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仪陇金城建设路杀人,凶手如此凶残,请上级领导统统枪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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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4:50 | |阅读模式
仪陇金城建设路杀人,凶手如此凶残,请上级领导统统枪毙,这种人渣这配污染地球吗,年纪小小无法无天,真是他妈妈把他生在了狼瓜笼笼了,在者就是抓到了请上级公安亮个像啊,发几张人杂的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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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6-30 19:48 |
:funk:

最佳新人

发表于 2011-6-30 21:04 |
应该好好教育下。

发表于 2011-6-30 21:59 |
:@:@
发表于 2011-7-1 08:17 |
同意,核准死刑。:lol
杀人偿命,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现在一些人渣以为当滚龙,就OK,坚决让他见阎王!!!

发表于 2011-7-1 08:57 |
听说杀人的那个人才14岁,不知道真假,如果是真的,那是不得枪毙的。

发表于 2011-7-2 00:21 |
:@:@:@

发表于 2011-7-2 22:12 |
死刑,立即执行!

发表于 2011-7-5 20:57 |
确实他做错了 。  

发表于 2011-7-13 21:00 |
必须依法进行,要允许别人聘请律师作无罪辩护

发表于 2011-7-14 01:19 |
:victory:

发表于 2011-7-14 17:18 |
枪毙,

发表于 2011-8-7 20:07 |
应该好好教育下。

发表于 2011-8-7 20:07 |
应该好好教育下。

发表于 2011-8-7 20:07 |
应该好好教育下。

发表于 2011-8-7 20:07 |
应该好好教育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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