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我是水木火,仔细看完了。南充市高坪区黄溪乡人民政府关于《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正常接访人员》、《南充市委门口政府工作人员暴打拘留即将被领导接见的女子》帖子的回复称“经核实,帖中反映的“我乡副乡长邓慧容殴打和辱骂李金春,并将其强行拖离200米”的情况并不属实。5月19日下午1时30分,我乡接到市委门卫值班室电话通知称:我乡名叫李金春的女子在市委门口堵门拦车,请我乡派出人员协助处理。接通知后,我乡派出副乡长邓慧容等到市委门口做李金春的思想工作,劝其离开。但至下午2时40分左右,李金春执意不走,大吵大闹。为不影响市委正常的工作和交通秩序,避免事态进一步扩大,我乡干部将李金春拉开,并继续做其思想工作。晚7时50分,李金春不仅不听我乡干部的耐心劝导,情绪反而更加激动,在市委门口拦截过往车辆,当西充县一警车经过时,李金春突然跪在街道中央拦住警车,造成交通堵塞10余分钟。市委门卫值班室当即通知了西河派出所和李金春户籍所在地的东观派出所,得到消息后,西河派出所赓即出了警,并强行将李金春带离了现场。东观派出所收到消息后,派出民警于二十分钟内到了现场进行处置,经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和调查取证后,高坪区公安分局认定李金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李金春行政拘留7天。
从5月19日下午1时30分起,直到20日凌晨3时30分李金春进拘留所,我乡干部一直在现场坚持对其做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但李金春态度固执,思想偏激,不仅打骂干部,还将我乡干部蒋楠的衣服扯烂,但我乡干部始终坚持打不还手,骂不还口,耐心劝导,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并没有发生帖中所说的殴打和辱骂李金春的行为,更没有将其强行拖离200米。经过查看现场监控录像和调查取证后,高坪区公安分局认定李金春的行为违反了社会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决定对李金春行政拘留7天。”的回复内容并不属实,存在诬陷 故意编造某些事件的行为,特此回复如下:
1、如果情况不属实,请调出当天该时段3:30到7:40监控录像。(这一点李金春不止一次要求过。)
2、你帖中提到副乡长邓慧容一人没有殴打 辱骂,但却不敢说另外两名干部 蒋楠 何飞的暴力行为。就算如你所说副乡长没有直接打人,那我们就可以认为这两名殴打辱骂李金春的干部是受“副乡长所指使”因为副乡长对此情况并未阻止。可见黄溪乡政府有多么的好?好的让人不可思议?
3、5月19日1:30到2:40分不是上班时间。这个时间李金春根本就不在市委大门口处,而是在北湖公园和景茶房处的竹林休息。
黄溪乡政府又何谈李金春在这个时间在北湖市委门口堵门拦车?
黄溪乡政府又何谈李金春在这个时间在市委大门外“执意不走,大吵大闹政府”?
4、当晚7:50分,李金春并没有在市委门口拦截任何车辆。
李金春为黄溪乡政府人员打人一事先后两次报警无效。《6:00李金春被黄溪乡三名干部第二次殴打后,李金春于6:36分报警,110于6:55分赶到现场,并自报家门是西河派出所的。110出警车车牌为(川R0967警)和两名警察编号为:044244 和T01217 赶到现场处理。是因为这两位民警面对政府人员的无奈,才导致不作为当场放其黄溪乡三名干部离开。受害女子李金春要求调监控视频看。110民警以在市委保卫科看监控为由,把李金春一直扔到市委大门外不闻不问,李金春在此耐心 静静 等候一直到晚上8:00这辆出警车开走,李金春见此车开走,就马上搭车去到了西河派出所。在此所里的值班民警告诉我:"044244李绍雄这名警察,编制是在我们西河派出所没错,但他上班应在北湖市委上班.他是北湖市委这条街的社区民警.而且,从6:36接到你报警后,一直到现在在处理你这事,到现在也没回所里".无奈下,我通过墙上的公告栏得知他的电话18990818558连续给他打了四次电话加一条短信.同时还有个号码也打了四次电话(15182994163)加一条短信都没接没回消息.短信内容是:"你为什么要躲避.我在西河派出所等你呢还是在市委等你们?李金春.”当时间是5月19日晚上20:20.》无奈之下只好赶回市委传达室窗口,并要求保安通知这两位出警民警未果。
当晚8:30分后一警车经过时向其求救。此车见此靠边停下后问其原因,并给予了帮助后。我报警出警的那两名警察在5分钟后赶到,但并没有帖中所说的把我强行带走,并没有造成交通堵塞10余分钟。而文中故意多次强调李金春过激行为,可见用意何在?
备注:李金春报110后,西河派出所就用了20分赶到现场。而东观派出所能20分钟内到达现场,真是神速啊。
5、既然有“监控录像和调查取证”,为什么迟迟不让受害人李金春看呢?(而李金春一直在要求调监控录象。)就直接给拘留7天。
6、如果,李金春真如回帖中所说,在北湖市委处造成了交通堵塞。那为什么不是由管辖地派出所出警处理,就算东观派出所与该管辖地派出所交接案件,派出所之间应该有交接函,而且当事人必须同意签字按手印。
7、有监控录像和调查取证证明,你连李金春“求救”拦警车时间都不敢说真的。总不至于连时间“东观派出所”都要弄错吧!警车什么牌照警车没有吗?李金春就如你们所说在市委处拦警车而被判拘留七天。
因此该帖也是讨论被该帖披露后也是反映被政府人员殴打 拘留这个话题。
而乡政府在回帖中却把话题转移,多次以“其无理上访为由”诋毁李金春的人格形象伤其自尊 甚至家人。
嘿,5月19日晚上7:50分,该警车是没有经过北湖市委这条街哈!
嘿,好可笑的黄溪乡政府回帖。实在是高,不愧是政府文人哈!不愧是服务于百姓的政府官员呀!
特此敬告广大网民,而李金春为此事,已经将事件详细经过公布于帖中10多天。时间 地点 人物等都交代得很详细。居然在回帖中把那么重要的时间 事件人物都弄错吗?不排除是伪造回帖,请广大网民监督调查还小女子一个公道,谢谢。
注明:由于时间关系,以上只是针对2011年5月19日事件的回复,有关李金春为父亲中毒及上访一事有待后文。敬请广大网民关注谢谢!
时间:2011年6月20日
发帖人:水木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