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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城建监察支队】反非法销售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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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6:07 | |阅读模式

目前,我市房地产开发市场中出现一些非法销售楼房的现象。这不仅违反了有关的政策规定、扰乱了我市正常的房地产开发秩序、而且还存在着严重的风险,很容易给广大群众造成巨大的损失,影响社会稳定。为此,市城建监察支队紧急通知如下:

1、房地产开发企业在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销售正在规划或开发建设的商品房,不得收取购房人任何的费用;

2、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取得房地产开发资质擅自销售商品房的,依照《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责令停止销售活动,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

3、房地产开发企业隐瞒有关情况、提供虚假材料或者采用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的,责令其停止预售,并撤销其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4、房地产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购房户出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应当注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
5、购房户在购买商品房时,首先应查看有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对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而造成损失的购房者自行负责。
                                          欢迎广大市民对房屋非法销售行为进行举报。
                                          巴中市城建监察支队网站www.bzcjj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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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贴仅代表作者观点,与麻辣社区立场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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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7-26 16:25 |
最后登录 2011-5-12 21#
发表于 2011-5-5 09:47
闻水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印合路14、16号门市(家家福超市)利用人行道扩建门市一案,我局已于2011年5月3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构(建)筑物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将扩建的部分自行拆除,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请问市建设局袁局长,区建设局王局长是谁在纵容违法建设?巴城的违法建设与日俱增,愈演愈烈,笔者于2011年4月30日路过巴州区民政局,发现一处热火朝天的强占人行道的丑陋行径,于是笔者在巴中论坛愤慨发【请市建设局袁局长,区建设局王局长,还我们的人行道一帖,数日后,市区建设部门也是作出了回复。近日笔者针对相关回复,又专程去看了一下,结果占用人行道的非法建筑依然挺立,这与全市开展的打击违法建设、城乡环境整治,格格不入。市委市府曾经鲜明提出:违法建设发现一起,坚决打击、拆除!为什么面对公然强占人行道的违法行为,我们的职能部门无所作为?请问你们有何难言之隐?为什么非法建筑能够公然挑战市委市府的整治决策?请问公信力何在?难道你们要让星星之火燎原后,你们才出面灭火吗?
      笔者将与群众一起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2011 5 12
对你们睁着眼睛说瞎话,吹牛很佩服。

发表于 2011-7-26 16:26 |
回复 城建监察 的帖子

城建监察 最后登录 2011-5-12
http://u.mala.cn/data/avatar/000/26/91/94_avatar_middle.jpg正三品府尹




最后登录 2011-5-12 21#
发表于 2011-5-5 09:47
闻水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印合路14、16号门市(家家福超市)利用人行道扩建门市一案,我局已于2011年5月3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构(建)筑物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将扩建的部分自行拆除,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发表于 2011-7-26 21:15 |
:L:L

发表于 2011-7-27 01:12 |
都是做表面文章,我06年买的房子,到现在都办不到房产证,找过N次政府了,结果回话开发商没缴完税费,房产证办不了,政府承诺去年年底一定办下来,结果呢,马上又是一年了,不知道还要等多久哦,不知道我有孙子的时候能办下来吗?(儿子现在1岁半了,再等个20几年就抱孙子了,还是快哈)还是少在这上面说好听的,好像你们多负责,谁敢信你们哦:sleepy:

发表于 2011-7-27 08:01 |
成天就只是开个  卸了牌的车车   到处找钱    牌牌下了好叫人认不到 哈       一免报负

发表于 2011-7-27 15:11 |
最后登录 2011-5-12 21#
发表于 2011-5-5 09:47
闻水网友:
    你好,你所反映的印合路14、16号门市(家家福超市)利用人行道扩建门市一案,我局已于2011年5月3日对其立案调查,并向当事人送达了《违法构(建)筑物拆除通知书》责令其在3日内将扩建的部分自行拆除,逾期我局将依法予以强制拆除。

发表于 2011-7-27 15:13 |
请问市建设局袁局长,区建设局王局长是谁在纵容违法建设?巴城的违法建设与日俱增,愈演愈烈,笔者于2011年4月30日路过巴州区民政局,发现一处热火朝天的强占人行道的丑陋行径,于是笔者在巴中论坛愤慨发【请市建设局袁局长,区建设局王局长,还我们的人行道一帖,数日后,市区建设部门也是作出了回复。近日笔者针对相关回复,又专程去看了一下,结果占用人行道的非法建筑依然挺立,这与全市开展的打击违法建设、城乡环境整治,格格不入。市委市府曾经鲜明提出:违法建设发现一起,坚决打击、拆除!为什么面对公然强占人行道的违法行为,我们的职能部门无所作为?请问你们有何难言之隐?为什么非法建筑能够公然挑战市委市府的整治决策?请问公信力何在?难道你们要让星星之火燎原后,你们才出面灭火吗?
      笔者将与群众一起继续关注此事的进展。


                                                            2011 5 12

发表于 2011-7-27 16:52 |
{:2_29:}

发表于 2011-7-27 19:46 |
:):):@:o:(

发表于 2011-7-28 09:50 |
要主动出击,积极作为哟

发表于 2011-7-28 17:07 |
全市目前的违法销售很普遍,查过吗?
gjl

发表于 2011-7-28 20:39 |
开发商修房子要很长时间,有的要几年们有的甚至十几年,大部分都是拼着一个效果图就在预收房款,你们主管部门在干什么去了!!现在放假升起来了,你们赚了罚款,开发商赚了升值款,你们出个所谓的公告,就把当初为开发商起步垫资金的购房者利益给吃了???没门!!!

发表于 2011-7-28 21:16 |
购买无《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房屋而造成损失的购房者自行负责。           我想说,去你娘的呢

发表于 2011-7-29 18:02 |
呸呸

发表于 2011-7-29 21:50 |
蓝顶子怎么还没拆

发表于 2011-7-29 23:45 |
巴中那些开发商有几家不是这里挖垦,那里就买房。建色局不知道在干啥子。

发表于 2011-7-30 09:15 |
:Q:Q:Q

发表于 2011-7-30 09:16 |
:Q:Q:Q

发表于 2011-7-30 11:44 |
:L:L: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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