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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阳光政绩

夺走4条人命的枣林大坝漫水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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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6 11:38 | 显示全部楼层
dddddddddd

发表于 2011-10-26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喜安市长已就此事召开专题会议并现场办公,市区交通部门巴州区政府已三次到现场研究方案,市交通局已对危桥进行检测和作了施工设计,由市区交通部门和发改委区政府安排项目资金,区交通局负责建设,本月以内施工队伍将进场,计划春节前完工
zlk

发表于 2011-10-26 19:54 | 显示全部楼层
是该给死者家属一个说法!!!!顶起!!!

发表于 2011-10-26 21:44 | 显示全部楼层
      
         请问:巴中市各级政府:


   遇难家属咋安置??

  再拖我们上报北京了

发表于 2011-10-26 21:5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    告

巴中:夺命危桥
十天内连夺数条人命
——巴州区枣林镇十年时间,修出一座断头桥
四川新闻网巴中1010日讯(寒峰)近日,巴州区枣林镇村民熊某多次向本网反映,该镇清溪沟境内仅投入几十万就能修好的大坝漫水桥,从2002年开始修建,到现在摆在河水中的还是一座没有建好的“断头桥”。群众过河还是靠1993年修的一条便桥,非常危险,10年来发生了数起溺水事故,近10天内就发生了2起溺水事故导致2人死亡。本网记者庚即前往巴州区枣林镇进行了深入采访。
当地村民:“修了十年的漫水桥咋就成了断头桥?!!”
记者来到现场,只见湍急的河流中相隔五十米立着两座漫水桥。靠下游的就是近日内被当地人称为夺命危桥的便桥,修建于1993年,桥面破败不堪,多处残缺。但这座桥却是连接枣林镇清溪沟村、檬子树村和邻近的寺岭乡七、八、九村以及南江县凉水乡三、四村近3万人通行的要道。
就在2011827日、96日,当地村民赵林帮、刘永福、熊以礼从桥上经过时不慎落水,刘永福被幸运地救起,其余两人不幸溺水而死。在这十年时间里,发生这样的事故已经不是一两次了。
村民刘某告诉记者,今年76号洪水将该桥多处损毁,清溪沟村、檬子树村的老百姓强烈要求政府立即对危桥进行维修,排除安全隐患。而该镇新任党委书记李浩民仅安排2000元钱给清溪沟村书记何某续修,而该桥只铺了几张水泥板搭建便桥就了事。为此,当地村民熊某还与李浩民吵了一架。
而在上游五十米处,湍急的河流中十几个低矮矮的桥墩静静的矗立着,上面铺着残缺不全的水泥预制板,桥只修到河的中间就成了一座断头桥——这就是持续修了10年耗资数十万元的枣林大坝漫水桥。
据村民介绍,为了筹资建这座桥,当地的一位60多岁的农村老奶奶靠卖鸡蛋凑了50元现金全部捐出了,希望能建好这座桥,好方便老百姓出行。
“为修此桥,我们不仅缴了款投了劳力,听说区级政府还拨了钱,你看嘛,修了10年还是这个样子”当地村民童某怎么也想不通,而让童某更担心的是安全问题:“这十来天,就从桥下栽下去三个人,死了两个,现在政府还派人安排了一条什么安全保障都没有的“黑船”,在河边运载过河的老百姓和学生,一旦安全事故再次发生,咋得了哟!

谁为无辜丧命的村民买单?

事故发生后枣林镇政府推卸了全部责任,要求正在为当地修建安置房的业主任某给死者赵某赔偿了现金4万(因为死者赵林帮在任某手下干活),“枣林镇政府干部庞某强行要求我给赵某赔偿的4万元钱是非常冤枉的,由于我也是枣林镇的农民斗不过政府,只好借钱赔偿,现在的政府的干部简直就是……!”说起这没有理由的赔偿,任某直喊冤枉。而枣林镇政府又给另一名死者赵某的父母亲解决了农村低保。
死者熊某的儿子熊军德说:2011914日下午去找枣林镇政府,要求政府对其父亲的死给一个处理方案时,镇长陈强叫我写一个申请,解决低保作为处理意见,如果你不同意此意见就去巴州区法院告我们不作为,也可以去上访找纪委,大坝漫水桥权属清溪沟和檬子树村,与我们政府没有关系,要说赔偿你应该找他们去。

