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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间纷雪

[情感·家庭] 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的漫漫维权路---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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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4 11:29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年快乐A 发表于 2011-7-14 11:19
某友,多积点德吧。你很缺少这一点~

  该积德的人是那种一点素质都没有的人吧!

发表于 2011-7-14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摄友 发表于 2011-7-14 11:29
该积德的人是那种一点素质都没有的人吧!

论坛上的网友们大都都明白你所说的人是谁~
咦,难道是某人自言自语~

发表于 2011-7-14 12:00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到你们骂得好累哟,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发表于 2011-7-14 12: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请问你是营山人民医院的网络发言人吗????
   如是请出示相关证明!!!
   另请对网友所提的,杜冷丁,小车,三万人民币,作说明!!谢谢!
   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也要知道沉默就是默认!!!

发表于 2011-7-14 12:13 | 显示全部楼层
梅间纷雪 发表于 2011-7-14 08:40
马甲哥,你的口气怎么和某人一模一样。人民医院职工采取必要的措施好啊,谢谢啊,我欣喜,我等待。事情弄 ...

   我也告诉你,你这样网闹是没有任何结果的,首先你要问一问医院职工同不同意?不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其目的显而易见,医院职工是永远不会答应的!请你也别忘记,人在做,天在看!

发表于 2011-7-14 12:2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鬼神同泣 的帖子

:victory::victory::handshake

发表于 2011-7-14 12:33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无耻之徒!

肮脏的卑鄙小人!

什么时候公立医院变成属于职工的股份制医院了呢?

要职工答应医院对患者的伤害赔赏,才赔赏?

难道还不知道公立医院伤害患者的赔赏属于国家赔赏?

荒唐无知的家伙!!

要骂得你狗血喷头,才知好歹吗?

强烈鄙视你这头畜生!!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2:47 | 显示全部楼层
贪心01 发表于 2011-7-14 12:13
我也告诉你,你这样网闹是没有任何结果的,首先你要问一问医院职工同不同意?不依法处理医疗纠纷,其目 ...

马甲哥,郑重告诉你,我没有闹,我是合情合理合法地诉求。以后不管走到哪一步,我都会全程记录下来。我写帖子的目的是为了维权,更是为了警示世人,不是为了和你们吵架。所以,以后你再辱骂责难,我将不屑回答,因为不想和你纠缠。

发表于 2011-7-14 12:4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难道不是一个龌龊的小人吗?纯粹就是一个无赖!我相信医院职工是绝对不容许你这些小人得逞的!

发表于 2011-7-14 12:56 | 显示全部楼层
梅间纷雪 发表于 2011-7-14 12:47
马甲哥,郑重告诉你,我没有闹,我是合情合理合法地诉求。以后不管走到哪一步,我都会全程记录下来。我写 ...

      不管你如何,人民医院职工是不会答应通过协商和调解处理你的医疗纠纷,你的纠纷只能由法院去判决!依法处理纠纷是处理医疗纠纷的基础,任何人都不可能更改!

发表于 2011-7-14 13:03 | 显示全部楼层
绿树青青 发表于 2011-7-14 12:12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无需向你出示任何证件,因为你还没有让我出示证件的资格。
     关于那些问题请你到相关部门去打听吧,我也无需对你回答,因为这是我的权利。

发表于 2011-7-14 13: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拒绝患者的司法过错鉴定的医院的小人,还有什么资格提依法处理。

请法人陈达成马上配合患者,配合主管医院工作的卫生局对患者的司法鉴定要求!

发表于 2011-7-14 13:1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你不配在此发言。出卖人格的龌龊孬种!

请法人陈达成发言!

发表于 2011-7-14 13:17 | 显示全部楼层
172566460 发表于 2011-7-14 12:00
看到你们骂得好累哟,这样能解决问题吗?


我不累。
梅老师才累。
我认为,有正义感的人都会像我这样支持梅老师。

发表于 2011-7-14 13:22 | 显示全部楼层
丰收的快乐 发表于 2011-7-14 13:14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你不配在此发言。出卖人格的龌龊孬种!

你还不配在这里指手画脚!

发表于 2011-7-14 13:3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请你注意用词,不是向我出示证明,而是向广大网友出示证明!!!
你在网上所发的东东,让我们对你所说的,你是什么发言人的资格产生了怀疑!!
请你参照公安系统的发言人所用的ID!!
如果你是发言人,为什么对医院的杜冷丁,小车,三万人民币。不作发言呢!!!
发言人应具有的社会责任,作为专业发言人的你不知道???
到底是谁让你当发言人呢??
广大网友,只要真像。

发表于 2011-7-14 13:5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请法人陈达成给群众解释!

为什么近小人,远贤臣?

却用畜生当道,拒绝配合患者的司法过错鉴定。

为什么重用为三万块出卖人格的驴?

 楼主| 发表于 2011-7-14 14:05 | 显示全部楼层
请某些同志注意措辞,什么叫“人民医院职工是不会答应”?营山县人民医院不是院长的,不是某网络发言人的,也不是人民医院职工的,而是人民的、国家的。

发表于 2011-7-14 14:24 | 显示全部楼层
梅间纷雪 发表于 2011-7-14 14:05
请某些同志注意措辞,什么叫“人民医院职工是不会答应”?营山县人民医院不是院长的,不是某网络发言人的, ...

    那就请你继续表演吧!看看人民医院职工是否同意不经过司法程序就能达到你的意愿?随便也告诉你,人民医院职工是坚决不会同意的,人民医院职工不是沉默的羔羊,在该说话的时候就会坚决说话,哪怕联名也在所不辞!还是那句话,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医疗纠纷!

发表于 2011-7-14 14:27 | 显示全部楼层
绿树青青 发表于 2011-7-14 13:34
回复 摄友 的帖子

请你注意用词,不是向我出示证明,而是向广大网友出示证明!!!

   我是否能够发言,这个似乎你还没有资格在这里指手画脚!
   我再次重申一次,如果你对那些问题很感兴趣,那就向相关部门去打听撒!我没有义务向你解释和答复。
   最后再说一次,你还没有资格代表广大网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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