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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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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螺蛳湾强拆,现场焚烧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的布标
2011121,国务院温家宝签署国务院第590号令,号令内容是:禁止各级政府行政强拆!现2011515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出紧急通知,通知内容是: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尽管中央政府已严令禁止并坚决查处强征强拆行为,但中豪螺蛳湾仍继续煽动官渡区政府进行强抢土地,强征强拆!令人疑问的是为什么官渡区政府拒不执行中央政府的号令,却听从中豪螺蛳湾的指令呢?我公司作如下简说:
一、中豪公司到昆明仅仅只有三年:
现在昆明民营企业中,最暴利的印钞机高速印钞企业就是中豪螺蛳湾,中豪公司名为民营企业,但实为中豪政府螺蛳湾,为什么是中豪2个字在前,政府2个字在后呢?其由是中豪领导政府,而不是政府领导中豪。道理十分简单,中豪长期欺压被拆迁方,调用数百名公务员、警力,但公务员和警力这些人的工资及福利,依旧还是由政府负担。我们返回三年之前的中豪到官渡区工商局注册时的情景,这样马上就可以明白,中豪到底带了多少资金到昆明投资??那么仅仅是一个螺蛳湾的开发项目,你就暴利了数百亿的利润,这到底是中豪有超级的浙商经营头脑,还是仅仅是靠一些政府官员的关系而获得暴利!中豪法人是浙江义乌人,我是浙江宁波奉化人,我可以这样的说穿你的一个暴利途径,昆明并不富裕,你仅仅是在官渡区矣六乡打了一口深井,那么自然把周边的水吸干了而已!我们浙江人是儒商文化,但在你身上却找不到一点点的儒商味,但你却浑身上下都是一种匪气,如果你再这样继续下去,那么共产党以后会放过你吗?因为共产党最大的财富是土地,而你中豪却大打出手,强抢土地,这肯定会造成水满则淹的结局。
二、我公司简况:
我公司是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公司,属于云南富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绿化公司已经经营了20多年,法人是浙江宁波奉化人,姓名:戴志云(别名:戴斌),学历:研究生。公司苗木基地内种植数百种的名贵苗木,主要是供应省内市场。
三、补偿商谈过程:
整个螺蛳湾的开发项目是中豪公司的,那么拆迁补偿也应该由中豪公司和我公司谈判,但官渡区政府逼着我公司和政府谈判,但谈判过程中官渡区政府根本不讲道理,动不动就拿强行拆迁来制压我公司,官渡区政府代为中豪公司和我公司谈过数次,但谈判格式十分不公平,好像我公司是一只绵羊向一头狮子在乞讨;官渡区政府十分霸道,用各种不文明的手段将新螺蛳湾地界内的1万多亩土地,全部将企业和农民强行赶走和霸占。
四、强征强拆过程中,现场焚烧温家宝总理、李克强副总理的布标:
中豪螺蛳湾煽动官渡区政府是从201149开始强征强拆我公司的2号苗木基地,后因昆明市市长张祖林的阻止,在426停了下来。由于现在张祖林市长出国考察,官渡区政府又在522发动数百人和官渡区综合执法大队的执法人员举土重来,近几天增加到1仟多个人,并向我公司的210多亩苗木基地全部进行强征强拆!我公司作为弱势方,只能以举布标的方式来维权,共计有16幅布标,其中8幅布标被强拆方现场焚烧,布标内容为:
1
、温家宝总理快来昆明看看,昆明还在行政强拆!
2
、李克强副总理,昆明是中国的昆明,求您昆明也禁止行政强拆!
3
、一个螺蛳湾项目,你暴利500亿,难道你中豪还觉得不够吗?
4
、中豪是浙商吗?但行为相似于土匪!
5
、违法强抢土地,请中央遏制黑势力!
6
、中央已经禁止行政强拆,但地方政府为什么拒不执行!
7
、我们不会向中豪低头,更不会向违法行政强拆屈服!
8
、以公平谈判为荣,以行政强拆为耻!
为什么强拆方如此恨中央首长,用焚烧的方法来解恨,说穿了就是恨中央领导堵住了他们发横财之道。而且从今天开始官渡区政府还强制我公司维权人员不允许拍照取证,这种土匪般的行为却在21世纪的文明时代中发生!
五、共产党应该多培养像张祖林这样有德有能的好市长:
早在2010年的时候,张祖林市长在走访群众时向大家道歉,他说,我们有一部分政府官员在强拆人民的财产时,有的几乎是在犯罪,我们必须纠正这种极其错误的方式,和谐才能发展。
六、昆明的新闻媒体,已经被中豪公司全面封锁:
522开始强征强拆,我公司派专人拨打昆明的19家新闻媒体,除云南信息报来到强征强拆现场,其余18家均告之上报领导报批后才能跟进采访。但事隔已经1周多了,却不见任何动静。由此可见,中豪公司已目中无人,其能耐比中央政府还大!
最后结尾是:中豪螺蛳湾--------一场权力、资本的欢宴!
昆明市官渡区绿化公司
2011529
