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蓝光闪烁

[情感·家庭] 【写给营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6-11 23:40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11 23:36
不要口口声声法律法律,法律不是谁没见过,法律也不是听一面之词的。

既然你还懂这个道理,为何你的言论就偏离法律呢?还是那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发表于 2011-6-12 0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滄海桑田 发表于 2011-6-11 21:57
  人世间任何伟大的事业都是由很多人相互支撑完成的,一声关怀,一句鼓励,一句令人热心窝子的话或许可以 ...

言之凿凿,至情至理,人间善恶,天理昭昭,

发表于 2011-6-12 01:24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11 23:40
既然你还懂这个道理,为何你的言论就偏离法律呢?还是那句话: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

摄友同志,你就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依据,比强调“调查、调查”强,网友不懂嘛,毕竟你是行家噻。劝你们别继续口角之争了。

发表于 2011-6-12 07:59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似流水 发表于 2011-6-12 01:24
摄友同志,你就拿出令人信服的证据,依据,比强调“调查、调查”强,网友不懂嘛,毕竟你是行家噻。劝你们 ...

      谢谢你,患者通过司法程序或者医学会的鉴定如果属于我们需要提供的证据我们会积极主动提供给相关部门!对于个人或者其他与司法和医学会无关的单位我们有权拒绝提供任何证据!希望你能够理解和谅解!

发表于 2011-6-12 19:07 | 显示全部楼层
      

      “诊断是右侧股骨颈骨折。”4月30日上午,院方为我进行了手术,切开复位,DHS内固定。主治医生说手术做得非常成功,让我放心。我也以为经过短暂的痛苦,很快可以恢复正常,重新走向社会。谁知这却是噩梦的开始,从此我跌进了无间地狱。”……


      “ 营山县人民医院没有具体告之我骨折的严重程度以及可能出现的后果,……我误以为只是一个小手术”。

      “股骨颈骨折国际国内各大小医院都是采用闭合复位或小切口三颗空心螺钉固定,这是1929年就成熟的技术。这样手术创伤小,患者恢复快。而营山县人民医院对我的手术采用的是切开复位,钢板内固定,20厘米长的大切口,严重创伤”。……。

      “术中消毒不严格,再加之术中长时间暴露,只依赖抗生素,没有遵循无菌操作流程,导致我低毒感染,长期低热。骨感染急性破坏了关节软骨,造成了严重的骨性关节炎,关节间隙变窄,关节活动严重受限,成了死关节。不能屈腿、分腿、下蹲,穿鞋袜都不能自理。”


      ……

      “现在术后一年多了,疼痛一直伴随着我,只能拄拐在室内小范围活动。受伤的右腿变得异常纤细,左腿却越发粗壮了”


      就这样一次失败的手术,导致患者几乎丧失双腿功能的行为能力而频于残废。如此严重伤害,患方求天无门呼地不应,根据患者系列自述惴测,医方在患方术后的初始症状显现之时己心知肚明,手术失败。让人匪夷所思,(根据患者自述)主治医生、为什么会昧着良心,不仁,不义言左而意它设“蛊”!借全然不知的患者之手将术前原始佐证一并借出提走,(未作佐证材移交清单登记,而归回时则又无据一一清点查收),结果术前伤情重要证据就在这一借一还之中,而被蛊了,蹊跷“遗失了”。笔者揣测不外乎以下的个中原因,一、首先为司法公正设置了障碍,致使患者长达一年多时间无据讨回公道,二、让责任方不承担任何谓之过错的一切责任!三、让患方无奈接受承担这一残酷现实,即使踏上漫漫信访、上诉之路,也万难有回天之力,令青天大老爷侧仁慈之目!

      至此,人们不难明白“医生杀人不用刀”之说,这样的医者玷污了神聖的仁者、仁心、仁术的职业橾守,也是该称谓中的“害群之马”,他不仅“祸害”了患者,也严重影响医疗单位自身形象;不仅应清除出医疗行业,更应追究其过错责任!此时,真不知以人为本的主管部门在干什么?

