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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理顺

尊 敬 的 北 京 市 人 大 首 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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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1-9-29 12:18 |
  原告诉何远林移交产权相关手续宣判前一天才知2004年4月22日,被告行政协调与卖方、买方、政府签名加盖行政公章的《转让房产协议》生效二十天后,被告与其行政伪造《租地延转协议》临摹李顺成签名按手印,隐瞒其作为证据提供与法院为(2008)青白民初字第6号判决依据;原告收到判决书才知被告与其提供的产权相关手续早在2004年4月22日招商前就己经过期近五年事实,被告隐瞒真相实施行政诱导、骗签协议……

 楼主| 发表于 2011-9-30 07:18 |
  李顺成等人集体去北京计划在天安门、国务院等地拦截中央高层首长公开横幅揭露基层人民政府行政伪造证据、成都法院以职权强行认用伪证为判决依据、依法制造的冤案(政府、法院为利一体制造的冤案有谁能处理?李顺成后台的权力就能够处理)青白江区祥福镇人民政府认为李顺成去北京这么多次,说要杀歪法官几年来又没杀几个人摆起质疑,有这种想法的人,两个字“愚蠢”;李顺成真的在哪天因冤案情绪失控出了惊心动魄、触目惊心命案发生后,后台就凭向中央、省、市、区司法部门等相关领导寄去的特快专递、挂号信、网上发布每帖有具有法律效力;李顺成看到老婆的留言,说明了最高人民检察院已将李顺成所反映法院用伪证判决的问题转四川省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处理,李顺成心中相信神圣的人民法院绝对是严肃、庄严的执法构,决定回川因此昨天晚上才回到乐至老家等待处理……

发表于 2011-9-30 07:19 |
:o:o:o:o:o:o:o:o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1:04 |
  李顺成的冤案来源于基层政府、法院为利一体故意制造的冤案,中央人民政府与基层政府是上下级领导与被领导关系……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14:42 |
  大家评:最高检早已将李顺成几年的冤案事实,审转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高级人民法院处理;因基层人民政府与法院为利一体依法制造的冤案几年、导致李顺成公司倒闭毫无经济来源是人都要吃饭,请问难道这还不是四川省高级人民检察院、法院故意拖延不办……?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1:46 |
  在此祝愿告位正义的网支一切顺心,万事如意……

  感谢你们的关注,李顺成无辜冤案因政府与法院一体行政系统,难以理顺……

  我网上公开指责青白江区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与原告何远林不是诉前预谋合伙以职权、依法用伪证欺诈,随便一帖可以判侮辱罪……

  真理顺就牵一发而动全部涉外行政违法……

  

发表于 2011-10-1 22:29 |
有枪才能有理。

 楼主| 发表于 2011-10-1 23:09 |
回复 来说两句 的帖子

谢谢你关注,祝你国庆节愉快、全家幸福……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07:58 |
  http://www.mala.cn/thread-3023348-1-1.html李顺成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在网上公开书明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涉案法官行贿受贿,何院长、庭长何兴强明知李顺成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反映为何不在网上随便复制一帖诉讼李顺成侮辱罪……?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08:04 |
  http://www.mala.cn/thread-3023348-1-1.html何院长、庭长何兴强明知李顺成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反映为何不在网上随便复制一帖诉讼李顺成侮辱罪……?

  

 楼主| 发表于 2011-10-2 08:04 |
:):)

发表于 2011-10-2 12:38 |
实际,天朝不需要真相。。。一切解释权归执政党所有。。。。:L:L:L

发表于 2011-10-2 15:54 |
黑暗:@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16:36 |
回复 嫉恶如仇. 的帖子

李顺成无幸冤案事实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网上也公开书明青白江区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涉案法官行贿受贿;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成都法院明知李顺成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反映,如果不是事实,他们为何不在网上随便复制一帖诉讼李顺成侮辱基层人民政府官员、法院法官罪……?

发表于 2011-10-3 16:56 |
在这乱想丛生的世道,还是保命要紧,或许老蒋又回来了,你就有翻身之日

 楼主| 发表于 2011-10-3 16:59 |
回复 带刀客 的帖子

http://url.cn/1LArto 李顺成无幸冤案事实,青白江区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涉案法官行贿受贿;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成都法院明知李顺成向中央纪委、检察院、省纪委等相关司法部门反映,如果不是事实,他们为何不在网上随便复制一帖诉讼李顺成侮辱基层人民政府官员、法院法官罪……?

 楼主| 发表于 2011-10-4 02:10 |
  依据最高检审转四川省高检、省高法处理至今无音,看来是拖……

 楼主| 发表于 2011-10-4 12:16 |
  各位正义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网友、新闻记者:成都市青白江基层政府不因行政伪造证据、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如果不因为利与原告何远林合谋以职权欺诈、如果没有强行认定虚构工程假结算诈骗李顺成工程款、用伪证判决、李顺成认为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绝对不可能不依应依法追诉李顺成侮辱人民政府、法院、法官罪……

  各位正义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网友、新闻记者:因成都市青白江基层政府不因行政伪造证据、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歪法官依法制造的冤案何止李顺成……?

  

 楼主| 发表于 2011-10-4 21:54 |
  各位正义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网友、新闻记者:成都市青白江基层政府不因行政伪造证据、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如果不因为利与原告何远林合谋以职权欺诈、如果没有强行认定虚构工程假结算诈骗李顺成工程款、用伪证判决、李顺成认为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绝对不可能不依应依法追诉李顺成侮辱人民政府、法院、法官罪……

  各位正义的人民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网友、新闻记者:因成都市青白江基层政府不因行政伪造证据、法院何院长、庭长何兴强等歪法官依法制造的冤案何止李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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