政府说法:修桥资金没有来源

记者来到枣林镇政府,采访了镇政府陈镇长、镇领导干部庞某、罗副镇长等人。
“政府是没有能力支付这笔钱的。”他们告诉记者,修建这座桥还要好几十万,镇政府力不从心。
由于没有财力支付建桥资金,为解决群众过河的问题,他们告诉记者,已经租用了一条民用的小船临时推渡,虽然这条船没有合法证件属于黑船,为了解决老百姓过河需要只好如此。
据他们介绍,10年来,政府也一直在想办法继续建修这座桥,去年还找了一家业主续建,终因没有钱中途只好停工,而且镇政府每年都要向区级领导打两三次报告争取资金,这10年来除了巴州区区长张平阳批了10万块钱(此款由区交通局支付的已经投入使用了)和当地老百姓筹积的11万元以外再也没有争取到什么建设款项了。
对于安全隐患问题,几位领导表示已经在桥边设立警戒标志了。


政府所安排的“黑船”正在载运学生

而就在记者采访结束准备离开枣林镇时,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告诉记者说,“说到我们政府没有修桥的钱不可能,自从枣林镇开了“枣林鱼庄”以来,政府每年新增加接待费用就有好几十万,哪还有钱去修啥子桥哟。”
采访巴州区分管农村交通工作的副区长朱某时,朱某告知记者:该桥属于“便民桥”,归枣林政府负责,要继续修好此桥,应该由枣林镇政府和当地村民想办法解决。
一条“黑船”每天载着村民往返于河中,假如安全事故再次发生,谁能再次买单?不知道区、镇的领导们是怎么理解“民生、民声”的?
记者感言:
1、一座普通的漫水桥,当地就修了近10年,还是半拉子工程?让人不得不“叹服”巴州区政府、枣林镇政府的“民生”作为!!!??当地政府怎一个“缺钱”了得?“断头桥”出的人命却还把自己的责任推得干干净净,着实让人觉得惊讶!愤怒!
搭桥修路,惠及百姓。百姓无小事,一个事关3万村民出行难难道就不是大事?!!既然资金不够,还开什么工呢?修个摇摇晃晃的半拉子桥,还不如不修,这样的桥,修了又不能用,反而害了百姓人命,你说这个什么政府??
2、其次,从横着河道上的断桥可以看出,这条所谓修了10年的桥,简陋无比,完全没有什么技术含量,河上设了几个水泥桩,预制板一搭就了事,根本就没花几个钱?!!姑且不说当地政府在当初筹款时怎么跟村民以及上级领导说的,单看这桥,造价如此低廉,还处于“断头状态”,让人不得不怀疑资金是否还有被“截留”的嫌疑?!
即使当地政府所言:10年来除了巴州区区长张平阳批了10万元和当地老百姓筹积的11万元以外,再也没有争取到什么资金了。”如情况属实的话,21万块钱全部用在漫水桥的建修上,也不至于结出“断头桥”这等歪瓜劣枣的“果“。当地政府又怎么来解释清楚呢??
3、据当地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村干部说的:“政府每年新增加接待费用就有好几十万,哪还有钱去修啥子桥哟”。如果村干部所言属实,那每年的接待费总数加起来,可想而知,数据多么庞大。政府办招待有钱,修桥就没钱,这样的政府还叫什么政府?为政一方,却不造福百姓,却将大量的资金用在“陪领导“和”迎来送往“的人情接待方面,这样的政府,难道就让人不觉得心寒吗?这样的镇党委、镇政府“一把手”的行政作为难道就不让人心寒吗???!!!!! 巴州区曾经裸晒账本红极网络,全国不少单位和媒体前去采访过学习过,裸晒坚持多久?晒出了什么样的成绩?
4、区、镇政府明知道,用来临时方便老百姓过河的船,是一条没有任何安全保障的“黑船”,却依然日复一日投入使用,可想而知事关老百姓安危的责任心哪里去了?去年620日的发生在巴州区柳林镇的沉船事件导数人死亡,至今“黑船”业主还再服刑,此事件的发生难道不个够引起政府领导的重视吗?试问:温总理曾在巴中提出:各级领导干部尤其是乡镇干部要主动为老百姓解决好“四难”,枣林镇领导干部为民解了那些“四难”???这些忽视百姓安危的区、镇父母官,百姓能有好日子过吗?
邵阳沉船惨剧,十几条年轻的生命刹那间凋零,当地政府随即承诺,将斥巨资来修建一座大桥。如果说邵阳的这种做法是“死了孩子才来奶”式的事后诸葛,那么,巴州区政府为何“孩子死了还不来奶”呢?是无动于衷,还是觉得事情不够大,需要等特大溺水事故再次发生,才有行动吗?
一座漫水桥的投资远逊一座桥,它,不仅关系着水上通行的顺与畅,更是牵挂百姓出行安与危。能否尽快把修桥之事列入重要日程,不仅考验当地党委政府的施政能力,也是对巴州区政府察民情、解民忧、办实事、办好事的一个具体体现;也是检验一个地方领导干部能不能作为,善不善于作为,敢不敢于作为、亲不亲民作为的具体体现。
枣林漫水桥能否早日建成,我们将拭目以待,本网将继续关注!!!!

