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天街头巷尾都在议论职业技术学院的邓老师因为手术后大出血死亡之事。对于她的死,大家都十分惋惜,不论是她的亲友,同事,朋友,还是普通民众,即使是人民医院的干部职工,我想都一样。但是我们必须冷静看问题,人死不能复生,这是起码的道理。我也是十分关心这件事情,通过同学和朋友,我基本上了解了事情的基本过程,前面究竟这么死的,我们不去追究,因为人民医院已经承认负全部责任,不论是按医疗事故还是人生伤害侵权,都愿意在法律规范的条件下协商,或者通过司法途径,医疗鉴定,或者协商,都可以。但是死者家属要求太高,最早是400万,以后就是120万不松口。据说按照医疗事故赔偿,不到10万,所以医院按照最高标准(侵权责任法)赔偿,好像就是37-38万。应该说,人民医院也是十分有诚意的。不能说她是副教授,她老公是国家干部(据说是区上的副局长),就可以驾驭法律之上,好像最近同样一个死亡病人,也就陪几万。国家也有明文规定,同命同价。不可能为一些特殊人群制定特殊政策。如果人民医院医院按照他们的天价赔偿了,那么以前的纠纷或今后还可能出现的纠纷,当然就可以按照这样的标准。如果今后一个亿万富翁死在人民医院,按照家属的算法,那么如果再活几十年,那么他可能创造几十到几百亿的资产,那么人民医院医院都必须整个赔给他的亲属,还得把整个广安市卖掉赔他家属吗?既然她老公是国家干部,就应该按照法律程序,不论也像普通民众那样没有思想境界啊。听说家属不愿上法庭,也是因为法庭的最高赔偿(就这件事),最多就是医院的37-38万。更不愿意去搞医疗事故鉴定,因为按照条例不到10万。也就是家属一直抓住不放的主要原因。
但是今天是个法制社会,广安正在创建文明城市,需要法制的规范,文明的提升。如果遇到医院的死人就纠缠不休,甚至一些不明真相的医闹也参与进去,那么几年前的11.7是惨痛的教训,那些借题发挥的人最终没有好下场。作为一个市民,我希望广安和谐,广安平安,广安稳定。真心希望双方站在稳定广安的大局,尽快息事宁人。特别是是家属方要有诚意,人民医院是广安全体民众的,是市政府的,不是那个私人的,要想闹跨是不可能的,要撤销也是不可能的。人民医院应该在不超出大原则的情况,适当给予人道主义照顾,也是应该的。但是都应该有个“度”。我相信大多数民众,都希望我们今后有个技术水平更高,服务态度更好,医疗服务更安全的人民医院,所以人民医院医院以后应该大力整顿,狠抓医疗质量和安全,把我们市唯一的三甲医院建设的更加美好,让今后我们老了,能有个放心的医院去看病。
上述看法,仅代表一个普通市民的看法,谢绝谩骂!欢迎参加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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