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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光闪烁

[情感·家庭] 【写给营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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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36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琳儿 发表于 2011-6-5 10:35
呵呵 。。。。哦。。

谢谢您---热心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3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苏州人 发表于 2011-6-3 23:49
硬是一页页仔细看完了的,深受感动,所以决定上来顶一下。顺便提3点个人看法,对与不对,大家看后就忘了它哈 ...

朋友这么忙都来关注李老师的事情,真是难得!谢谢您!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5 08:49
到的是谁在这儿胡言乱语,其实只要懂法律的人都明白,你不要以为你这样就能更改处理医疗纠纷的程序 ...

究竟谁在胡说八道,谁在一味忽悠,网友的眼睛是雪亮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5 08:36
楼主,如果你真的为患者着想,就应该帮助患者如果通过合法的渠道去解决医疗纠纷,而不是如你所说这样 ...

我到底该怎么做无需你来指手画脚。

发表于 2011-6-5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强烈要求县里主要领导站出来表个太,我们人民群众急需听到你们的声音,老小梅老师目前急需得到医治,时间不能在拖,不能在什么医疗事故上紧紧拖延人家的时间,该由谁先垫钱让李老师竟快去治疗,这是人民群众对县里书记,县长的期盼。

发表于 2011-6-5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xxww57 发表于 2011-6-5 11:24
强烈要求县里主要领导站出来表个太,我们人民群众急需听到你们的声音,老小梅老师目前急需得到医治,时间不 ...


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在没有医学会判定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医院无法给予任何形式的解决!希望患者通过正常的合法的程序维权!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2:28 | 显示全部楼层
xxww57 发表于 2011-6-5 11:24
强烈要求县里主要领导站出来表个太,我们人民群众急需听到你们的声音,老小梅老师目前急需得到医治,时间不 ...

朋友说得对极了,怎么能救人才是硬道理!

       谢谢您--热心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5 11:29
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在没有医学会判定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医院无法给予任何形式 ...

你的话听起来是没有好多问题,但是你应该明白:

      受害者的确拖不起!

发表于 2011-6-5 13:3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5 10:36
我有没有得谁的好处,需要那么做吗?

你不要“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哈。

大哥,你是侠义之士,无私无畏地帮助我,那些宵小之辈以为人人都和他一样,一切都是为了利益。

发表于 2011-6-5 13:49 | 显示全部楼层
再来说几句。
1,“蓝光”绝对是个好人,不过此贴中你可能出于义愤而过于激动了。你的回复不是很理性,会把此贴引向只有你和“摄友”等少数几个人的口水仗中去,从而不利于此贴的发展。
2,此贴要参与的人多,才会形成一定的舆论效果。同时,光有舆论还不行,还得有人去实地联系相关部门,通过合法途径表达诉求,才能最终有一个比较好的解决。
3,要确实想快速地促成此事的解决,有一个有效办法就是一大群人去上-访。现在有关部门最怕就是这个。在维-稳的高压下,县大老爷一定会尽快出面摆平此事,不管谁对谁错,哪怕就是“抹包包散”也会让医院直接破财免灾的。这样做的好处不一定会是效益最大化,但起码事情解决得快;坏处就是组织者可能要受几天行政处罚,同时对李老师的“事业单位”身份可能有点点影响(除名绝对不会,但将来要往上升当官就可能不是那么顺利了)。

发表于 2011-6-5 13:5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由第三方非营利性机构做一个鉴定。

发表于 2011-6-5 13:56 | 显示全部楼层
所以说,象我们这种莫得啥子身份的人,惹急了,哪个都不得怕的。可怜“抚州”事件那个施害人最终也在事件中死去了。如果换作是我的话,直接把那个什么区长灭了就是了,死都不怕,还怕个什么卵?今天的信息,就是那个区长被撤职了,可他还好好地活着呢。冤不冤!

发表于 2011-6-5 13:58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5 11:29
医疗纠纷的处理必须按照相关程序办理,在没有医学会判定医院是否承担责任的前提下医院无法给予任何形式 ...

全部看完说点看法;摄友的主观意向不是完全不对。明确指点,注意言辞,网友们会理解多一些。
李小梅的遭遇令人同情,希望她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政府能出面关注自然更好了。
善主蓝光闪烁助人心切吧,情绪偏激,回复里多带有情绪语言;无助问题实质性解决,显示做人水准不佳。还有个奇怪现象;本帖里大略不下15个“蓝光闪烁”的“我代表李小梅谢谢”网友的回复。有点炸寒毛。其实人,都是独立体,谁也代表不了谁的。随意说说,闲言碎语而已。

发表于 2011-6-5 14:01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新苏州人 的帖子

李小梅的遭遇令人同情,希望她的问题能得到妥善解决。政府能出面关注自然更好了。
善主蓝光闪烁助人心切吧,情绪偏激,回复里多带有情绪语言;无助问题实质性解决,显示做人水准不佳。还有个奇怪现象;本帖里大略不下15个“蓝光闪烁”的“我代表李小梅谢谢”网友的回复。有点炸寒毛。其实人,都是独立体,谁也代表不了谁的。随意说说,闲言碎语而已。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4:13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苏州人 发表于 2011-6-5 13:49
再来说几句。
1,“蓝光”绝对是个好人,不过此贴中你可能出于义愤而过于激动了。你的回复不是很理性,会把 ...

朋友“新苏州人”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诚恳地接受您善意的批评好吗?

看得出来,您说的字字由衷,句句肺腑,我当识之!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4:14 | 显示全部楼层
02010010 发表于 2011-6-5 13:54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由第三方非营利性机构做一个鉴定。

这是一个值得考虑的建议。

谢谢您---热心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4:17 | 显示全部楼层
新苏州人 发表于 2011-6-5 13:56
所以说,象我们这种莫得啥子身份的人,惹急了,哪个都不得怕的。可怜“抚州”事件那个施害人最终也在事件中 ...

是啊,那个可怜的死者向谁去喊冤呢?

发表于 2011-6-5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5 14:13
朋友“新苏州人”您好!

首先请允许我诚恳地接受您善意的批评好吗?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P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4:26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靓女 发表于 2011-6-5 13:58
全部看完说点看法;摄友的主观意向不是完全不对。明确指点,注意言辞,网友们会理解多一些。
李小梅的遭 ...


靓女妹子您好!

     您的评判恰如其分,其善意的批评意见我也接受哈。

1、不过我要说明一点:目前李小梅老师连几种自杀的想法都有了,她的心情可想而知。

2、在此特殊情况下,我替行动不便的她谢谢一下热心的网民朋友应该错不到哪里去吧。

3、假如您遇到她这种情况,我同意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的,您相信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6-5 14:32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岳靓女 发表于 2011-6-5 14:24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
         我替李小梅老师谢谢您!

靓女妹子您好!

    其实我认为没有什么可笑的。
   假如您遇到李小梅老师这种情况,我同意会毫不犹豫地这么做的,您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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