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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广电集团老总 李晓枫一审判死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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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优秀网友

发表于 2011-9-17 20:27 | |阅读模式
渝广电李晓枫一审判死缓

(香港)   (2011-09-17)
    (联合早报网讯)香港大公报报道,【本报记者张加林重庆十六日电】去年10月被“双规”,今年8月10日一审开庭受审的重庆广电集团(总台)原总裁(总台长)李晓枫涉嫌受贿罪、挪用公款罪一案,今天由重庆一中法院对其宣判。法院认定李晓枫个人受贿1465万余元和挪用公款300万元的罪行成立,数罪并罚,决定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産。其犯罪所得赃款、赃物予以追缴至国库。

    典型的“59岁”贪官

  李晓枫是四川省岳池县人,今年59岁,博士学历。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并担任第十届、第十一届全国人大代表。1997年,他从原四川省万县市市委副书记进入重庆市,官至市广播电视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职位,并兼重庆电视台台长。在广电系统的13年间,李晓枫经历了重庆市广电体制改革。他曾兼任改制后的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和总裁(总台长)职务多年,直到近年才让出了集团党委书记一职。

  2010年10月10日夜,当李晓枫与其夫人一同被警方从家中带走后,坊间报道已称其为“继重庆市委宣传部前副部长、重庆市广播电视局前局长、党组书记张小川之后,重庆广电系统被调查的又一名高官”。2010年12月25日,全国人大常委会终止了李晓枫的全国人大代表资格。

  法院今宣判表示,经审理查明:2001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晓枫利用领导职务的便利,在工程承接、职务晋陞、获取广告代理权、电视频道独家经营权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夥同他人收受周西庭(时任“重视传媒”总经理)等17人给予的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04万余元。2005年9月,李晓枫利用担任领导职务的便利,夥同北京某广告公司总经理翟雪源,共同挪用重庆重视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公款人民币300万元,用于该广告公司的营利活动(直至2006年4月,该款才予归还)。

  悔罪退赃方保性命

  法院认为,李晓枫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单独或夥同其妻及侄女等收受贿赂665万余元,夥同林琼江、周西庭、刘轶群索取他人财物4239万余元。李晓枫个人共计非法获取财物价值1465万余元,其行为已构成巨额受贿;其利用职务便利挪用公款给他人营利的行为已构成挪用公款罪。法院对其所犯数罪实行并罚。

  法院表示,李晓枫受贿数额特别巨大,且有受贿中索贿情节,但鉴于其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罪态度好,主动退回实际所获的绝大部分赃款,具有悔罪表现;同时,李到案后还主动供述挪用公款的犯罪事实,构成自首,依法可予从轻处罚。法院遂依法作上述判决。

  港商向李行贿50万

  一审起诉书里还指控,香港勤加缘媒体服务公司的梁某曾于2007年5月至2008年8月间,为取得重庆电视台娱乐频道的独家经营权与广告代理权,向李晓枫行贿人民币50万元。

  今日判后,有消息称“李晓枫明确表示服从判决,不提出上诉”。但记者致电其辩护人孙律师求证,他表示自己目前尚不清楚委托人的真实态度,自己与李晓枫的工作会面尚在申请中。业内人士指出,据内地相关法规,法院宣判后10日内当事人不提上诉,其判即可生效。

            原载 http://www.zaobao.com/wencui/2011/09/hongkong110917p.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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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1-9-18 10:08 |
重庆广电改革“虫洞” 垄断上的以权谋私2011年08月30日 12:09
来源:财经 作者:谭翊飞
字号:T|T1人参与0条评论打印转发

