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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蓝光闪烁

[情感·家庭] 【写给营山县委县人民政府领导的一封公开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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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1:59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15:25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那好!我就请你就患者提出的院方过错进行反驳!摆事实,讲道理,说依据!不要讲些大道理 ...

严重赞同!竭力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08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15:26
如果能将医院保存的病历上传上来,最好不过!

这个办法最好,到时候看医院还有说明话说。

发表于 2011-6-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21:24
政府的主管什么时候成了卫生局?谁授权的?卫生局难道可以凌驾于县委之上?政府的直接领导是县委!在此普 ...

       请你不要忘记政府主管卫生的是卫生局,卫生局就是代表政府主管卫生的,难道你连这点都不明白吗?所以我说的话是否正确你可以咨询律师或者卫生局,他们可以建议患者通过什么合法渠道来处理医疗纠纷!

发表于 2011-6-3 22:09 | 显示全部楼层
往事似流水 发表于 2011-6-3 16:54
再度关注!强烈赞同网友观点!
  16楼的出发点是善意引导还是意含要挟?“但是楼主我必须得提醒你,你 ...

就是就是!自已不懂常识,以为别人也不懂!将常识捍卫到底!相信“众心齐,泰山移”,相信有你的支持,梅梅老师可以见到曙光!也愿好人一生平安,烟雨在此遥祝!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10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3 15:30
我已经明确告诉你,医院任何一个有执业的医护人员对于他们的正常诊治过程医院方也没有权力去判定是否 ...

还不是医院内部人说了算。

发表于 2011-6-3 22:11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3 21:48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李老师的问题已经一年多了,你们医院咋还没有极力配合解决呢!

到目前为止医院没有收到患者的任何投诉!

发表于 2011-6-3 22:12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关注您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3 15:31
对于患者的病历,患者可以通过正常的程序按照国家相应的规定要求复印的!

就怕这“相应的规定”太折磨人了。

发表于 2011-6-3 22:16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3 22:09
请你不要忘记政府主管卫生的是卫生局,卫生局就是代表政府主管卫生的,难道你连这点都不明白吗?所 ...

你原话是这样说的吗?谁让你表述不清的,误导别人的!

发表于 2011-6-3 22:17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3 22:10
还不是医院内部人说了算。

这个请你去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该如何办理在说为最好!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15:35
你说那么多废话干嘛?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吗?我用的着你告诉我!你以为你学了几天专业知识了不起!你 ...

“摄友” 把大家都当成“陈唤生”了。

发表于 2011-6-3 22:18 | 显示全部楼层
既然来了,顺便问问你们负责管病历的负责人姓什么?帮问一下?梅梅老师现在行动不便,免得来回折腾!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19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15:40
好!那请你告诉我你们医院的程序有哪些?我好转告梅梅老师!找你可否?

我先把话说在这里,“程序”肯定又是理论一大套。

发表于 2011-6-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3 22:17
这个请你去咨询一下律师关于医疗纠纷的处理该如何办理在说为最好!

你不懂具体的办理程序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20 | 显示全部楼层
云山光头佬 发表于 2011-6-3 15:47

要遇到才知道其中“奥妙”

发表于 2011-6-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6-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3 22:20
你不懂具体的办理程序吗?

我懂与不懂无关紧要,重要的是我已经表达医院的意见!

发表于 2011-6-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希望能妥善处理。请梅梅老师坚强面对,有作为的政府是会公正对待的。支持楼主。

 楼主| 发表于 2011-6-3 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6-3 15:49
作为一名专职的医疗纠纷处理人员,我可以明确告诉你医院该做的就是当你们走上正常的合法渠道的时候 ...

如果法律是专门给营山县人民医院制定的话,我们大家早就闭嘴了。

发表于 2011-6-3 22:25 | 显示全部楼层
蓝光闪烁 发表于 2011-6-3 22:23
如果法律是专门给营山县人民医院制定的话,我们大家早就闭嘴了。

明确告诉你,法律面前必须人人平等!所以任何人都无法逾越法律的那道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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