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以来,按照中央、省部署,洪雅按照先行先试,全面推开的思路,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深化惩防体系建设。 一是抓重点环节,防止“工程上马,干部下马”。分析历年来违纪违法案件,将涉及公共资源配置和工程建设,腐败问题易发、多发的12个部门列为廉政风险防范重点部门,确定土地、矿权底价认定、工程质量监管等一级风险点77个,并规范业务流程、落实预警措施、落实岗位责任、多渠道公示,接受广大干部群众监督,建立“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的预警机制。 二是抓制度建设,防止不廉洁行为滋生蔓延。根据廉政风险点,我县从资源配置管理、工程招投标等关键岗位、环节、人员和具体业务工作入手,创新资源配置市场化模式、工程建设领域监管等机制体制,新制定《洪雅县政府投资项目监管十六项工作机制实施细则》等41项防范制度,各部门工作修订完善制度468项,并派出督查组对制度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和评价,形成廉政风险防控长效机制。 三是抓带头执行,防止权力集中在少数人身上。县委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定为“一把手”工程,从县委书记到各级“一把手”均亲自上手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构建“一核心、三党组、八版块”的常委分工负责党政一体化运行机制,专业问题聘请专业机构咨询,提交县委常委会、县委全委会(扩大)票决;民生问题,全社会广泛征求意见由全县干部大会投票决定;科学决策,在防范重大决策风险的同时防止权力集中在少数人身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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