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阅读: 5432|评论: 23

[群众呼声] 看守所这种要求犯罪嫌疑人剃“光头”、穿“黄马甲”的做法基本上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9 12:0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从我国目前法律来看,看守所这种要求犯罪嫌疑人剃“光头”、穿“黄马甲”的做法基本上是没有法律依据的。
对于剃“光头”,笔者目前能找到的唯一法律依据就是1998年《看守所在押人员行为规范》第十六条之规定:“搞好个人清洁卫生,衣服、被褥要勤洗勤晒。不留长发、怪发和长指甲。”既然不准留长发、怪发,那么就只能留普通的短发,但什么是普通的短发呢?在看守所干警的眼中,可能就只能是短短的平头了。
对于“黄马甲”,根本是没有法律根据的,因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看守所条例》第二十四条规定:“人犯应当自备衣服、被褥。确实不能自备的,由看守所提供。”这就是说,犯罪嫌疑人在看守所是不需要统一着装的,更不需要统一穿囚服。但现实中,看守所的在押人员都是着囚服的,其原因可能是我国监狱法第五十一条规定“罪犯的被服由监狱统一配发”,以及《监狱服刑人员行为规范》第八条规定服刑人员应“按要求穿着囚服,佩戴统一标识”,而看守所借用了这些规定。
打赏

微信扫一扫,转发朋友圈

已有 43 人转发至微信朋友圈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麻辣社区平台所有图文、视频,未经授权禁止转载。

发表于 2011-7-9 16:02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侵犯人权。。。:handshake

发表于 2011-7-9 1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好像上海已经没有强制嫌疑人剃头了吧。

发表于 2011-7-9 16:11 | 显示全部楼层
剃光头

发表于 2011-7-9 17:24 | 显示全部楼层
罪犯就要有罪犯的标志。楼主咋对这个这么敏感呢,是不是曾经蹲过号子。:D

发表于 2011-7-12 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9:02 | 显示全部楼层
看守所的不是罪犯,监狱才是。

发表于 2011-7-13 06:59 | 显示全部楼层
执法应有法可依。

发表于 2011-7-19 17:42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00:30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顶我的全体朋友们。

发表于 2011-7-20 22:56 | 显示全部楼层
顶顶顶

 楼主| 发表于 2011-7-22 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P谢谢

发表于 2011-7-23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23 19:59 | 显示全部楼层
:'(:'(:'(

发表于 2011-7-23 20:09 | 显示全部楼层
罪犯就是罪犯,又不是普通人。
发表于 2011-7-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值得讨论
发表于 2011-7-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值得讨论
发表于 2011-7-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值得讨论
发表于 2011-7-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默默无闻盐亭人 在论坛发帖时没有注意,被小偷偷去了 6 个 小米椒。 幸运榜 / 衰神榜
发表于 2011-7-23 20:17 | 显示全部楼层
发帖际遇:默默无闻盐亭人 在论坛发帖时没有注意,被小偷偷去了 6 个 小米椒。 幸运榜 / 衰神榜
  当前版块2016年12月1日之前所发主题贴不支持回复!详情请点击此处>>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