2011年8月10日,主政重庆广电系统13年的李晓枫,在59岁的年龄,像他的前任张小川一样站到了法庭的被告席上。
据重庆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指控,2001年8月至2009年5月,李晓枫单独或伙同他人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4904万余元。此外,2005年9月,他还伙同他人挪用公款300万元人民币。
六年前,2005年11月1日,重庆市委宣传部原副部长、市广电局原局长张小川因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被陕西省高级法院终审判处有期徒刑17年。
小学教师出身,历任县文教局干事、副局长、县长、县委书记、万县市委副书记等职后,1997年起,李晓枫出任重庆市广电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正局级)兼重庆电视台台长,七年后任重庆广播电视集团(总台)党委书记、总裁(总台长)。其主要涉案事项包括三部分:职务晋升、工程承接和在合作经营中帮助他人获取广告代理权、电视频道独家经营权等中谋取私利。前两项属于传统腐败形式,张小川案同样涉及,如在帮助他人职务晋升中收受贿赂。第三部分则带有广电改革时代的特征。
张小川时期未能在体制改革上有所作为,而2001年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17号文转发《中央宣传部、国家广电总局、新闻出版总署关于深化新闻出版广播影视业改革的若干意见》后,乘中国传媒产业改革,李晓枫从外行变为内行,再从内行变为专家,上任初期即以推行电视台成本核算改革,成为业内知名人物。
李晓枫改革面对的核心问题是:属于事业单位编制的舆论宣传阵地,如何进行市场化改革?以划分资产性质并剥离经营性资产进入市场为开端,2001年,重庆电视台下属的重庆电视台实业总公司与上海两家公司合资成立重庆重视传媒有限公司(下称重视传媒)。
重视传媒后来实质上成为代表重庆电视台管理对外合作企业的平台,公司业绩一路增长,营业收入由千万级跃升为上十亿元,2003年后更筹备在香港创业板上市,惜乎至今未能圆梦。
与此同时,它亦成为李晓枫个人寻租渔利的平台。李晓枫所推行的改革,仍无法脱离时代的掣肘,成为中国广电系统改革蹒跚前行的注脚。“制播分离” 以光鲜的面目出现,实际运行却仍是“台属台控台管”,“制”和“播”并未真正分离,在广电系统内部则形成事业单位体制和公司体制的“一台两制”。不彻底的改革,身处其中的官员借改制漏洞得以一手维持垄断管制,一手在市场上以权谋私。
漩涡中心
时间回溯至一年前,2010年8月,重庆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在办理重视传媒总经理周西庭和副总经理刘颖案时,发现李晓枫涉嫌收受两人贿赂的线索。同年10月,重庆市纪检部门将李晓枫及其妻唐远芬带走调查。
由此,重视传媒成为漩涡中心。这已是该公司成立的第十个年头。
2001年8月,由重庆电视台实业总公司、上海瀚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瀚洋)和上海旭泓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上海旭泓)三方合作,重视传媒成立。其中重庆电视台实业总公司占股60%,后两者分别占股25%和15%,并负责所有现金出资。
重庆广电集团一位内部人士对《财经》记者介绍,当时虽然传媒产业改革已经启动,但是重庆电视台并无依托重视传媒改革之意。在电视台内部看来,搞公司的目的就是赚钱,这一观点在电视台内部至今仍有市场。而重庆电视台在成立重庆电视台实业总公司时即提出:“你们有没有造化看你们自己,用国家的钱,一分钱也没有可能。”
重视传媒在成立之初的经营模式,较之重庆电视台实业总公司并无多少改变,主要是利用电视台午夜以后的闲余时间播放购物广告,做直销等。这一经营模式耗资巨大,需要采购货物,建立物流体系。虽然初期运作并不理想,但李晓枫个人却得以牟利。据检方指控,上海瀚洋总经理李耀民,当时也担任上海佳境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上海佳境)总经理。2003年上海佳境以较市价少约29万元的低价将位于上海市虹口区欧阳路289弄1号的住宅一套售予李晓枫。李晓枫案发后,办案人员曾找李耀民调查取证。不过针对此项指控,控辩双方对此价格认定有不同意见。公开资料显示,李耀民现任中国新城镇发展有限公司(1278.hk/D4N.si,中国新城镇)联席主席兼行政总裁及执行董事。
上海旭泓的法定代表人张明华,当时也是重庆汇金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现已更换)。为感谢李晓枫对其开发位于重庆经济技术开发区的回龙生活小区地块的“美堤雅城”提供帮助,检方指控,张明华从2003年7月至2005年8月共向李和妻子唐远芬、侄女唐晓丽送出112万元贿款。
重视传媒的成立并无撬动体制之目的,但伴随着广播电视传媒体制改革的推进,重视传媒还是站到了改革的前沿。内部人士称,重视传媒开始发力是在周西庭加入之后。
周西庭原为重庆电视台“走进生活”栏目组节目制作人员。2003年电视台人员分流时,周以副处级干部身份主动选择到重视传媒,成为排名第一位的副总,并在2005年前任领导退休后代行总经理之职,但未获正式任命。
次年2月,在重视传媒正式改选换届期间,周西庭送给李晓枫20万元,后如愿成为总经理。此外,检方还指控,2006年2月至2010年2月,周西庭和刘颖共给李晓枫夫妇行贿110万元人民币,以及用广告换来的价值十几万元的木地板。刘颖原为周西庭在重庆电视台时的节目制作团队人员,刘颖丈夫还是李晓枫的司机。周西庭与刘颖案发后,成为李晓枫案的导火索。
“合作”经营
2005年底,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了《关于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要求将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分别对待,发展公益性文化事业要以政府为主导,发展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
重视传媒作为重庆电视台资产,属于经营性文化产业,与作为事业单位的电视台有密切的联系。上述重视传媒内部人士称,当李晓枫试图引进外来合作方时,周西庭起初在私下抱怨,一些节目交给了外来方制作而不是重视传媒自己。
