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月夜明

我来表扬上访人,我来赞美上访人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7-12 17:58 |
综上所述,现行的信访制度,必须立即废止!  

信访承担的民意反馈、社会评价、工作监督功能,应由效率更高、成本更小、透明广泛的网络民意收集系统来完成。  

全社会应该将主要资源,全力投入司法改革的政治文明建设中来,建立一个体系完善、查审独立、高效严格、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发表于 2011-7-12 17:58 |
综上所述,现行的信访制度,必须立即废止!  

信访承担的民意反馈、社会评价、工作监督功能,应由效率更高、成本更小、透明广泛的网络民意收集系统来完成。  

全社会应该将主要资源,全力投入司法改革的政治文明建设中来,建立一个体系完善、查审独立、高效严格、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只有这样,才能充分化解社会矛盾,实现国家的长治久安。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01 |
公平正义的司法制度—— 你何时才能出现????/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13 |
公平正义的司法——你不出现致使多少人受苦啊  你不出现就只能枉法裁判啊


           现行的信访制度,必须立即废止!——我反对!前面已经说的很清楚了 这里也不再多说。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31 |
如果现实中没有那么多冤假错案,也不会有那么多上访。——从这一点上看:上访人是推动法制走向公正光明的推动力量!!!

如果各级领导能正视解决那些冤假错案,谁还会上访?
只可惜社会现实黑暗太多(包括法院),公平正义的阳光总也照不到那些地方,才造成了冤屈百姓的上访。

执法者应该反省了!!!!相关政府应该反省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32 |
就算信访该废止,看中国现在——行吗?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40 |
中国如此庞大的法院机构,如此多的执法人员,都给百姓带来了什么?——不停地上访吗?

是百姓不相信法律吗?非也!
很多上访人不是先选择诉讼吗  怎么后来也去上访了?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46 |
依我观点:司法必先公正,执法必先不枉!!!才是保证信访顺利结束的重要前提。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8:47 |
依我观点:司法必先公正,执法必先不枉!!!才是保证信访顺利结束的重要前提。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9:04 |
一介村夫 发表于 2011-7-12 17:58 static/image/common/back.gif
综上所述,现行的信访制度,必须立即废止!  

信访承担的民意反馈、社会评价、工作监督功能,应由效率 ...

立即废止——这不是独裁吗?中国共产党是取信于民 服务于民的
否则,那不是走向灭亡吗?所以信访在国家看来,还不该立即废止!!
一是:中央以下政府有能力解决普片群众的上访事件。
二是:司法未先整顿,枉法裁判公然成在。

如果你还这么说——请去找国家建议!!!!!

 楼主| 发表于 2011-7-12 19:52 |
欢迎网友们前来讨论哈:):)

发表于 2011-7-16 23:30 |
天天读贴 只作围观 笑看众生

发表于 2011-7-17 12:02 |
:lol:lol有才

发表于 2011-7-17 14:37 |
笑而不语

发表于 2011-7-18 10:31 |
:@:@:@

发表于 2011-7-18 11:31 |
赠勇敢的上访者

啊!
你是受害人维权的典范,
你是推进法制建设的模范!
你是不怕艰难险阻的英雄,
你是舌战群贼的先锋!
你是为法制、为真理而战,
你是暴风雨中的海燕!
人说得道多助,失道寡助,
你的战友为你鼎力相助!
啊!
世界有你而鲜活,
世界有你而灿烂!
看,黎明的曙光已升起,
马锡五的脚步意响起!
法治必将替代人治,
真理必将战胜邪恶,
我们,必将迎来胜利

发表于 2011-7-18 12:02 |
:@:@:@

发表于 2011-7-18 13:11 |
上访让民众失去了为法律公正抗争的动力,反正还“青天大老爷”,丢掉“找青天”的幻想,直接和枉法的斗争,让所有的暴露在阳光下,庭审除特殊情况,都可以旁听,上访能吗?上访的一切都是暗箱操作,靠上访纠枉法,越纠越偏,法官判错了,纠了,也只他的领导,上访人知道,要是司法纠偏呢?当事人,辩护人,旁听人都知道法官错了,自己想想,对推动法治进程哪样效果好。
发表于 2011-7-18 18:27 |
10315e.jpg 好贴

好贴

 楼主| 发表于 2011-7-20 08:44 |
对信访问题的看法

原国家信访局领导曾说:“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80%以上有道理 ,而且地方都有办法解决。”现在北大教授孙东东又说老信访户99%有精神病。信访本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力,出现老信访户现象应该说是信访部门不作为。

信访部门接到公民提出信访事项后,应该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受理后信访部门要转交责任单位办理,责任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把办理结果通知提出信访事项的公民,若责任单位不依法办理信访事件,信访部门应该转交执纪、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如果,提出信访事项的公民对信访部门作出不受理决定、及责任单位办理结果不服,他们可以依法申请复查,对复查意见不服,他们还可以依法申请复核,复核机关可以按照规定举行听证,经过听证的复核意见可以依法向社会公示。

当前腐败官员与奸商、黑恶势力相勾结,形成利益集团,导致政府超越法律乱作为或者不作为,法院审判不依法,立法机关和人大代表不履行或者难以履行监督权,纪检监察、检察部门收到普通公民控告、举报后不立案查处,也没有向公民说明没有立案查处的原因,只是层层收转,最后又转到被控告、举报官员的单位。所以,保护公民合法权益的法律得不到实施,普通公民常常受到腐败官员、奸商、黑恶势力欺压。各级信访局、法院和人大聚集的信访案件就是腐败官员、奸商、黑恶势力欺压普通公民的结果。因此,现在应该进一步落实民权(宪法赋予公民的权利),让普通公民能够依法监督大小官员,依法保护自己合法权益,保证公民和国家财产不被贪官侵占。依法立案查处各级信访局、法院和人大聚集的信访案件,惩处腐败官员,还群众一个公道,增强群众依法维权的信心。对于不依法信访的公民也应该依法处理。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