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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县邮政局拒给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无生活来源,情何以堪(已转仪陇县邮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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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4 17:31 | |阅读模式
我父亲是四川仪陇县邮政局乡邮政投递员,今年58岁,无固定期限合同工。自1973年参加邮政工作至今已有38年工龄,与他同期参加工作的同事因到退休年龄先后退休,再过两年,他也将从这个干了一辈子的岗位上退下来,面对退休后的生活,老人家充满失望和无奈。因为仪陇县邮政局自1998年邮政改制后,多年来没有给乡邮政投递员缴纳包括养老保险在内的任何社会保险,这几年退下来的乡投递员只能领取改制前企业买的商业保险,月均60多元,这点钱让这些在大山里为邮政事业奉献一辈子的乡投递员寒心。2010年仪陇县部分乡投递员共计40人到四川省邮政公司上访反映情况,省公司责成南充市邮政局处理,要求补交乡邮递员养老保险,但事情过去一年多了,南充市邮政局没有任何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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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我记事起,父亲每天早出晚归为乡亲们投递报纸、送信,因为我们乡偏僻,当时没有集,不通公路,也没有邮路,所有的邮件需要去邻近乡镇领取,背回家将报纸、信件按村分好后再挨家投递,劳动强度很大,不到1个月就要穿坏一双球鞋,有很多次回家途中累了,靠在石头上休息一会,没想到一觉就睡到半夜。他的努力也为他换来了很多荣誉,那时候家里的床单和毛巾基本上都是他的奖品。直到1995年,乡里有集后,他才在乡里租了个房间,作为乡邮政所办公地点,直至今日,房租仍然是他自己拿钱。就是这样朴实的乡村邮政人用一生的时间守护着大山,成为山内外信息传递的桥梁,他们身背邮包不顾风雨、走街串户投递邮件的身影是大山里最美的风景,也成为那些山里人深刻的记忆,更是我——一个乡投员子女心里的丰碑,他们用结实的臂膀和黝黑的脸庞撑起的不仅仅是祖国乡村邮政事业,还有那个家,是他们用辛勤汗水换来的工资养活了我们,让我们能上学,能走出大山,看见更广阔的天空。但今天,我却分明感到他们是时代的垫脚石,在社会关注赤脚医生、乡村教师时,他们被遗忘。2001年马班邮路王顺友获得“五一劳动”奖章,2005年又被评为《感动中国》十大人物,王顺友感动了社会,这样的荣誉也安慰了所有的乡村邮政人,但幸运只属于他。在我们关注了王顺友个体之后,没有人注意还有无数的乡村投递员仍在默默的付出,工作环境和劳动保护得不到保证,在他们有劳动能力的时候,邮政局用廉价的薪水换来庞大的乡镇邮政网络,他们年老时,却被邮政局抛弃,老无所养!

四川省仪陇县邮政局作为国有企业,公然违反《劳动法》(第九章 社会保险和福利),多年不给乡投递员缴纳社会保险,造成乡投递员老无所养。强烈要求仪陇县邮政局依法为乡邮政投递员补交自上班以来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呼吁政府、媒体和社会关注、保护这一弱势群体。他们生活在大山里,缺少法律知识,也希望法律界的公益人士能在法律层面帮助他们。

温家宝总理说过“要让劳动者活得更有尊严”,他们是劳动者,也即将成为老人,让我们一起努力,让老人在法律的保护下能有尊严的安享晚年!

联系人:李仁伟    电话:0817-7636099   仪陇县板桥乡邮政投递员,已退休,月领退休金61.2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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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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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5-14 19:55 |
这个事情很严重,仪陇县邮政局一定要顶住鸭梨,不交啊。:lol

发表于 2011-5-14 21:25 |
《劳动法》可不执行?

发表于 2011-5-14 22:07 |
有的个人的规章大于:'(:'(劳动法??????

发表于 2011-5-15 20:48 |
感谢楼主转载,这个帖子是我在天府论坛、猫扑、强国论坛发的帖子!还给一些媒体发了,但愿在网民、媒体的关注下,让乡村的老邮递人老有所养。他们一辈子的付出不指望社会给予荣誉,合法权益能得到保证就满足了!谢谢大家,也希望大家多多转载,帮助弱势群体,让法律的阳光照耀每一个公民就是帮助我们自己!
发表于 2011-5-16 13:11 |
邮政局要顶住了,不交。交了的话又要少喝好多酒、少抽好多烟哦;P

发表于 2011-5-16 15:50 |
邮局的 领套  要注意哦,这不是一件小事!

