-2 21:21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不是都说政府是人民百姓的衣食父母得嘛。咋搞成为欺服人民的罪魁祸首了呢!县政府不管,难道市政府省政府也 ...

恩、、、

发表于 2011-5-2 22:1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2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拆迁办的形象都不用多说了,没有例外,都是那么的蛮横不讲理,都是那么的让农民痛恨,我们是农民,不是富豪,没有多余的房子,没有多余的经历去被你们糊弄,我们只想要一个公平,只想要一个正常的中国居民所拥有的享受的权利!!!!!!!!!!!!!!!!          !!!!!!!!!!!!!!!!!!!!!          !!!!!!!!!!!!!!!!!!!!!!!!!!!!!!!!!!!!!!!!!!!!!!!!!!!!!!!!!!!!

发表于 2011-5-2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政府太黑暗了、、、、、、、、、、、、

发表于 2011-5-2 22:14 | 显示全部楼层
欺负人啊、、、、、

发表于 2011-5-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他们总是在糊弄,贫苦百姓,且问,有多少给你们糊弄的。???

发表于 2011-5-2 22:15 | 显示全部楼层
还要不要人活啊?????????????

发表于 2011-5-2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5-3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 早晚会有清官收拾这些败类。。。。。。。

发表于 2011-5-3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平民的灾难悟出不在啊!

发表于 2011-5-4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啥子政府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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