李晓枫在“制播分离”的名义下,以重视传媒为平台,合作成立了一批节目制作经营公司。其背后,是相关公司向李晓枫输送利益。
2005年,在李晓枫引进下,策划人翟雪源以北京天地经典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的名义和重视传媒成立了重庆重视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合作制作选秀类电视节目《第一次心动》。2007年8月10日,以直播形式播放的《第一次心动》节目,因选手和评委情绪失控,引起舆论争议。五天后,该节目被国家广电总局叫停,各方损失惨重。李晓枫与翟雪源之间却暗通款曲。
据检方指控,2005年10月至2008年8月,李晓枫以其女儿李蓁的名义收受翟雪源给予的北京风采华邦广告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风采华邦)10%的股份,以及一些黄金工艺品等。此外,李晓枫涉嫌伙同翟雪源共同挪用重视传媒300万元人民币用于风采华邦的经营活动,后于2006年4月被追还。李蓁曾求学于香港,毕业后就职于重视传媒下属公司。其加盟之时,周西庭在内部会议上称,公司有了第一个“海龟”,引起台下窃笑。周西庭于是干脆直说, “有些人可能还不认识,她就是我们老总的女儿。”
受益于传媒体制改革推进,外资曾被允许进入内地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市场。另一家合作方香港勤加缘媒体服务有限公司(下称勤加缘),2007年在内地电视广告业务上发力,并与重视传媒合作成立重庆勤加缘公司,李晓枫为该公司取得重庆电视台娱乐频道的独家经营权和广告代理权提供帮助,于2007年12 月至2008年12月间收受勤加缘方面50万元。
记入检方司法材料的行贿人,还包括北京仟禧创新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杨云龙、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电视艺术中心法定代表人马继红、北京华策影视股份有限公司(300133.SZ,华策影视)海外业务部助理傅斌星等人。
“播出权”是合资组建新公司“联营”模式的关键。合作方高度依赖于电视台垄断控制的频道资源,如果制作的节目无法播放,所有的投资都无法回收, 而播放的决定权在于电视台和广播电视行政主管部门。类似重视传媒的电视台下属公司,实际上被授予“播出权”的独家代理,并以此和外界制作经营机构合作。而民间资本进入电视节目制作经营领域,难以获得同等的主体地位,只有依附于电视台的下属公司,而且还面临诸多风险。
同时,对于广电系统的市场化改革方向,政策有近有退,并不明晰。目前宣传属性和市场主体之间的暧昧不清导致传媒产业改革陷入困境,传媒产业整体上市至今未有突破,湖南广电整体上市计划也在途中夭折。而困境之下,相关资本的运作则循其漏洞,在规避风险的同时又大获收益。
占股自渔
林琼江原本是广州一家药厂的销售人员,因为药厂刊登广告,经常与重庆电视台发生业务往来,成为电视台的广告客户。后来林琼江涉足传媒行业,成立广东时尚传媒投资有限公司,经营广东体育频道。
2001年底,国家广电总局发文鼓励“具备条件的省(区、市)广电集团及广播电台、电视台进行跨地区经营试点”。在上海文广旗下的第一财经频道落地宁夏卫视、隶属湖南广播电视台的湖南经视部分节目在青海卫视开播之前,林琼江已撮合广东电视台体育频道和重庆电视台时尚频道的节目互传合作。
知情人称,双方合作相当低调,重庆电视台和广东电视台签署了仅一页纸的合作协议,重庆方面的签字人是李晓枫。2006年元旦正式施行。
当时,因为两边体制不一,广东台节目传到重庆,重庆马上可以实现全覆盖,而重庆的节目传到广东,必须经过省网、地市网等层层审批,加之双边方言差异,合作之初经营并不理想。但为了感谢李晓枫在合作中提供的帮助,林琼江给予李晓枫夫妇158万元。
在此之后,林琼江又开始运作一个大单——合作成立重庆电视台购物频道。曾参与运作的人士告诉《财经》记者,当时林琼江对他们说,“你们不用出钱,不用出力,搞好你们就有份。”
合作如期推进。2009年3月27日,周西庭代表重视传媒与林琼江的广州时尚购物传媒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时购传媒)签订合同,约定成立广州时尚购物影视有限公司(下称广州时购影视),其中重视传媒出资150万元,占30%股份,广州时购传媒占股70%。
同时,重视传媒将独家拥有的时尚购物频道经营权转手授予广州时购影视。为规避风险,重视传媒要求,无论赢利与否,头五年每年回收30万元。若有赢利,则双方分成。
这相当于重视传媒只分享收益,不用承担亏损。但背后的交易却别有洞天。广州时购传媒持有的70%股权,表面上归林琼江所有,实际上这家公司却是由林琼江、李晓枫、周西庭和国家广电总局社管司播出机构管理处副处长刘轶群控制。
广州时购传媒成立于2009年2月,早于广州时购影视不到两个月。检方指控,林琼江、李晓枫、周西庭及刘轶群约定共同参与经营重庆电视台电视购物频道,其中李晓枫和周西庭各占20%股份,林琼江和刘轶群各占30%股份。
布局完成后不到3个月时间,广州时购传媒持有广州时购影视的全部股份被转让给了乐拍(上海)贸易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乐拍公司),索取的收购价为人民币3150万元及乐拍公司150万股的期股权,共计折合人民币4200余万元。这笔交易的关键之处是官僚系统内部的合作——刘轶群负责审批,李晓枫开办购物频道(除重庆台购物频道,全国另有八个购物频道)。具有垄断性的频道资源以改革的名义包装后进入市场,达成腐败联盟的涉案官员则无风险实现了高回报。
据检方调查,在此笔交易中,李晓枫分得人民币800万元,但检方基于共同犯罪的方式,将4200万元全部算作李晓枫的受贿金额。
参与今年8月10日庭审的人士对《财经》记者称,被告席上的李晓枫神态自若,对于自己或妻子经手的受贿事实,都予以供认,但对检方指控的上述4200余万元贿赂未予供认。李晓枫在庭上称,他不认识刘轶群和乐拍公司的老板张文杰,也没有通过电话。
据参与庭审者介绍,李晓枫的辩护律师、重庆市百君律师事务所的孙渝在庭审中辩称,该笔款项虽是违纪乃至违法生意所得,但不应被视为受贿。
李晓枫案目前尚未一审判决。《财经》记者获悉,在此案中被另案处理的八人——张明华、林琼江、刘轶群、周西庭、刘颖、李晓枫妻子唐远芬及侄女唐晓丽,重庆广电集团广告经营中心主任助理何勇,正在陆续开庭受审。