发表于 2011-5-16 20:59 |
我和我家人在温州受卫星控制和伤害,请大家注意安全.

最佳新人 感谢有您!

发表于 2011-5-17 16:18 |
已转仪陇县邮政局

发表于 2011-5-17 19:54 |
谢谢大家,期待好的结果!

发表于 2011-5-18 12:56 |
乡邮递员 发表于 2011-5-15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楼主转载,这个帖子是我在天府论坛、猫扑、强国论坛发的帖子!还给一些媒体发了,但愿在网民、媒体的关 ...

真的很累,老了就不管了,

我们每个人都要老的。

发表于 2011-5-18 15:23 |
当官要来个换位思考,假如在改制后你的父亲是乡邮递员现在拿61元老退休金,情何以堪?

发表于 2011-5-18 16:15 |
61元:L现在能做什么?邮局领导又是怎样想的?期待。。。。。

发表于 2011-5-19 07:16 |
乡邮递员 发表于 2011-5-15 20:4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感谢楼主转载,这个帖子是我在天府论坛、猫扑、强国论坛发的帖子!还给一些媒体发了,但愿在网民、媒体的关 ...

希望你的情况能通过仪陇论坛得到解决。

发表于 2011-5-19 11:59 |
以前的乡镇邮递员是属于委代办关系,与邮政局没有劳动关系,不存在缴保险的问题。

发表于 2011-5-19 16:54 |
果城笑笑生 发表于 2011-5-19 07:16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希望你的情况能通过仪陇论坛得到解决。

谢谢大家的顶贴与支持!

发表于 2011-5-19 18:01 |
关于网民反映拒给
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无生活来源的
情况说明
网民所反映的李仁伟系1969年6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仪陇县邮电局板桥乡公社投递员,1996年1月至1998年10月期间为仪陇县邮电局社投员,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期间为仪陇县邮政局代办员。无论在哪个时间段,李仁伟在原仪陇县邮电局,邮政局的性质都是从事的业务代办,与企业间属业务委托代理关系。
依据〈1984年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公社邮递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川邮邮通[84]25号)第二条规定:“邮电企业委托公社(或乡政府)代办农村投递和邮政业务的人员,不是邮电企业的正式职工,是公社社员,社来社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邮政(电)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2001年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邮局[2001]477号)和川邮局安[1994]1306号文件明确规定:“邮政委托代办人员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些法律和文件之规定,网民所反映的李仁伟与邮政企业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非劳动关系,所要求企业交纳社会保险没有政策依据。

                    
                          二0一一年五年十九日

发表于 2011-5-19 18:06 |
邮政局就他娘的扯淡。

发表于 2011-5-19 18:08 |
邮政局的回复,漏洞很多,在和谐为大背景的前提下,破坏和谐吗,实为不该。

发表于 2011-5-19 18:09 |
关于网民反映拒给
职工交纳社会保险,退休人员无生活来源的
情况说明
网民所反映的李仁伟系1969年6月至1995年12月期间的仪陇县邮电局板桥乡公社投递员,1996年1月至1998年10月期间为仪陇县邮电局社投员,1998年11月至2001年6月期间为仪陇县邮政局代办员。无论在哪个时间段,李仁伟在原仪陇县邮电局,邮政局的性质都是从事的业务代办,与企业间属业务委托代理关系。
依据〈1984年四川省邮电管理局《公社邮递员使用管理试行办法》(川邮邮通[84]25号)第二条规定:“邮电企业委托公社(或乡政府)代办农村投递和邮政业务的人员,不是邮电企业的正式职工,是公社社员,社来社去”。《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第八条规定“邮政(电)企业根据需要可以委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办邮政企业专营业务”。2001年国家邮政局《关于印发<邮政业务委托代办管理办法>的通知》(国邮局[2001]477号)和川邮局安[1994]1306号文件明确规定:“邮政委托代办人员与邮政企业不存在劳动关系”〉这些法律和文件之规定,网民所反映的李仁伟与邮政企业之间是委托代理关系,非劳动关系,所要求企业交纳社会保险没有政策依据。

                    
                          二0一一年五年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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