麻辣社区-四川第一网络社区

校外培训 高考 中考 择校 房产税 贸易战
楼主: 王清华

[及时新闻] 给巴中市市长的一封公开信

  [复制链接]

发表于 2011-9-21 12:34 |
:dizzy::dizzy:要支持地方建设,也有事实就是

发表于 2011-9-21 13:26 |
被逼急了就打这些电话

中央电视台《焦点访谈》:010-68579889北京复兴路11号中央电视台邮编:100859  
中央电视台《东方时空》:010-68508738
中央电视台《实话实说》:010-63984662   
中央电视台《面对面》 : 010-63984655   
中央电视台《新闻调查》:010-68579889转198  
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010-68579889-166

[size=+0]安徽第一时间24小时新闻热线话:0551—3416060  3658080帮女郎  
凤凰台总机 010-68977288   
人民日报新闻线索:010-65368383      
解放日报新闻热线:8621-63523600   
新华社新闻热线010-63073111/3222      010-63076206        010-63074267   
中组部反映违反选人用人方面的问题举报: 电话:区号+12380   
高 检检察机关超期羁押举报 电话:010-68650468    010-65252000      
高 检群众举报职务犯罪 电话:010-65252000 邮箱:cyjb@spp.gov.cn[size=+0]   
高 检减刑、假释、保外就医专项检查活动举报 电话:010-68650468      
国家发改委教育乱收费举报 电话:010-68502937    010-66096145    0371-5900737    0371-5959578   
国家发改委重大建设项目违规举报:010-68501111      
农民工工资拖欠问题举报:010-68304532  
公安部经济犯罪举报中心:010-65204333      
公安部打拐举报电话:010-84039250   
国土资源部中国土地矿产法律热线:16829999   
国土资源部全国建设系统服务热线:12319   
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举报:010-63205050      
公安部扫黄打非举报电话:010-65254722   
农业部 农业安全生产事故和紧急事件举报电话:010-64192512      
中国消协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投诉:010-67347472      
消费者申诉举报电话:12315   
农业部 农业部种子案件举报电话:010-64192079、64194511      
农业部农药案件举报:010-64192810、64194066   
统计局统计违法举报:010-68573311转88123  
审计署 水利建设资金举报:010-68301241、    010-68301802(自动传真)  
税务总局 税务违法案件举报中心电话:010-63417425、010-63543740、010-63417436 传真:010-63543711   
电监会电石、铁合金和焦炭行业用电及执行电价情况监督举报电话:010-66597385、010-66597388


发表于 2011-9-21 19:24 |
回复 xxhaha 的帖子

补偿:基本意思有弥补缺陷,抵消损失。在某方面有所亏失,而在另方面有所获得的叫补偿。
赔偿:由于自己的行动而使他人蒙受损失从而给予补偿

发表于 2011-9-22 10:28 |
个人认为南江县高速公路协调办在南江县境内为高速公路沿线住户,老百姓态度温和,问题也解决好,95%的老百姓都能接受,有极个别人不顾及国家大项目建设而处处设阻,你又能阻挡得了吗?是国家的大项目建设,自己还是放明智点,为早日修通南江高速公路做点贡献吧!

发表于 2011-9-22 10:32 |
:):):):)
发表于 2011-9-22 11:17 |
王绍泉本人是一名老党员,从事村主任数十年,不但没有起到一名党员的作用,反而起了坏作用,1994年该同志在村委会换届选举中落选后,迟迟不交公章,可想而知,其思想之顽固。这次巴桃高速的建设在广大老百姓的大力支持下,特别是南江镇段进展十分顺利,但王绍泉老两口百般刁难,县镇村三级干部多次做工作都无济于事,至今不搬迁,给巴桃高速工期带来诸多不便。作为小王本人,应该好好劝劝老人,早日离开那挖得到处是坑的地方!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5:25 |
挖得到处是坑?有这种损招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15:26 |
下一步会不会象重庆那家开发商一样,让别人变成“空中楼阁”?拭目以待中

发表于 2011-9-22 18:39 |
回复 勇夫 的帖子

强制捐款是指捐资人并非出于自己对弱者、落难者等的同情而是在外界挟持或为外力逼迫情形下的出资行为。由于这种强制捐款是出资人处于外界强制情形下的行为,而非捐资人自愿认同的事情,因此,这种捐款有点强人所难,是被慈善、是摊派、是道德绑架……是赋予政治色彩的、被异化的捐款。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20:51 |
谢谢你支持,但现在这个文件被一些人说是以“巴府发[2011]16号文”给否定了。先是说以2009年32号文给否定,后来又造出这么个16号文给否定,这帮人胆不可以说不大,无知者无畏,敢冒天下笑谈之风险,玩弄政策于股掌之间

发表于 2011-9-22 20:58 |
都这样。几年前我家老父老母乡下住房在高速路中间,赔的才一百四一个平方,不同意拆就推土机直接过来了,差点把人都埋下面。这哪里有人性啊。

 楼主| 发表于 2011-9-22 21:44 |
有没有跟央视媒体比较熟的朋友?这事应该让中央领导人看一下,如此玩弄政策,欺压百姓。这“和谐社会”还怎么建?高速公路赔偿是有预算的,这些钱怎么可能这么低?做预算的不会是个呆子,不知道现在物价翻了几番?