发表于 2011-10-27 08:36 | 显示全部楼层
      该死的贪官和黑包工把桥修成了豆腐渣工程!!可惜老子捐的几千元钱了!!!!!

发表于 2011-10-27 10:18 | 显示全部楼层
严重关注!

发表于 2011-10-27 10:20 | 显示全部楼层
:lol:lol

发表于 2011-10-27 11:26 | 显示全部楼层
          感谢李本勇局长多次去大坝规划漫水桥的修建!清溪村等20000人民向您致敬!!!!

发表于 2011-10-27 12:17 | 显示全部楼层
:(:):o
zlk

发表于 2011-10-27 19:38 | 显示全部楼层
谁为无辜丧命的村民买单?

事故发生后枣林镇政府推卸了全部责任,要求正在为当地修建安置房的业主任某给死者赵某赔偿了现金4万(因为死者赵林帮在任某手下干活),“枣林镇政府干部庞某强行要求我给赵某赔偿的4万元钱是非常冤枉的,由于我也是枣林镇的农民斗不过政府,只好借钱赔偿,现在的政府的干部简直就是……!”说起这没有理由的赔偿,任某直喊冤枉。而枣林镇政府又给另一名死者赵某的父母亲解决了农村低保。
死者熊某的儿子熊军德说:2011年9月14日下午去找枣林镇政府,要求政府对其父亲的死给一个处理方案时,镇长陈强叫我写一个申请,解决低保作为处理意见,如果你不同意此意见就去巴州区法院告我们不作为,也可以去上访找纪委,大坝漫水桥权属清溪沟和檬子树村,与我们政府没有关系,要说赔偿你应该找他们去。

发表于 2011-10-27 20:03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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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10-27 20:42 | 显示全部楼层
小小的村官

发表于 2011-10-28 08:31 | 显示全部楼层
                          周喜安市长,清溪等村20000村民永远不会忘记您!  
   
九月上旬,我们巴州区枣林清溪村村民给您写信反映了"夺走四条人命的枣林大坝漫水桥"的问题,您在百忙之中及时批示并委派市交局李局长等领导实地调查了解情况,后又亲自到现场查看,当场作出立即规划、立即修建的指示。李局长按照您的要求多次现场办公,指挥勘测、设计、规划,目前将破土动工。这座修了十多年并修成断头的烂尾桥,将在周市长的关怀下彻底改变。河岸两万多村民朝思暮盼的生命桥即将建成,乡亲们再也不会耽心过桥的学生及家人在这座桥上落水淹死。在此,我们向您以及您领导的巴中市政府敬礼!并说一声“谢谢您、周市长”!我们将永远不会忘记您!


发表于 2011-10-31 14:59 | 显示全部楼层
       只有修好桥才能使逝去的生灵安息!!

发表于 2011-10-31 16: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向检察院报案

发表于 2011-11-1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把大坝漫水桥修成烂尾桥的张弘在逃,现限他3日内去拆桥.请大家举报他的藏身地!!

发表于 2011-11-1 15:44 | 显示全部楼层
          热烈祝贺枣林大坝漫水桥(联心桥)破土动工!!!!
发表于 2011-11-1 19:50 | 显示全部楼层
动工了啊,清溪沟的老百姓是要好好祝贺一下,一起感谢为此而努力的乡亲们。
zlk

发表于 2011-11-1 20:19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上市级领导,望对旧桥修建者及村镇相关人员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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