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引用成都乡下人在2005-12-14 20:31:00的发言: 小宇女士:撤销三河收费站必须具备以下几个条件之一:(1)收费站已在城市之中,如青龙收费站不得不撤;(2)从省市看来,已严重城北区域的整体发展,迁站移出该区域;(3)实施大年票;(4)有机构为原修路资金买单;就我看来,第一条件要等10年,第二条件至少要得到省级高层认可,目前暂有困难,第三条可能要等N年(听政很难通过),第四条只要市、区政府出点血,就不难解决。你可否在这方面想一想?
你这几个条件是怎么得来的?收费站在城市之外就不能撤吗?收费站严重影响城北发展,虽然省级领导高层不认可,但是老百姓的急切呼声是明显摆在那里的.实施大年票,也不是解决问题的办法嘛.第四条,一定要有人来为修路资金买单吗?为什么不能从每年的养路费中拨款来支付修路呢?高笋塘至三河场路段是城北交通要道,车流量非常大,支付养路费来修这段路是理所应当的事.为什么修一下路就想收回资金呢?那这样的话,养路费还有什么作用?至于大件路就更不用提了,它收费已过期,早就不该存在了.
与民争利,还是我们所信任的政府吗?
所以,三河场费站撤不撤,关键看它合不合法.要象邢律师那样理直气壮的与政府打官司!维和我们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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