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专业五毛水军好像提了无数次《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我刚才就专门搜索了一下,发现没有《公共突发事件应对法》,只有个《突发事件应对法》,而且明文规定
“ 第三条 本法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按照社会危害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十条 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作出的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及时公布。
第十六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第十八条 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针对突发事件的性质、特点和可能造成的社会危害,具体规定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和突发事件的预防与预警机制、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以及事后恢复与重建措施等内容。”
那么这个问题就很清楚了,第一,当地有关人民政府有没有针对该垮方作出应对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我没有看到公布,也没有听说有向人大常委会备案,更没有作出专项工作报告,当然也就更没有说明这是几级突发事件了。很明显事发时的垮方没有被正式列入法定“突发事件”,政府没有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第二,该法也明确规定了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来制订,没有说有关人民政府制订预案、实施抢险可以违背法律法规。
总结:这个专业五毛水军仗着上了几天五毛培训会,又上了几天突发事件应对培训会,就捞起半截就开跑,可惜上课时候拽瞌睡去了,自以为突发事件来了,法律就不实施了。法律不实施了,社会不是更乱套了?突发事件发生时,更需要秩序,更需要严格守法,才有最高逃生效率。08年地震的时候就说了,日本地震来的时候,学校学生都是训练有素地按照规定秩序和位置撤离,而中国学生就是争先恐后,胡乱抢道,结果跑得最慢、伤亡人数最多。所以说中国人素质差呢,差就差在你们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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