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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间纷雪

[情感·家庭] 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的漫漫维权路---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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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19 21:4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梅间纷雪 的帖子

建议李老师,写个医疗事故维权进展日志。发在这里。让大家一起来见证,漫漫维权之路。


上述建议是否有必要先咨询律师再行动。

如果院方未在病理资料上作弊的话,现在你已经有足够的证据,赢得维权成功!

当然退后一步说,院方如果在病理资料上有重要作弊来推脱院的责任,那院方依法要承担证据鉴定后确定作弊的相关责任;同时你的诉求依法依然成立。

处理单位为了公平、公正尊重事实依法来处理,除了依靠证据还要听取事件过程及双方的辩论。

发表于 2011-6-19 21:58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老师维权,坚持走下去,论坛朋友是你的坚强后盾,直到正义得到伸张!

发表于 2011-6-19 22:0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维权的路还很长,希望梅老师坚强.
建议梅老师找一个好一点的律师,你今天的现状人民医院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相信你一定能维权成功.

发表于 2011-6-19 22:3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梅老师坚强.
维权的路还很漫长,希望你多走法律途径。

发表于 2011-6-19 22:57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维权之路开始了,我们同共关注您,坚强的梅老师我们支持您.

发表于 2011-6-19 23:09 | 显示全部楼层
梅梅老师,我建议你将所有的与你此次维权相关贴子的链接都复制在此贴后面,这样便于看贴子的网友能能更清楚的了解此事的来龙去脉!

发表于 2011-6-19 23:1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李老师走上维权之路!望:多保重!

发表于 2011-6-19 23:17 | 显示全部楼层
看了医院的书面回复,也看了摄友同志重三遍四的关于“医院决不会与患者就此事进行协商解决”的强调!个人认为,你可以将你的情况和认为医院的过错,写一个书面的情况汇报给营山县卫生局,请求营山县医生局协助解决此事,并将医院的态度一并写入情况汇报,后附营山县人民医院的答复!建议请营山县卫生局给一个书面的回复,回复后你也将营山县卫生局的书面回复上传到此贴后面!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20 | 显示全部楼层
烟雨飘然 发表于 2011-6-19 23:17
看了医院的书面回复,也看了摄友同志重三遍四的关于“医院决不会与患者就此事进行协商解决”的强调!个人认 ...

好的,烟雨,谢谢你,网络中遇到你是灰暗生命中的最大亮点。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28 | 显示全部楼层
e-眼 发表于 2011-6-19 17:43
可见营山县人民医院对待患者何等草率。当患者术后12天低热时,医生说没问题,为何还给感冒药?在持续的 ...

谢谢你一直的仗义执言,因为有你有你们,我生活的路才多了一些生机。

发表于 2011-6-19 23:29 | 显示全部楼层
说实话,营山县人民医院的回复实在是不敢恭维!
这个回复应该是那个摄友亲力所为吧!
我现在真的很怀疑摄友同志到底是学医的,还是学表演出身的!
不对啊,能成为医疗纠纷的办公室的主任,应该是营山县人民医院的中坚力量,即中层管理人员吧,兴许还是医务科长呢?
唉,我怎么可以这样怀疑别人的水平和能力呢!
真是不该啊!
不过,真的替之惋惜,如果学表演的话,说不一定本山大叔都。。。

发表于 2011-6-19 23:30 | 显示全部楼层
  

    以屈子之语壮行,你绝不会是踽踽独行,更不会是孤独地行走在漫漫维权路上,有父母、老师、学生、朋友、网友,…… 他们都在关注着你的每一步,每一天的进程,“建议李老师,写个医疗事故维权进展日志。发在这里。”多么关切的话语,希望你接受网友这些关爱。“路漫漫其修远兮”,相信依靠这些温暖和支持能激励你不断地摸索前进,相信只要孜孜不倦持之以恆地“上下而求索”,不计漫漫长路你一定会铺垫出一个更加充实丰富的人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营山县人民医院毁了我的一生:
营山论坛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2427696-1-1.html
南充论坛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2615445-1-1.html
群众呼声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2615439-1-1.html
一个绝望女子的含泪跪求:
群众呼声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2622900-1-1.html
营山论坛链接:
http://www.mala.cn/thread-2622780-1-1.html

发表于 2011-6-19 23:33 | 显示全部楼层
滄海桑田 发表于 2011-6-19 23:30
  

    以屈子之语壮行,你绝不会是踽踽独行,更不会是孤独地行走在漫漫维权路上,有父母、老师、学生 ...

这个建议非常好------医院有病情日志,你也该写维权日志!

发表于 2011-6-1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一定一定要坚持!我们都陪着你,都会支持你的!

发表于 2011-6-19 23:37 | 显示全部楼层
梅老师:一定一定要坚持!我们都陪着你,都会支持你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4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丰收的快乐 的帖子

谢谢快乐,你的建议非常好,明天我会咨询律师的。

发表于 2011-6-19 23:48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梅间纷雪 的帖子

我看到有个刘江律师的回帖意见很好!你可以参考一下:
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不要走医疗事故程序

呼吁是方式之一,前提是复印自己的病历,出院后在各地医院诊断的病历等结合在委托司法鉴定中心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建议不要走医疗事故程序。
鉴定在南充或成都都可以做的,而时间不是很长,且费用也不是很多,结论一出来,立即起诉要求先于执行医疗费用。
当然在做医疗差错的同时可以做伤残等级鉴定和今后继续治疗的费用的鉴定,器具费用,误工费等等都是可以计算出来的。
建议您到您们当地的司法局的法律援助中心去找律师,他们能够援助的

 楼主| 发表于 2011-6-19 23:5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滄海桑田 的帖子

谢谢你,沧海,感谢网络有你,细细的网线薄薄的屏幕那边有你一颗热忱侠义的心。

发表于 2011-6-20 00:01 | 显示全部楼层
w梅老师 很遗憾没来看你

但是我支持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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