发表于 2011-9-22 21:45 |
路过
发表于 2011-9-22 22:24 |
:@
09年材料,用在现在的时候。有劲。威武啊。

发表于 2011-9-23 09:23 |
顶一个,一定要支持!!!!!!

发表于 2011-9-23 10:16 |
政府按政策执行、只要一事同人就行了。不修路的话你修房谁给呢。

发表于 2011-9-23 13:12 |
  如果说03号文件被16号文件否定了,请说一下朝令夕改、任所欲为的理由。

 楼主| 发表于 2011-9-24 23:02 |
广大网民:
首先谢谢你们对我家房屋拆迁事宜的关注、支持,现将此事进展情况向大家通报,请大家继续关注
1、首先声明,我非常热爱我的家乡,不想她的形象受损,也做梦都想家乡的发展繁荣,对高速公路修建绝对是支持的。当前出此下策,纯属被逼无奈。我的要求也非常简单,只想根据我家人口、原有面积能重新修起新的房屋,达到基本的入住条件就行了,并不想赚钱,政府可以监管账户,我们绝不带走一分钱。
2、我专程请假两周回老家与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协商,但他们拿出一份准备好的“巴府发[2011]16号文”,说是巴中市以此文件否定了“巴府办发[2011]3号文”,但不出示巴陕高速工程立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该项目的批复、巴陕高速沿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配套文件,一口咬定现在已经否定“相对合理的”巴府办发[2011]3号文,只执行巴府发[2009]32号文,赔偿350元/平米的搬迁价格,同时对这种“农民自建还房”,重新修建每人不超过30平米的宅基地、60岁以上老人无权要求重划宅基地、要符合当地风貌改造等 “七规定八政策”要遵守,对这种拆迁蛮横定价,政策不统一又透明的强权做法,我们坚决不能认同,也认为他们缺乏基本的诚意,据此我们决定中止与拆迁方的协商。因为我们也跟他们耗不起时间,他们天天满嘴马列,却有政府发工资,还有奖金可拿(可能包括拆迁工作奖励),而我们还要挣钱养家糊口。
3、此次按拆迁方的说法可以说世所罕见,不顾实际情况蛮横定出非常低的补偿价格,还不重新划定宅基地,让各户将房屋修到自己的“口粮田”中。我们据理力争后,当前在河边为我们指定了新的房屋修建点,但此处修建房屋要考虑防洪、防潮等因素,屋基成本较高。同时当前钢材、砂石、砖瓦、水泥等物价已经翻了几番、人工成本大幅上涨,拆迁方蛮横制定的搬迁价格与我们重新修建成本相距较远,无法达成协议,这一责任不在我方,完全是由于拆迁方不顾现实情况,玩弄政策所致。
4、我们会继续向巴中市、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工作局等部门反映问题、求证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所执行的文件的真伪及合法性,必要时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5、我们会继续及时向广大网民通报事件进展情况,强烈要求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给大家一个合理交待,公示巴陕高速项目所有文件。
6、如果网友想得到相关录音、照片、视频等材料,请与我联系。我们考虑将整个事件放在新浪、搜狐等主要网站上,是非功过,世人评说。请大家继续关注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9-24 23:12 |
广大网民:
首先谢谢你们对我家房屋拆迁事宜的关注、支持,现将此事进展情况向大家通报,请大家继续关注
1、首先声明,我非常热爱我的家乡,不想她的形象受损,也做梦都想家乡的发展繁荣,对高速公路修建绝对是支持的。当前出此下策,纯属被逼无奈。我的要求也非常简单,只想根据我家人口、原有面积能重新修起新的房屋,达到基本的入住条件就行了,并不想赚钱,政府可以监管账户,我们绝不带走一分钱。
2、我专程请假两周回老家与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协商,但他们拿出一份准备好的“巴府发[2011]16号文”,说是巴中市以此文件否定了“巴府办发[2011]3号文”,但不出示巴陕高速工程立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该项目的批复、巴陕高速沿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配套文件,一口咬定现在已经否定“相对合理的”巴府办发[2011]3号文,只执行巴府发[2009]32号文,赔偿350元/平米的搬迁价格,同时对这种“农民自建还房”,重新修建每人不超过30平米的宅基地、60岁以上老人无权要求重划宅基地、要符合当地风貌改造等 “七规定八政策”要遵守,对这种拆迁蛮横定价,政策不统一又透明的强权做法,我们坚决不能认同,也认为他们缺乏基本的诚意,据此我们决定中止与拆迁方的协商。因为我们也跟他们耗不起时间,他们天天满嘴马列,却有政府发工资,还有奖金可拿(可能包括拆迁工作奖励),而我们还要挣钱养家糊口。
3、此次按拆迁方的说法可以说世所罕见,不顾实际情况蛮横定出非常低的补偿价格,还不重新划定宅基地,让各户将房屋修到自己的“口粮田”中。我们据理力争后,当前在河边为我们指定了新的房屋修建点,但此处修建房屋要考虑防洪、防潮等因素,屋基成本较高。同时当前钢材、砂石、砖瓦、水泥等物价已经翻了几番、人工成本大幅上涨,拆迁方蛮横制定的搬迁价格与我们重新修建成本相距较远,无法达成协议,这一责任不在我方,完全是由于拆迁方不顾现实情况,玩弄政策所致。
4、我们会继续向巴中市、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工作局等部门反映问题、求证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所执行的文件的真伪及合法性,必要时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5、我们会继续及时向广大网民通报事件进展情况,强烈要求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给大家一个合理交待,公示巴陕高速项目所有文件。
6、如果网友想得到相关录音、照片、视频等材料,请与我联系。我们考虑将整个事件放在新浪、搜狐等主要网站上,是非功过,世人评说。请大家继续关注支持。

