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党的“十七大”以来,我国的反腐倡廉工作的现状目前总体来说是好的,出台了一系列的廉政制度,如:《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若干规定》、《关于加强党内监督约束实施细则》等。这些制度是充分建立在我们党反腐败工作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实际之上,体现了我们党反腐败斗争和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意志,具有很强的可操作性,符合我们的工作实际,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保证。目前,就现状来讲,从上到下已确立了一个好的反腐倡廉的大环境,各级干部都能做到自节自律,兢兢业业,克己奉公。但是,在某些小范围来讲,部分干部在工作执行中并不能以制度为准绳,还存在钻制度的钻空子、找漏洞的现象,千方百计的谋取个人利益。这部分人并不是不懂法,而是为了满足一己私欲,视各项规章制度于不顾,贪婪的索取。这样的人虽说只是少数,但是恰恰是这些人的做法,败坏的我们的党风,使得广大的群众为之痛恨。 如何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我认为,首先,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工作,不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力度,增强领导干部的自觉性,不断提升领导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其次,加大考核力度,要加大考核奖惩和责任追究的力度,党委、政府要与乡镇(部门)党委(党组)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等,使反腐倡廉工作与目标管理工作密切结合,增强了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抓好党风廉政建设的主动性和自觉性。各乡镇(部门)党委(党组)要结合实际,制定出不断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工作措施。第三,要充分舆论监督的作用。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经常进行深入检查,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报道工作战线上的先进工作者,当然对于腐败贪污分子也应及时给予暴光。这样既激发了广大基层干部的工作热情,又肃清了政风行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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