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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野笏

“群众呼声”栏目导航及发帖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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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 09:4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对所反映的问题:

 的真实性负责!

岳池县建设局 敢于对其在网上的公开回复信内容负责吗?

我的联系电话:

13183993691

发表于 2007-6-23 10:13 | 显示全部楼层

看看实名举报的后果!!!!

标题:惊!震惊!灭绝人性的疯狂报复,实名举报者收藏
作者:濮阳县令 于 2007-06-21 20:10:28.0 发表  来自: 发送短消息
实名举报县委书记 工商局书记被砍成植物人(图)

昨日上午,震惊全国的原四川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龚远明被砍致残一案在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一并审理的还有武胜县杰宇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杰宇房产)及广安杰宇交通能源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宇交通)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转让、倒买土地使用权一案。由于案情复杂,犯罪嫌疑人众多,整个庭审预计将会持续三天。

9点15分,押送被告的警车驶抵大门口,当主犯刘谋杰等8名被告被押下警车时,在场人员一阵骚动。

案情:

工商局书记被砍致残



2006年4月3日晚10时许,武胜县工商局党组书记、县人大代表龚远明和妻子李亚散步后回到该局家属大院,在距离家门口几米远处,一名男子从李亚身后将其眼睛和嘴巴捂住,另两个人将龚远明摔倒在地,用砍刀向其脚部砍去,再用钢管拼命打他的头部和身体。造成右脑血肿、脑腔积血、左耳、左脚脚筋被砍断。经过一年多的治疗,龚远明至今仍处于深度昏迷状态,经法医鉴定,为一级伤残。

该案经媒体报道后,在全国产生了强烈影响。四川省领导多次批示,要求警方全力破案,广安警方在广东、贵州、湖北等地警方配合下,将犯罪嫌疑人,原杰宇房产公司董事长刘谋杰、张译等7人,以及涉嫌窝藏罪的舒希斌全部抓获。去年10月11日,达州市公安局审查终结,被告单位杰宇房产的法定代表人刘谋杰、杰宇交通法定代表人陈帮宇涉嫌虚报注册资本、非法转让、倒买土地使用权罪,及刘谋杰等6人涉嫌故意伤害罪、舒希斌涉嫌窝藏罪,同日移送达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指控:

老板雇凶“教训”举报人


起诉书称,2005年以来,龚远明多次实名举报原武胜县委书记孙南,引起孙妻郑碧的不满。2006年春节前后,郑多次在刘谋杰面前抱怨龚远明,同年3月7日晚,郑再次向刘抱怨此事。因龚的部分举报内容涉及刘的公司,刘因此决定并两次指使张译找人“教训”龚,张遂找到舒燕明,向其允诺事成后,给他5万元报酬。

舒为做成这桩“业务”,找到卢兴加,又给在深圳的李杰打电话,李杰再分别找到贵州人姚元斌和南充人袁森林。 去年3月下旬,几人在重庆碰面后,当天下午赶到武胜。舒给了他们各500元“活动经费”和一张手机卡,并多次带他们去“踩点”认人。

4月3日,几人认为时机成熟,便于当晚10时许,开车来到工商局大门口。待龚和妻子出现后,李、袁、姚三人尾随夫妇俩上楼,走到二楼平台上时,姚从身后将龚摔倒在地,李杰则死死捂住龚妻李亚的嘴和眼睛,袁则持钢管猛击龚的脚部、颈部,姚用刀朝龚的左脚砍去,随后三人逃至重庆。在得到了刘给的赏金后,各自逃散。案发后,孙南被双规,其妻因涉嫌雇凶杀人被警方刑事拘留。

对于检方的指控,刘谋杰辩称,自己只是想找人教训一下龚远明,至于教训原因,刘谋杰否认自己受雇于人,至于行凶原因,他称是因“看不惯他的为人”。

  医生:

伤者仍处于深度昏迷中


龚远明身受重伤后,住在哪家医院?这对外界来说一直是个谜。近几天,记者通过各种途径,终于打听到他所在的医院。昨日下午,记者来到该医院神经外科重症监护室,看到受伤已400多天的龚远明仍处于深度昏迷中。据医生介绍,龚醒来的希望非常渺茫。据《华西都市报》

[人物介绍]

20年前曾“扳倒”县委书记


据媒体报道,54岁的龚远明聪明能干,一度成为县委副书记的培养对象。然而,爱打抱不平的他却因生性耿直,敢于举报违法犯罪,1981年,曾因一次轰动的举报,几乎断送了仕途。