      李老师长达一年多的述求,相关职能部门官员因何充耳不闻 ?民众有怨有痛无处伸,有理被乏据,而无处求!让这个社会流失是非准则。如此久而久之,社会一切仅依靠强权和“拳头”说话,没有了公理、天理!民众生存空间不断受到挤压,讨要说法无门,将激化多少社会矛盾?这一切又是社会取乱之源!最为可怕的多少主政官员麻木了,这样的生态环境是非常可怕的!

发表于 2011-6-12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滄海桑田 发表于 2011-6-12 19:07
“诊断是右侧股骨颈骨折。”4月30日上午,院方为我进行了手术,切开复位,DHS内固定。主治 ...

  凡是都必须讲究程序的处理,作为医疗纠纷不是在网络上就能解决的,而是要通过合法的程序处理的!作为李小梅患者与医院的纠纷,我们已经明确答复并且表明医院态度,再次希望患者通过司法程序维护自己的权益!

发表于 2011-6-12 20:33 | 显示全部楼层
:(顶。。。。。。。。。。

2015年优秀版主

发表于 2011-6-13 0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
发表于 2011-6-13 0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县政府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顶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08:52 | 显示全部楼层
秋风笑落叶 发表于 2011-6-12 20:33
顶。。。。。。。。。。

诚谢这位热心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08:53 | 显示全部楼层
t225 发表于 2011-6-13 01:55
关注

谢谢您---热心的朋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08:55 | 显示全部楼层
爱拼才会赢123 发表于 2011-6-13 06:48
县政府必须要引起高度重视,妥善处理,给受害者一个满意的答复!顶了!

在关键时刻,党委和政府就是人民群众最后的一线希望!

            谢谢您----热心的朋友!

发表于 2011-6-13 09:04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管怎样,我希望有个好的结果!

发表于 2011-6-13 11:24 | 显示全部楼层
中国的法律不公正地多了,同样的案例,不同的判定结果又不是没有,医学会就是医院的娘家人,患者永远处于弱势,她不仅身体受伤,心灵也很受伤,我觉得大家应在各方面帮助她,恢复生活的信心最重要吧。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3:09 | 显示全部楼层
172566460 发表于 2011-6-13 11:24
中国的法律不公正地多了,同样的案例,不同的判定结果又不是没有,医学会就是医院的娘家人,患者永远处于弱 ...

【中国的法律不公正地多了,同样的案例,不同的判定结果又不是没有】

那些口口声声把“医学会”叫得响当当的人就是吃准了这一点。

    嗨,李老师难啦!

 楼主| 发表于 2011-6-13 13:13 | 显示全部楼层
四平八稳 发表于 2011-6-13 09:04
不管怎样,我希望有个好的结果!

李小梅老师的维权之路坎坷不平、荆棘丛生,“结果”好像被那些“医学会”的人已经定了。李老师惨啊!

发表于 2011-6-13 1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人民医院,国家二等甲级医院,尽出一些问题,领导应该好好反省一下了,县委、政府也应该采取一些措施了,,,,

发表于 2011-6-13 18:42 | 显示全部楼层
维权成功与否,是双方力量和智慧较量的结果!坚持就是胜利。让事实说话,由事实得出结论。

辩论是法律赋予双方的权利!在辩论中群众明白了真相!

强烈关注!强烈支持正义、支持维护弱者的利益!

发表于 2011-6-13 19:01 | 显示全部楼层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http://www.sma.org.cn/main/dispflfg.asp?no={7DFCDE40-1ABC-45C6-BC3F-FD15DE260195}


四川省医学会http://www.sma.org.cn/main/xhxg.asp?flfg.asp

发表于 2011-6-13 1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丰收的快乐 的帖子

感谢有你,我已收藏,会认真学习,不辜负你的一片苦心。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