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官,请看这个“关于南充民革住房有关情况的说明”,貌似相当有理,写了几大页,但就是回避了以下几个根本问题,请看:
1、这些房屋到底姓公还是姓私?这些姓公的房子该不该分配?请看“说明”的第一段“来源”,就清楚了房屋是公有财产通过置换而来,并非私产置换也不是个人的集资建房,那么房屋姓“公”就是不争的事实!是彻彻底底的国有资产!请问国有资产凭什么“分”给个人?难道南充民革的同志不知道我国的福利分房制度已经停止十几年了?
2、国有资产房屋的处置(出售)到底是先审批后处置,还是可以先斩后奏住进去霸占了再说?根据《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规定,国有资产要出售给个人,必须经过国资管理机关(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出售,其价值要经过有关机构评估、评审,然后再公开对外拍卖,所得钱款一律交进财政。看看王晓贤一伙!他2008年调到民革机关工作,2009年没经过任何国资管理机关和领导审批,自己开了个会就瓜分了房子装修一番住进去两年了,把国有资产当成他家的私产说装修就装修、说住进去就住进去,霸道吧?搞得2011年6月市政府才来开会来解决所谓的“遗留问题”。
3、他们购买这些房屋到底出价几何?根据规定,国有资产出售,其价值必须经过相关机构“按现状根据市场价格”评估,但是王晓贤一伙自定的价格是每平方几百元!最小的房屋每套都在120平方以上,一套房屋买价才几万块! 600多平方米房子价值两百多万,请问财政收到了钱吗?收到了多少万?西山风景区脚下的房子六万多块钱一套!!!当今南充还有几百块一平方的房子?活抢人啊!这不是明目张胆的侵吞国有资产是什么?更何况这些钱根本就没有交财政(存在民革的小金库)!——看看政府的会议纪要第四条就清楚又明白!
4、处置房屋的方式是否合规合法?王晓贤一伙既不经过审批也不经过评估,更没有通过公开拍卖的处置方式!他们先斩后奏把房子分了住进去搞成个既成事实,就是要躲过公开拍卖以达到低价购房侵吞国有资产之目的!如此既不合规又不合法,还口口声声说没有任何问题!哄鬼啊!
最后我们希望市政府的有关领导同志清醒点,把这些房屋的性质(国有的?是私有的?还是集资的?)、来源搞清楚,不要哈达糊涂的就决定“撤销初始登记”、“按原来价格”处理此事。国有资产房屋建成五、六年了,保值增值到现在已经价值几百万,不要随便一句“按原来价格”二、三十万就把国资贱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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