发表于 2011-9-18 22:31 |
哎,广安以前的书记》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9-19 13:36 |
李晓枫,中共党员,腐败分子。

发表于 2011-9-21 15:32 |
腐败 腐败

2016年优秀网友

 楼主| 发表于 2011-9-23 08:39 |
    没有发现问题以前都是党的好干部,是三个代表的典型人物,发现问题后都是极个别腐败分子。

发表于 2011-9-23 09:48 |
在岳池干过的官员真是比乌梢蛇还要黑啊。李晓枫、蔡华、明亮、漆小林、杨光彦……哪一个是好东西??

发表于 2011-9-23 11:35 |
李晓枫曾经很冲的,他于1989年接替罗国兴当上了广安县委书记。成立广安地区后,因为需要一批地级领导,他又当了行署副专员,从此发迹的。没想到,他娃最后还是栽了。

发表于 2011-9-23 15:57 |
这娃当知青那会儿,也经常干些偷鸡摸狗的事情,经常偷老百姓的鸡来吃,可谓贼性不该,最后还是遭了。

发表于 2011-9-23 16:06 |
说他曾任中国传媒大学博士生导师,哈哈哈哈,他娃以前的情况,岳池县和广安县的人不是不清楚,他那点水平也能当中国传媒大学的博士生导师,不知道他娃用什么办法捞到那个称号的。但我相信,他的实际水平是不配称的。

发表于 2011-12-16 17:13 |
唉,这世道

发表于 2012-1-17 10:58 |
:curse::curse::curse::curse:

发表于 2012-1-27 13:00 |
唉,是我大公的女媳,走到这一步真是一个悲剧。
发表于 2012-1-28 19:23 |
广安出贪官,后面不是夏某,张拥军等也跟着进去了吗。

发表于 2012-2-2 01:55 |
在广安就差点出事,省上有关系跑到重庆逃过一劫
发表于 2012-2-2 08:53 |
广安特产?

发表于 2012-2-2 15:39 |
丢岳池人的脸,贪那么多钱,帮岳池那几十条烂路修一下,人民还感谢你,真该死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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