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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梅间纷雪

[情感·家庭] 吾将上下而求索——我的漫漫维权路---连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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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18 09:15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让人气愤的不仅仅是对待患者造成伤害后处置的冷漠!把个案责任推得是一干二净!
比冷漠更可怕的是没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为发展该项医学科学总结经验推动进步积累原
始依据资料。也就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医院感染管理等法规规章去严格操作。缺乏职业责
任感和严谨的医学科学精神!一句话人的素质很差!不太积极接受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
把规章置于脑后,我行我素。与医院领导集体的管理能力、严格要求和能否以身作责以身锤
范是有很大关系的!
从医疗个案失败看存在三种情况:可能是当今医学世界难题;可能是失误的过错;可能是
故意所为!
1、  当今医学世界难题,从医患方规范的详细病历资料及医患的辩论,权威机构反复论证能
够得出的结论。
2、医院积极配合患者和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在得出任何结论前我们暂时认为是失误的过错;
3、医院推卸责任拖延甚至不积极配合患者和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在得出任何结论前我们认
为是故意所为!
失误过错的伤害和故意伤害是性质迥然不同的两种伤害!失误过错的伤害是可以依法寻求行
政解决的!但故意给患者造成的伤害只能走司法解决!医院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两种责任!
最后我想说的是:医学是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科学!掩盖错误就是想止步不前!甚至倒退!
这是医务工作者的大忌!
诚实规范记录病历,严格规范医疗操作,才能推动医学科学向前发展!让医学科学更好地为
人类健康服务!

发表于 2011-7-18 09:16 | 显示全部楼层


医院让人气愤的不仅仅是对待患者造成伤害后处置的冷漠!把个案责任推得是一干二净!
比冷漠更可怕的是没有踏踏实实认认真真的为发展该项医学科学总结经验推动进步积累原
始依据资料。也就是没有严格按照国家的医院感染管理等法规规章去严格操作。缺乏职业责
任感和严谨的医学科学精神!一句话人的素质很差!不太积极接受配合主管部门的管理!
把规章置于脑后,我行我素。与医院领导集体的管理能力、严格要求和能否以身作责以身锤
范是有很大关系的!
从医疗个案失败看存在三种情况:可能是当今医学世界难题;可能是失误的过错;可能是
故意所为!
1、
当今医学世界难题,从医患方规范的详细病历资料及医患的辩论,权威机构反复论证能
够得出的结论。
2、医院积极配合患者和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在得出任何结论前我们暂时认为是失误的过错;
3、医院推卸责任拖延甚至不积极配合患者和主管部门的调查处理在得出任何结论前我们认
为是故意所为!
失误过错的伤害和故意伤害是性质迥然不同的两种伤害!失误过错的伤害是可以依法寻求行
政解决的!但故意给患者造成的伤害只能走司法解决!医院依法承担民事和刑事两种责任!
最后我想说的是:医学是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的科学!掩盖错误就是想止步不前!甚至倒退!
这是医务工作者的大忌!
诚实规范记录病历,严格规范医疗操作,才能推动医学科学向前发展!让医学科学更好地为
人类健康服务!

发表于 2011-7-1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你们口口声声说医院不依法,那么请问医院要求患者依法处理为何你们就如此紧张?竟然不惜一切代价对其医院和工作人员产生攻击,其目的何在?司马昭之心,路人皆知。

发表于 2011-7-18 09:54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医院都是坑爹的
发表于 2011-7-18 10:06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你,只要是正确的。

发表于 2011-7-18 10:1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烟雨飘然 的帖子

“复读机”!哈哈哈!总结得想相当精辟!:lol

发表于 2011-7-18 10:12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爱过之后 的帖子



可怜你太愚昧!

调查清楚,才能明确责任。
司法鉴定是主管部门调查的重要组成部分
调查清楚才能明确责任,你不懂?
明确了责任,才能依法处理。
基本的依法处理程序都不懂,
还好意思在此大呼小叫的!
可叹你真不是个东西!

好好向人类学习吧!

发表于 2011-7-18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梅老师维权,加油!!!!!!!!!!

发表于 2011-7-18 12:30 | 显示全部楼层
丰收的快乐 发表于 2011-7-18 10:12
回复 爱过之后 的帖子

    你搞不搞得懂是司法鉴定的程序?既然是司法程序,当然需要法院通知医院配合鉴定才行,如果你觉得可以司法程序不需要法院,那你自己去鉴定撒,与医院何干!

发表于 2011-7-18 12:45 | 显示全部楼层
人民医院都是坑爹的

发表于 2011-7-18 1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爱过之后 的帖子


你医院涉嫌严重侵害患者的合法权利,还振振有辞!卑鄙!!

患者没有权利提出?患者既然提出,你医院为了洗刷你的清白,分清医院的责任,维护医院的公众形象,只有配合患者的司法过错鉴定的要求!

一切拒绝的理由都是苍白的难以服众的!是表现医院对患者的极不负责任的!不愿意尽快澄清医院的清白,不愿意维护医院的良好的公众形象的!

发表于 2011-7-18 15:45 | 显示全部楼层
    小梅老师,支持你,一定要坚持到底,继续维权,县上不解决,到市、省、中央上访,不达目的不罢休。加油!

发表于 2011-7-18 16:01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感觉非常奇怪为何不建议患者通过司法程序解决?双方是否有道理也要到法院才能说清楚呀!难道有什么难言之隐不能到法院去寻求自己的合法权益呀?

发表于 2011-7-18 17:47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贪心01 的帖子


       医院伤害患者在先,患者有权选择什么样的维权途径!你医院只有积极支持患者,配合患者。

任何拒绝的行为都是对患者不负责任缺乏职业道德没有做到以人为本的表现,会遭到唾弃辱骂!

你不服,你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啊!患者会积极应诉!

发表于 2011-7-18 23:1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梅老师
发表于 2011-7-19 12:02 | 显示全部楼层
关注中......

发表于 2011-7-19 16:42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梅老师。


某友,你要学会站在患者的立场想问题。梅老师的事如果发生在你或你亲人身上,你会怎么办?


发表于 2011-7-19 1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希望把县长批示解决的时间表公部出来,大家一起跟进~~~~

发表于 2011-7-19 22: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丰收的快乐 的帖子

如果那个医生与病人有仇还有可能故意将病人医坏、医死,不可能医生与每个病人都前世今生都有仇,即便是有仇,也不可能有那么大的胆量

发表于 2011-7-20 11:56 | 显示全部楼层
真为楼主感到痛心,希望你的维权最终能有好的结果。
人民医院还比不上街边随便一家小医馆来得安全。
垃圾的医院,大病小病千万别进人民医院那个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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