当时的武胜县委书记,违规将自己的亲戚顶替别人名额参加招工,并且倒卖40斤桐油。龚远明举报此事,这位县委书记被撤职。《人民日报》曾报道过此事,在武胜轰动一时。

但龚远明也为此付出了代价,他被下放到煤矿“锻炼”,失去了干部身份。后来通过考试进入县乡镇企业局工作。1983年,他调入县工商局。


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7-05/30/content_6171108.htm

龚远明的脚筋已被砍断。本报记者刘虎摄。来源:重庆晨报
 
帖子附图:

发表于 2007-6-21 22:43 | 显示全部楼层

向重庆万洲区学习,自建反腐网站,打败区局长。。。。。

发表于 2007-6-20 21:22 | 显示全部楼层
坚决支持一!!!话要真,事要实.各方热心人的关心,同情和帮助是珍贵的.希望大家珍惜.

发表于 2007-6-21 08:56 | 显示全部楼层

愚以为,只要事实真实就行,有些问题,可能群众自己也没有搞清楚,就是希望媒体或由媒体督促有关政府部门来搞清楚,像这样的事情,不能要求证据齐全,既然是呼声,为什么不能让群众风闻言事呢?如果证据都齐全了,人家上法院去算了,还要你来多什么事?

发表于 2007-6-18 20:53 | 显示全部楼层
野笏版主:你好!我是一名新手,请问怎样才能把文字资料发到网上来?麻烦你在百忙之中给予指导,不胜感谢!我的邮箱地址:pahq@21cn.com

发表于 2007-6-18 22:38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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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6-26 14:09 | 显示全部楼层
已阅!

发表于 2007-7-1 10:35 | 显示全部楼层
谁来保护当事人不被打击报复

发表于 2007-7-1 10:40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185楼    我顶  我顶  我顶  我顶  [em19]  [em25]  [em33]

发表于 2007-7-1 12:36 | 显示全部楼层

BZ为什么把反映成都理工大学黑暗的那篇帖子删了

发表于 2007-7-1 17:33 | 显示全部楼层

   支持!这是一个非常好的栏目,群众话说的地方,参政议政的地方。我虽然没有用真实的姓名,但是我的联系电话是真实的。就是为了保证自己的反映是真实的,对于自己的言行付法律责任!支持版主!

ч

发表于 2007-7-1 22: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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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7-7-3 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说的关于“汉源县交警大队九襄中队接警以后不出警”是真实的,还有我们从来没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他们在给市长的汇报中说他们裁定肇事方负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受害儿负百分之十的责任,2月8号通知我们去领交通事故认定书,他说肇事方当时就在回执上签了字,而我们不服裁决,拒绝在回执上签字,其实根本没这回事。2月8号是我们第二次主动去找他们调解,他们将我们和肇事方安派到一间屋以后就出去了,当时肇事方父子俩胡搅蛮缠,一口咬定是受害儿去撞他们的,拒绝赔付。我们出去请他们来调解,他说不关他们的事,叫我们自己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我们只好回家,临走给他说我们走了,他当时说了声好,再也没说其他的。过后我们要求大家一起接受测谎,到现在也不给我们任何回复。

        

        0835-2234319

发表于 2007-7-4 11:05 | 显示全部楼层

汉源县交警大队九襄中队接警后不出警

QUOTE:
以下是引用yaz435在2007-7-3 9:35:00的发言:

我说的关于“汉源县交警大队九襄中队接警以后不出警”是真实的,还有我们从来没收到交通事故认定书,他们在给市长的汇报中说他们裁定肇事方负百分之九十的责任受害儿负百分之十的责任,2月8号通知我们去领交通事故认定书,他说肇事方当时就在回执上签了字,而我们不服裁决,拒绝在回执上签字,其实根本没这回事。2月8号是我们第二次主动去找他们调解,他们将我们和肇事方安派到一间屋以后就出去了,当时肇事方父子俩胡搅蛮缠,一口咬定是受害儿去撞他们的,拒绝赔付。我们出去请他们来调解,他说不关他们的事,叫我们自己协商解决,在此情况下我们只好回家,临走给他说我们走了,他当时说了声好,再也没说其他的。过后我们要求大家一起接受测谎,到现在也不给我们任何回复。

        

        0835-2234319

发表于 2007-7-15 21:07 | 显示全部楼层

       需咋块办嘛

发表于 2007-7-1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em06][em19]

发表于 2007-7-16 22:00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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