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行政调解 6月27日周一下午,我到了卫生局。杨局不在,陈主任告诉我,,我所交的申诉材料已移交到杨局手上,今天下午政府部门及各单位负责人均在参加建党90周年庆祝活动。我有过想去庆祝现场找相关领导的冲动,思来想去还是明天再来吧。 6月28日周二,上午9点,我到了卫生局,杨局还是不在。我转身来到办公室,询问陈主任,说杨局可能不会来,打电话后告诉我,杨局要去南充开会,还从窗户扔了一本书下去,杨局要在车上看。 陈主任还和我谈了当今医疗官司的现状,以及我的医疗纠纷处理的麻烦之处,给我提了一些建议,让我考虑一下。并告诉我,关于我的事,其实卫生局已经和医院交涉了三次,只是我不知晓而已。 6月29日下午,朋友陪我去卫生局。杨局办公室的门半开着,我不由得兴奋。我轻轻敲了敲门,里面有很多人,看样子正准备开会。我有些犹豫,杨局示意我进去。我拿出再次准备的材料,打算交给杨局。杨局摆手说不用了,说我上次交的材料已在他这儿,他已经认真看了,还看了我在网上写的帖子。 杨局说了一些相关的问题,让我保存好一切资料,卫生局将在15日内组织调解。还鼓励我事情已经发生了,一定要坚强面对。由于杨局太忙,我只得告辞出来。 6月30日下午,一个陌生的座机号码打来,对方告诉了我他的姓名,原来是医政股陶股长。让我第二天上午9点到卫生局,医患双方见面,听听我们双方的意见。 7月1日上午9点,我及老公还有代理律师一并来到卫生局。院方一会儿也到了,共有4人,分别是蒋副院长、医务科王科长、医疗纠纷办公室邓主任、主治医生。 调解由卫生局医政股陶股长主持,陶股长先让我陈述了整个事件的经过,说到伤心处,我不由得潸然泪下,几度哽咽。然后院方四人分别说了自己的看法,意见和医院给我的书面答复基本一致。反正就是他们一切都是按程序操作的,感染呀、坏死呀都是术后关发症,我摊到了就得认倒霉。 我强调了风险有可能发生,但并不等于不能预见,不能预防,发生了还不管不顾。我术后12天下午髋关节突然剧痛,当晚开始低热,值班护士量了体温37.6度,值班医生还开了阿昔洛韦片和柴胡针,从费用清单上清楚可见。但还是一直低热,术后13天做了CT,主治医生说没有问题。但现在CT诊断报告上写关节周围软组织轻度改变肿胀。根据《医院感染诊断标准(试行)》,我有热、肿、痛等是症状感染,院方却没做任何处置,而是将发热病人推出医院。 《医院感染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医院感染诊断标准及时诊断医院感染病例,建立有效的医院感染监测制度,分析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并针对导致医院感染的危险因素,实施预防与控制措施。医疗机构应当及时发现医院感染病例和医院感染的暴发,分析感染源、感染途径,采取有效的处理和控制措施,积极救治患者。 就是因为医院的误诊、殆误、不作为,让我的病情一延再延,最终导致无药可救。为此,院方得承担所有过错,赔偿一切费用。 陶股长提出不管是行政调解还是民事诉讼,都得等治疗终结后才能处置。我提出骨感染不即时救治,任其蔓延,有可能导致截肢。我经济条件困难,治不起,请求医院垫支或借支治疗费用。院方一口否决,说没有先例。 最终,医患双方达成一致,同意做司法鉴定,陶股长要求医方全力配合患方,只要患方在有资质的鉴定中心所做的鉴定院方都得认可。蒋院长说给他们两天时间考虑,然后给我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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