 楼主| 发表于 2011-9-24 23:13 |
广大网民:
首先谢谢你们对我家房屋拆迁事宜的关注、支持,现将此事进展情况向大家通报,请大家继续关注
1、首先声明,我非常热爱我的家乡,不想她的形象受损,也做梦都想家乡的发展繁荣,对高速公路修建绝对是支持的。当前出此下策,纯属被逼无奈。我的要求也非常简单,只想根据我家人口、原有面积能重新修起新的房屋,达到基本的入住条件就行了,并不想赚钱,政府可以监管账户,我们绝不带走一分钱。
2、我专程请假两周回老家与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协商,但他们拿出一份准备好的“巴府发[2011]16号文”,说是巴中市以此文件否定了“巴府办发[2011]3号文”,但不出示巴陕高速工程立项、四川省国土资源厅对该项目的批复、巴陕高速沿线房屋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等配套文件,一口咬定现在已经否定“相对合理的”巴府办发[2011]3号文,只执行巴府发[2009]32号文,赔偿350元/平米的搬迁价格,同时对这种“农民自建还房”,重新修建每人不超过30平米的宅基地、60岁以上老人无权要求重划宅基地、要符合当地风貌改造等 “七规定八政策”要遵守,对这种拆迁蛮横定价,政策不统一又透明的强权做法,我们坚决不能认同,也认为他们缺乏基本的诚意,据此我们决定中止与拆迁方的协商。因为我们也跟他们耗不起时间,他们天天满嘴马列,却有政府发工资,还有奖金可拿(可能包括拆迁工作奖励),而我们还要挣钱养家糊口。
3、此次按拆迁方的说法可以说世所罕见,不顾实际情况蛮横定出非常低的补偿价格,还不重新划定宅基地,让各户将房屋修到自己的“口粮田”中。我们据理力争后,当前在河边为我们指定了新的房屋修建点,但此处修建房屋要考虑防洪、防潮等因素,屋基成本较高。同时当前钢材、砂石、砖瓦、水泥等物价已经翻了几番、人工成本大幅上涨,拆迁方蛮横制定的搬迁价格与我们重新修建成本相距较远,无法达成协议,这一责任不在我方,完全是由于拆迁方不顾现实情况,玩弄政策所致。
4、我们会继续向巴中市、省政府、省国土资源厅、省信访工作局等部门反映问题、求证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所执行的文件的真伪及合法性,必要时考虑提起行政诉讼。
5、我们会继续及时向广大网民通报事件进展情况,强烈要求拆迁方(巴中市南江镇、南江县巴陕高速协调办)给大家一个合理交待,公示巴陕高速项目所有文件。
6、如果网友想得到相关录音、照片、视频等材料,请与我联系。我们考虑将整个事件放在新浪、搜狐等主要网站上,是非功过,世人评说。请大家继续关注支持。
复制链接 微信分享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