公司邮箱:fwb@fu-ao.cn
公司网址:www.gdqlh.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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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27 12: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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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5 17:17 | 显示全部楼层
我是云南省昆明市官渡区矣六乡五腊村的村民,求社会各界救我于水深火热之中。我的联系电话是15911600114.  2011年4月16日,我家房子也被划入中豪公司的用地范围。我家在未签拆迁协议的情况下,村干部和拆迁公司带领一伙身份不明人员强行闯入我家,其中有些是穿着奇装异服染五颜六色发型的社会闲散人员。大楷50——60人,他们什么也没有说,这伙人把我和家人强行控制起来,反扭着手把我们拖出门外,两台挖机就开始强拆我家房子,我告诉他们没有签过协议,并问他们拿拆迁手续,他们什么都不说。强拆中并一直把我们反扭着手控制着,好几人并把我按翻在地往全身打。我们的存折,现金,首饰,家具和床电视很多物品都埋在里面。他们这种残暴而且惨无人道的行为严重违反国务院紧急通知和国土部紧急通知,视中央精神和国家法律不顾。没有拆迁手续,没有行政强拆令也没有法院的司法强拆令。突然来了就进行野蛮暴力强拆。严重违反物权法和宪法:我家房屋依法取得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实行土地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第十三条也规定: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宪法第十三条:公民的合法的私有财产不受侵犯。物权法也有规定:第六十四条(私有财产范围)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第六十五条(保护私人合法权益)私人合法储蓄,投资及其收益受法律保护。第六十六条(私有财产保护)私人的合法财产受法律保护,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侵占,哄抢,破坏。第一百五十二条(宅基地使用权的权利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他们所为其性质是私闯民宅然后进行人身攻击再进行财产破坏。我向当地街道办和派出所求助反应,他们都推脱或装不知道。处于雪上加霜的我 求助社会各界,各级政府和领导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征地拆迁管理工作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紧急通知)内容和国家有关法律对我们的人身安全,和所有受此次非法加暴力强拆行为造成的损失进行追究和查处.     请众网友转发到各大网站,不胜感激。

发表于 2011-7-13 00:2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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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官商勾结,无法无天。:@

发表于 2012-12-25 19: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戴老板,十多年前我在你的公司干过小工!!烟厂,青少年宫,工商局等工地我都干过,本来我是有机会升职的,但被你所信任的大老王《王永昌》打压。后不得不选择离开。。。那时候工地财务管理混乱,最典型的就是关上那个屋顶花园项目,白条子都能拿到公司财务报帐!!呵呵!曾经的我是多么的年轻,曾经的我是多么尽盅职守。。工地的上的材料我一个人说了算,但单纯的我连公司一张废纸板都没卖过。。。想当年你是何等的威风,视察工地时众多美女公关相伴!没想到现在你也被政府强拆了··悲剧!!绝对的悲剧!!唉,,你常对我们说的一句话就是要努力工作,老板也一样,如果企业倒闭,我是找跟绳子吊枯井呢还是回浙江老家。
唉,,好留恋公司的苗木基地,

发表于 2013-3-6 09:06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高人啊,我先收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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